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13年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第2号)相关规定,面试将于9月6日(通用岗位、医疗卫生岗位)和9月24日(教师岗位)分别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面试人选:详见附件。
二、领取准考证:
考生请于9月3日至9月4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标注内容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小二寸),交费后凭收据打印准考证,工作人员指导考生粘贴照片并加盖公章和钢印,否则无效。
三、面试须知
1.考生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
2.考生到达应试地点后,经工作人员核对本人与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无误后,使用金属探测器对考生逐一进行检测,进入候考室。
3.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在纪检人员监督下,抽取面试顺序号,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按自动弃权处理。考生不准在抽签号牌上作任何标记,按抽签顺序签名并登记抽签号。任何人不得调换抽签号,如有调换,一经发现取消应试资格。
4.考生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候考、应试。如有携带,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应试完毕到指定地点凭考生序号、身份证领取。藏匿通讯工具的,取消应试资格。
5.考生必须接受工作人员的安排、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保持室内安静、清洁,不准吸烟。考生如需上厕所,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不得擅自行动。
6.考生应试时不准佩戴具有特殊标志的饰品、不准穿着行业制服。应试时只能向考官报应试序号,不得向考官透露姓名、工作单位及其它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不准在题签上涂写。
7. 应试时间现场宣布。应试时间终了,考生必须停止作答。应试完毕,考生必须按指定路线迅速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外逗留喧哗。 2013年8月30日
根据2013年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第2号)相关规定,面试将于9月6日(通用岗位、医疗卫生岗位)和9月24日(教师岗位)分别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面试人选:详见附件。
二、领取准考证:
考生请于9月3日至9月4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标注内容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小二寸),交费后凭收据打印准考证,工作人员指导考生粘贴照片并加盖公章和钢印,否则无效。
三、面试须知
1.考生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
2.考生到达应试地点后,经工作人员核对本人与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无误后,使用金属探测器对考生逐一进行检测,进入候考室。
3.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在纪检人员监督下,抽取面试顺序号,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按自动弃权处理。考生不准在抽签号牌上作任何标记,按抽签顺序签名并登记抽签号。任何人不得调换抽签号,如有调换,一经发现取消应试资格。
4.考生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候考、应试。如有携带,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应试完毕到指定地点凭考生序号、身份证领取。藏匿通讯工具的,取消应试资格。
5.考生必须接受工作人员的安排、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保持室内安静、清洁,不准吸烟。考生如需上厕所,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不得擅自行动。
6.考生应试时不准佩戴具有特殊标志的饰品、不准穿着行业制服。应试时只能向考官报应试序号,不得向考官透露姓名、工作单位及其它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不准在题签上涂写。
7. 应试时间现场宣布。应试时间终了,考生必须停止作答。应试完毕,考生必须按指定路线迅速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外逗留喧哗。 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