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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第四十八章 一个人,两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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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3-08-30 12:16回复
    真的是从那一刻起,我才对“哭笑不得”这个成语有了最深刻的了解和体会。
    也就是从那一刻起,我才懂得了,一个人如果丢失了全部的灵魂,哪怕是罪恶的灵魂,一旦成为一句空空的躯壳,将会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简而言之就是,不要脸。
    我笑的很苦,这句话,孙梦晨当然不是第一次对我说。
    不知道有没有人喜欢看名侦探柯南的。对于毛利小五郎这个角色,我一直以来都坚持一个看法:这家伙不是饭桶,他只是闷搔腹黑。
    小五郎同学会杀人事件里,毛利小五郎的出色表现,尤其是片尾的那个漂亮的过肩摔,都证明了这一点,只要有一个足够强大的精神动力,他大脑中的那台发动机就会强力的运转起来,表现出并不亚于柯南的推理能力。
    有点跑偏了。我要说的,其实是他和妃英里失败的婚姻。
    毛利小五郎和妃英里是学生时代就在一起的青梅竹马,两人一直从小学到高中在从高中到大学,最后小五郎当了警察,妃英里成了律师,两个人组建了家庭,生下了小兰,这本该是一段人人都羡慕无比的浪漫爱情,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看上去,这对夫妻应该是很幸福的……
    但为什么两个人分居了呢。
    这两人很恩爱,没错,但是恩爱不代表没有矛盾,不会争吵。
    最可怕的不是感情出现裂痕,而是双方都不善于修补这个裂痕,或是没有耐心去慢慢修补。
    小五郎和妃英里从孩提时代就经常吵架,不止是小五郎总让着她,还是真的打不过她,每次吵嘴都以小五郎的退让结束。但是久而久之,上了高中以后,毛利大叔就没了那个耐心去哄英理了,每每争吵之后,两个人就冷战,然后过几天在复合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
    这样的爱情一直持续到他们结婚,婚后,小五郎酗酒的毛病越来越严重,妃英里几次三番的斥责都毫无效果,喝了酒的毛利小五郎也听不进去任何批评,总是无视妃英里的每一句话。
    当小五郎已经懒到不想再去修补裂痕的时候,这个裂痕就开始日益扩大,逐渐的崩开一道道新的裂纹。
    最终击碎他们幸福生活的,是一个夜晚发生的事情。
    当时小五郎已经辞去了警察的职务,成为了私人侦探。那天妃英里的脚受着伤,在家里休息,小五郎加班到很晚才回家,一进家门,妃英里就端出了早已准备好的宵夜,她知道小五郎劳累了一天,想让他喝点酒吃点东西好好休息休息。但是小五郎的态度却很差,他很生气的指责妃英里说,“你受伤了不好好到床上躺着,到处乱跑干什么?明知道自己做饭难吃还要做,不知道要好好休息吗?”
    就是这么一句想当不高明但是意图很明确的关爱,让妃英里再也受不了了,甩门而去,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
    也许妃英里做的饭菜真的很难吃吧。
    那又怎样呢?你听不懂小五郎当时说的话是要表达什么意思吗?
    真的只是嫌英理做的菜难吃而已么?
    不解释。
    这个死穴,我和小五郎是一样的。十年前我还甚是不懂风情,也不太会心疼人。梦晨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我虽说绝大多数时间对她百依百顺,但是如果被我逮到她生理期偷偷吃辣的,或者生病了不好好休息跑出去玩,我会很生气的训斥她。就像小五郎那天的做法一样。
    每次我冲梦晨这样发火的时候,她都会很委屈的一边挤眼泪一边跟我说一句,“你不要这样凶我好不好。”
    呵呵。除了呵呵我还能说什么好呢。


