人民网南京8月23日电 (谭大朝)日前,有网民在人民网江苏视窗给领导留言板发帖,反映盐城市阜宁县一名城管开执法车买菜。阜宁县城管局官方回应,当事人为该局下属环卫所中队长,当事人已被停职,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 8月23日,有网民在人民网江苏视窗发帖,反映阜宁县城管局中队长曹加秀驾驶苏JL7606城管执法车买菜,具体发生地点在其居住的碧水名苑小区,并附上了相关图片。 该网民认为,阜宁县于今年2月出台了“十项规定”,明确禁止公车私用,而这名中队长却驾车买菜,“这明显没有将十项规定落到实处”。 该网民同时称,曹加秀此前公车私用被阜宁县长顾云岭抓住过,并作出了相应处理。 对此,阜宁县城管局网络新闻发言人郭涛表示,经初步了解,该局下属环境卫生管理所中队长曹加秀违规用车,该局已对当事人停职,当事人使用的执法车已上交环卫所,城管局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对此前被县长抓住公车私用的事并不清楚。 郭涛称,当事人否认自己驾车买菜,而是买菜后未送回家,直接驾车来单位。 但公车为何会停在小区停车位?郭涛表示,城管局给环卫所配的执法车白天应用于执法,夜间应停在车库,“这个事情肯定是错的,(我们)对她的个人行为也是深恶痛绝的”。 目前,阜宁县环保局表示,今后将对此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定期进行督查,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