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央驻江西巡视组,江西省政府,江西国资委,各位领导:
您们好!我们第三工程处全体员工在此向中央巡视组举报江西煤炭集团公司中鼎国际有限责任公司矿建隧道分公司第三工程处处长陈清生同志从2009年11月份承揽陕西煤化公司和彬长公司开拓工程以来的不法行为和无视法规滥用职权的所作所为,以及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淫乱等极其恶劣的品行和作风,致使员工家庭破裂的,部分员工杨国金同志等提前办理内退手续的,严重的影响了咱们集团公司和党员的光辉形象。此时此刻我们全体员工悲切希望上级领导能秉公办事,明查暗访。陈为了谋取个人私利达到个人目的,利用宗簇关系,扩张个人势力范围,培育亲信,用人唯亲,排除异己,作风武断缺乏民主,把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动力和工具,在人民群众中反响很大,严重侵害了公司利益和声誉.事实理由如下。
一、2009年11月以来,先后承揽了陕西煤化公司和彬长公司开拓工程,所有承揽的项目工程陈擅自全部发包给亲信,也就是民工队伍。发包单价均超过概算的3倍之多。所有工程项目的材料采购员,办事员和班子成员的组建都是陈一手安排的亲信。还强行安排一非党员廖柏同志担任大佛寺项目部支部书记,陈还说是预备书记。严重玷污共产党的形象,同时他利用职权便利将其在南方普通打工的胞弟陈清根同志安排在陕西黄陵县店头镇也就是建新项目部和二井项目部工地附近开店全面强行负责供应所有项目部的周转材料,电器设备和配件等。其最小的内弟周小华安排在店头镇建新项目部初学开车兼采购员,当时就将反应敏感的三处党委书记和副处长主管工会的先后调出三处。陈和他胞弟及内弟之间可以说把三工程处的经济命脉和利益紧紧的把握在陈一人手中,三处就是他家的私人企业一样。因此他们所有购进的材料单价均超过市场价的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四十之多,导致各项目部成本高达百分之四十以上,显然说明那高出的百分之四十之多当然是进了陈和其弟口袋。然而在紧紧不到两年时间初学开车兼采购员的内弟就在省会南昌购买了一套百万余元的商品房。三年来他们累计购进设备,材料和配件等可以说私吞了赃款近达几千万元。严重损害了企业利益和员工利益,导致企业严重亏损,本处员工长期均不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至今拖欠员工三个月工资。
二、陈为了个人经济利益伪造假账,虚报数字。以私人赚钱为目的,于2012年年初一次性拿出20万元公款送礼,20万现金就在时任大佛寺项目部经理丰雷同志手上出的帐。然后又于2012年的4 月份承揽了陕西彬长公司大佛寺矿和小章矿开拓工程。同时将其内弟周小华从建新项目部调入大佛寺项目部任办事员兼采购员,也就是既管项目部现金又负责全面采购工作。就在2012年的8月份小赃项目部需购大批电缆和机电设备等材料,当时主管经营的刘应祥副处长和三处物流科郭金福科长联系厂家只需61万元购进,然而陈清生利用手中的特权擅自强行签批99万元货款让其胞弟购进同等数量的电缆和机电设备等,且质量还次于61万元的。严重违规的99万元的货款发票刘应祥副处长坚决不肯签字,然而陈利用特权擅自签字强行报账的。。。。。。可想三年来对企业的损失有多大?这样好的企业用上这样以权谋私的贪官会给公司带来多么大的危害??三处和员工造成多大的经济损失???如果再这样下去没有人过问,我们的企业将会倒闭,员工就会没饭吃,是否陈背后还有更大的利益链和保护伞呢????因此陈的所作所为在公司影响极大社会舆论压力大,所以矿建 公司领导出面做陈的工作将其胞弟陈清根于2013年3月份劝退。