    2楼2013-08-30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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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29 09: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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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越看孙梦晨心里越觉得有点不是个滋味,但又说不上来到底是为什么。总之肯定不是被她这几滴眼泪给感动了。
      如果我说,我有些后悔几天前对她所做的事情,一定会受到很多人的鄙视……所以我选择不说出来,在心里自责。
      我自责了一会儿,很快恢复了往日的冷血,飞快的伸出右手,在她的左眼右眼上分别抹了一把,捏着她的下巴往上一提溜,让她把头抬起来,面对着我。她的眼睛红红的,眼神中似乎有着些许埋怨。
      我冷冰冰的看着她,眼角抽搐着,“你别搁我这打苦情牌啊,没用,早干什么去了?如果你打算告诉我你发短信给我是什么目的想说明什么,就赶紧说,不说的话你现在就可以滚蛋了。”
      我的声音很冷静,没有再凶她,但也没有包含一点点感情,至少没有一丝温度在声音里面。
      她不是叫我不要凶她么?说实话,老子还不稀得凶你呢。
      我一屁股坐在床上,抱着胳膊安静的等待着她的回答。
      孙梦晨的反应让我有些吃惊,她并没有回答我什么,而是一声不响的转过身往门口走去。
      要么赶紧说,要么就滚蛋。
      她选择了后者。
      在和我的第二次碰面之后,孙梦晨显然不打算再丢掉自己的自尊。至少,他不希望在从我这里,受到羞辱。
      在青春面前,在感性面前,我曾经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为她的每一个笑容而怦然心动,心也随着她每一个可爱的表情动作而颤抖。
      在岁月面前,在理性面前,我已经,沦落到因为她的一个简单背影而漠然的地步,因为她一个倔强的转身而受到丝丝触动。
      这世上恐怕没有什么比时间更能改变一个人的了。
      不管这改变是好的,还是不好的。也不论这被改变的人,是个什么模样。
      在时间面前对错不重要。
      在时间面前输赢没有意义。
      在时间面前……
      也没有讨论到底是我欠她还是她欠我的必要。
      在那个年纪,那个时代,没有谁欠谁,只有谁幸运,谁倒霉。
      看着孙梦晨一步步的走向房门,那个娇小的背影,我还真是没有看过多少次。
      和她重逢之后,我听到了不少曾经听过很多次的话,看到了曾经看到过的不少镜像,知道了不少曾经就深深了解的道理。


      3楼2013-08-30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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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是少有的看到了她小小的背影。
        妈妈告诉我,和女孩子上街,男孩子一定要走在靠近马路的一侧,这是一种保护。
        所以,我从来都是和梦晨肩并肩,或牵着她的手,或搂着她的肩,走在爱情的马路上。很少从背后看着她。
        但也并不是一次都没见过。
        我记得,那年冬天,已经到了正月的末尾,一个寒冷的傍晚。我们白天玩了一整天,晚上我送她回家。
        梦晨家小区门口就有个公交站,我们坐着公交车到了那一站下了,梦晨就不再允许我往里送她。小区里到处都是熟人,被她爸爸妈妈知道我俩的事就不好了……
        站在小区门口昏黄的路灯下,梦晨踮起脚,我低下头,当我们的唇碰到一起的那一刻,这寒冷的冬天似乎也平添了几分暖意。梦晨很开心的搂了我一下,转身进了小区,没有再回过头。
        我看着她小巧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夜色中,越走越远。
        我看着她走向门口,低着头弓着腰。
        我的心底里勇气了一股酸楚,猛烈的侵蚀着我的记忆,吞噬着我可怜的灵魂。
        我的腿上不知哪来的气力,支撑着我站起身,走到了门口。
        我的胳膊上也不知哪里来的能量,抬手把门关上了。
        我瞄了一眼电视柜旁边摆着的各种红酒。
        又低下头看了一眼用刘海遮住双眼的孙梦晨。
        喉结微动。
        我听到了从自己喉咙里发出来的声音。
        “先别急着走。这么久没见了,一起喝几杯吧。”


        4楼2013-08-30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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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围观~
          ~抠鼻屎给水神吃,顺便凑齐十五字~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3-08-30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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