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摇滚是存在误区的。中国摇滚乐总是盲目的反商业、反对明星,甚至将音乐错误的理解成:主流乐就不好,这是狭隘的看法。名气不代表音乐好,但这由主观评判的东西,什么音乐能打动你就好。现在的摇滚乐应该和商业接轨,因该有健全的商业模式去做这个。kurt是因为grunge被商业侵吞了就死了吗?我觉得kurt的死主要和吸毒有关系。如果不是自己太难受了,谁活得好好的非得去死。当时Nirvana不光是影响音乐,对整个唱片业都有影响,因为之后很多唱片公司都去西雅图,去阿拉丁找下一个Nirvana,很多制作人都去那里,这是因为Nirvana的成功。过去的唱片经营方式是别的渠道或者观念。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接受了grunge,但我知道,别人觉得我太狂,或者说演得太惊人。但他们也没办法,我也没办法,或者是对音乐的看法不一样,都有原因。
我觉得现在的唱片买得好,喜欢我的人比过去多了,但我做音乐还是地下的状态。我觉得地下是音乐的一个看法。当然确实,你唱片买得很好就变成了主流,现在各种方式都不是地下的状态了,只是喜欢。地下的状态不受主流的控制。但我想说,中国乐队盲目凡商业,我觉得那地下的演出不也是商业行为么,不也卖票么,出唱片不也是公司投资么,不是也希望唱片卖么,不然为什么出唱片呢。如果反对的话为什么还要售门票呢。做音乐的时候你是应该抛弃商业因素或市场受众,但既然你参加了这个游戏,就要把它玩好,一方面做着一方面法对,这不是和自己较劲嘛。我觉得是反对商业的音乐,反对为了钱为了商业去做音乐,而不是反对商业的模式,这个操作的方式。不过到现在为止我还是比较痛斥口水歌的那种“摇滚”音乐,花儿乐队?就别提他们了吧......那种乐队纯粹属于我特别反对的东西。
还有一些乐队,我觉得不要总以西方好的标准来判断自己,我觉得这种习惯可能不光是音乐,各种事情都是这样,总觉得西方有什么,我们应该参照西方好的东西。
以前觉得,如果我30岁得是什么样阿,那么遥远,结果现在转眼我就开始第35年了,刚来北京的时候我才18岁,住在军艺那边儿。可是现在也就这么过来了,一切都在改变,就好像北京也改变得这么多。Grunge真的是西雅图的一个地方的产物,随之生随之死,然后我们都在另一个非常遥远的国家去殉葬吗?音乐可以有一万种名字,也就有一万种可能性,西方不是我们的精神源头,我们因该有自己的音乐。一切都不是那么遭,美国的环境也不是那么好,仔细看看北京吧,然后抛开那些执拗的观念,别像个委屈的小孩子似的,专心做你的音乐,爱你听着的音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