三、该处长除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外,生活作风上存在严重问题。2009年以前陈担任一处副处长兼项目部经理期间,同财务女会计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后,导致女方离婚。2009年调任三处处长以来,他擅自违规招进的女同志全部安排在各机关科室,别有用心的达到他私欲目的。经常借工作之便轮流单个带她们到各项目部检查工作即外出。2010年期间又同三处一财务女会计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后,导致女会计离婚,女会计也因此割腕自杀,同时陈私自安排三处办公室副主任唐某同志出面送医院抢救治疗。最后矿建公司某领导出面解决做女会计老公的工作,陈拿出25万赔偿金才得以平息此事。女会计老公时任三处东曲项目部书记。陈因怕报复将该项目和在册干部及员工全盘移交给一处,导致该年三处直接损失几千万的产值利润。
四、2009年承揽西部工程至今,因管理不善,用人不当,导致死亡人数三人,重伤及以上的事故不计其数,三年来陈不顾一切的捞取巨额赃款的行为,明知全处上下反响和社会舆论及大,只是不敢揭发而已。因此三年来所有发生的重伤及死亡事故,欺上满下,每年年终均向公司做假账,同时每年均隐瞒普通员工,在出现死亡事故的同时,严重违规给全处中层干部及以上和机关所有成员,照样发放超出员工年工资总收入的季度和年度高额安全奖,以此来封住他们的口。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三处项目部经理也学着安排自己的临时工的胞弟负责项目部全面采购工作和安排其内弟承包项目部食堂。真乃是;项目经理学上级,坑企员工损效益。同时陈以权威之便将临时工的内弟周小华和办公室的刘淑梅女士超过规定年龄变为正式工,严重违反了公司规定,应受到法律制裁。以上事实我们全体员工于2013年4月1日举报到江西省政府,因为省政府的非常重视,中鼎公司于5月下旬来第三工程处和各项目部调查处理,调查过后陈将其内弟周小华于2013年6月20号调二井项目部开车。调查期间陈于2013年6月3号晚上亲自陪同调查人员喝酒聊天,还安排大佛寺项目部买了好多精装蜜蜂糖送礼,只是走了个过场,显然大佛寺项目部2013年一季度账面明显显示亏损370多万,明摆着的事实都没过问,何况其它呢?这说明了什么??结果陈没有受到处理反而让其更嚣张,陈还怀疑手下的副处长和中层干部及员工共同举报了他,因此陈扬言要报复,要免去手下人的职务,让举报他的员工下岗。恳望各级领导严查督办。归还公司和三处本来面目,以便和谐,共建三处的光辉形象。
至此
敬礼。
二〇一三六月二十六
三处全体员工
您们好!我们第三工程处全体员工在此向中央巡视组举报江西煤炭集团公司中鼎国际有限责任公司矿建隧道分公司第三工程处处长陈清生同志从2009年11月份承揽陕西煤化公司和彬长公司开拓工程以来的不法行为和无视法规滥用职权的所作所为,以及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淫乱等极其恶劣的品行和作风,致使员工家庭破裂的,部分员工杨国金同志等提前办理内退手续的,严重的影响了咱们集团公司和党员的光辉形象。此时此刻我们全体员工悲切希望上级领导能秉公办事,明查暗访。陈为了谋取个人私利达到个人目的,利用宗簇关系,扩张个人势力范围,培育亲信,用人唯亲,排除异己,作风武断缺乏民主,把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动力和工具,在人民群众中反响很大,严重侵害了公司利益和声誉.事实理由如下。
一、2009年11月以来,先后承揽了陕西煤化公司和彬长公司开拓工程,所有承揽的项目工程陈擅自全部发包给亲信,也就是民工队伍。发包单价均超过概算的3倍之多。所有工程项目的材料采购员,办事员和班子成员的组建都是陈一手安排的亲信。还强行安排一非党员廖柏同志担任大佛寺项目部支部书记,陈还说是预备书记。严重玷污共产党的形象,同时他利用职权便利将其在南方普通打工的胞弟陈清根同志安排在陕西黄陵县店头镇也就是建新项目部和二井项目部工地附近开店全面强行负责供应所有项目部的周转材料,电器设备和配件等。其最小的内弟周小华安排在店头镇建新项目部初学开车兼采购员,当时就将反应敏感的三处党委书记和副处长主管工会的先后调出三处。