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7月4号来开发区租了个房子,合同上规定是按季度交,而且要提前一个月交房租,明天到合同约定的交房租期限,刚才房东打电话让我交房租,我说我手头暂时没钱,能不能宽限几天,房东说不行,如果明天不交,他就来收房,我说行,那我不租了(因为之前房东就各种事,所以我不租了)押金我也不要了。房东说,那你明天搬走。我问他,我交了三个月的房租,住了两个月为什么要搬走?他说合同上写着,没住满一年我有权收回房子,你明天要是不交钱,我后天就过去把你东西全扔出去。我说大哥,你淡定点,我农村来的,败吓唬我,我这么多年走南闯北头一次遇到你这么不通情理的房东。他说,败说那么多没有用的,明天不交房租,我后天就收房。我说这什么道理?交了三个月房租,我才住了两个月就让我走?而且我押金也不要了,凭什么让我走?他又说合同上就这么写的,不满一年我就可以收房。我说好,你看着办。大家谁遇到过我这种房东?这是人类吗?他说你那押金我交给中介了,你住三个月我交一个月房租当中介费,我脑残啊?我说我住了两个月,交了三个月房租,我脑残啊?气死我了艹他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