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或称“Rock N’Roll”,广义上包括了伴随摇滚乐诞生而发轫的一系列思潮和文化运动,狭义上指摇滚乐。
“摇滚”是一个更广义的概念,它包括了伴随摇滚乐诞生而发轫的一系列思潮和文化运动,它植根于摇滚乐,但却不仅仅局限于摇滚乐这个音乐风格。比如60~70年代的嬉皮士(爱与和平,摇滚乐影响力最大的一次社会运动)、70年代末的朋克和无浪潮(No-Wave)、朋克之后的新浪潮(New Wave)(在文学等其他艺术上也同步出现)、90年代初英国的锐舞文化(以电音为主要载体,涉及政治的一次青年运动,也被视为摇滚文化的一个分支)。
摇滚乐是一种流行音乐风格,起源于二十世纪40年代至50年代的美国。最初的摇滚乐是黑人布鲁斯、福音音乐、爵士乐与乡村乐的结合。摇滚乐的元素可追溯到20年代的布鲁斯和30年代的乡村乐,然而其在50年代才开始作为一种独立的音乐风格而广泛流行。
关于“摇滚精神”和 “摇滚思想”:多数摇滚乐爱好者喜欢将摇滚描述为一种精神,然而关于这种精神究竟是什么却众说纷纭。显然,摇滚乐队们创作摇滚乐时,并不是先有了”摇滚精神“这一共识再进行创作;而瀚海般的摇滚音乐里,涵盖的各种思想恐怕也难以一言概之。较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摇滚精神大概有:
青年自主意识(包括对社会的反思或者反叛,基于其激烈程度不同);
爱与和平(无政府主义通常也与之联系在一起);
反宗教(在欧美等有宗教背景的国家);
享乐主义或者纵欲主义(以80年代的硬摇滚--流行金属--AOR时期为代表);
悲观主义与虚无主义(以黑金属和厄运金属为代表)。
这些思想并不统一,有时甚至相互矛盾,因此摇滚精神实际上并不是一种提纲、教条式的精神思想,而是建立在各个独立的乐队和具体的作品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