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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901 澄清“河北女子贴吧内问是否发...”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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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贵宝地留一篇帖子,原帖被爆了,趁电脑没重启先留个纪念,码了这么多字挺不容易的。
看到网上有人询问该新闻的问题,这里说一下个人见解吧。
大家请仔细看看,养猪场发布的其实是虚假新闻。
判别为虚假信息的原因是:使用有夸大作用的标题,并试图制造恶劣社会影响。
原因是:
判别该女子拘留的原因并不是她问“是否...”,因为她本身就没有问一般疑问句,她的原话是“听说娄庄发生命案了,有谁知道真相吗”,这与新闻标题所陈述的内容极度不符。
所以说:
该女子发布的帖子是在首先确认该事件发生的前提下提出的疑问,判别原因是:
该帖子中所出现的问题是基于虚假事实基础上的。
具体解释也就是说,如果前面所假设的事件不存在,该女子所提出的问题将无任何意义。从符号学的角度来讲,这是利用先入概念来诱使读者相信该前提,并同时转移读者的注意力至所提出的问题之上。
如果该女子了解符号学(一门发展了几十年的现代学科),可以判定该女子有意煽动社会内的敌视情绪;如果不了解,由于该女子所发的信息的确引起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判处相应的处罚也是合理地,也是合法的。
同时,由于该新闻的的出处并不是养猪场(引用中国新闻网),新浪(引用燕都新闻),所以这以上知名网站并不会因为该新闻的发布而受到惩罚(我国没有新闻法)。
传送门如下:
http://news.163.com/api/13/0831/16/97KB066T00011229.html


IP属地:上海1楼2013-09-01 08:54回复
    另外,这里要强调,不管是不是故意,只要造谣,传谣了,理论上来说都应该判拘留,参见希望国现在对网络信息的管制的严厉程度。但是我们中华民族作为中庸理论的实践者,在现实生活中并不会完全的按照这个标准来执行,也就说所说的灰色地带。
    所以,在法律的执行过程中,我们会按照该行为的实际影响来人为的划分是否适用于该法条,有时即使适用于该法条,但是由于适用的受众太广,所以在某一特定事件上,就按照“枪打出头鸟”,用实际影响来判断依据。(这只是执行过程哦,没有任何法条中对什么是“社会影响”进行标准的阐释)


    IP属地:上海3楼2013-09-01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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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讲一下该女子所发帖子的句式为什么会成功。
      人的注意力往往会集中在一点上(对于某些高智商人种或经过特殊训练的人士请忽略以上前提),而在该句式中,首先透露了一个虚假信息,同时又用了一个疑问句来吸引受众的注意力。
      人们在衡量一个句子的基本成分的时候,首先会不自觉的寻找终点,就像我们为什么要在小学学习“主谓宾,定状补”一样,这是语言的基本能力之一。对于疑问句,可以肯定的说,主句的重要性在一句话中一定高过其他成分。
      而且人们的阅读顺序是从前之后(速读人士请忽略以上前提),这也就导致了人们在看到主句的时候,一定已经阅读了前面的从句。而由于主句的重要性,人们的注意力被集中在了疑问句上,并自动将前一信息,在未经逻辑分析的前提下,注入到了大脑的记忆部分,而不是直接注入逻辑分析部分。
      而最重要的部分来了,大多数普通人,逻辑分析的速度没有那么快,也就导致了那段未经逻辑分析的信息不会再次经历逻辑判断。
      到了这里,很荣幸的告诉大家,一个谣言就这样被深深的印在了一个普通人的脑海里。


      IP属地:上海4楼2013-09-01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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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还需要强调一下,这样的风险是可以规避的。
        一种方法,我们可以学学养猪场,如 @YZSHIJK 所说, 使用引用的方式,附上链接,或者指明确认的信息发布网站(如信息来源为贴吧,由于吧主可以删帖,可靠性存疑)。这种方法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转移责任,但是一定切记,不可添油加醋。要知道很多谣言就是添油加醋产生的。
        另一种方法,就是控制受众群体,比如在IM软件上与自己的好友1V1的交换意见,或者在确认几个朋友都感兴趣的情况下开一个讨论组,这是可以的,这是因为大家对于同一件事有互动,而不是被动接受。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这是谣言,即使大家相信了,也是集体的力量,不是你个人的行为,集体愚蠢与个人造谣相比,性质是完全不同的。


        IP属地:上海5楼2013-09-01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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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吧,看看事件后续


          6楼2013-09-01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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