陈和他胞弟及内弟之间可以说把三工程处的经济命脉和利益紧紧的把握在陈一人手中,三处就是他家的私人企业一样。因此他们所有购进的材料单价均超过市场价的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四十之多,导致各项目部成本高达百分之四十以上,显然说明那高出的百分之四十之多当然是进了陈和其弟口袋。然而在紧紧不到两年时间初学开车兼采购员的内弟就在省会南昌购买了一套百万余元的商品房。三年来他们累计购进设备,材料和配件等可以说私吞了赃款近达几千万元。严重损害了企业利益和员工利益,导致企业严重亏损,本处员工长期均不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至今拖欠员工三个月工资。
二、陈为了个人经济利益伪造假账,虚报数字。以私人赚钱为目的,于2012年年初一次性拿出20万元公款送礼,20万现金就在时任大佛寺项目部经理丰雷同志手上出的帐。然后又于2012年的4 月份承揽了陕西彬长公司大佛寺矿和小章矿开拓工程。同时将其内弟周小华从建新项目部调入大佛寺项目部任办事员兼采购员,也就是既管项目部现金又负责全面采购工作。就在2012年的8月份小赃项目部需购大批电缆和机电设备等材料,当时主管经营的刘应祥副处长和三处物流科郭金福科长联系厂家只需61万元购进,然而陈清生利用手中的特权擅自强行签批99万元货款让其胞弟购进同等数量的电缆和机电设备等,且质量还次于61万元的。严重违规的99万元的货款发票刘应祥副处长坚决不肯签字,然而陈利用特权擅自签字强行报账的。。。。。。可想三年来对企业的损失有多大?这样好的企业用上这样以权谋私的贪官会给公司带来多么大的危害??三处和员工造成多大的经济损失???如果再这样下去没有人过问,我们的企业将会倒闭,员工就会没饭吃,是否陈背后还有更大的利益链和保护伞呢????因此陈的所作所为在公司影响极大社会舆论压力大,所以矿建 公司领导出面做陈的工作将其胞弟陈清根于2013年3月份劝退。
三、该处长除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外,生活作风上存在严重问题。2009年以前陈担任一处副处长兼项目部经理期间,同财务女会计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后,导致女方离婚。2009年调任三处处长以来,他擅自违规招进的女同志全部安排在各机关科室,别有用心的达到他私欲目的。经常借工作之便轮流单个带她们到各项目部检查工作即外出。2010年期间又同三处一财务女会计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后,导致女会计离婚,女会计也因此割腕自杀,同时陈私自安排三处办公室副主任唐某同志出面送医院抢救治疗。最后矿建公司某领导出面解决做女会计老公的工作,陈拿出25万赔偿金才得以平息此事。女会计老公时任三处东曲项目部书记。陈因怕报复将该项目和在册干部及员工全盘移交给一处,导致该年三处直接损失几千万的产值利润。
四、2009年承揽西部工程至今,因管理不善,用人不当,导致死亡人数三人,重伤及以上的事故不计其数,三年来陈不顾一切的捞取巨额赃款的行为,明知全处上下反响和社会舆论及大,只是不敢揭发而已。因此三年来所有发生的重伤及死亡事故,欺上满下,每年年终均向公司做假账,同时每年均隐瞒普通员工,在出现死亡事故的同时,严重违规给全处中层干部及以上和机关所有成员,照样发放超出员工年工资总收入的季度和年度高额安全奖,以此来封住他们的口。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三处项目部经理也学着安排自己的临时工的胞弟负责项目部全面采购工作和安排其内弟承包项目部食堂。真乃是;项目经理学上级,坑企员工损效益。同时陈以权威之便将临时工的内弟周小华和办公室的刘淑梅女士超过规定年龄变为正式工,严重违反了公司规定,应受到法律制裁。以上事实我们全体员工于2013年4月1日举报到江西省政府,因为省政府的非常重视,中鼎公司于5月下旬来第三工程处和各项目部调查处理,调查过后陈将其内弟周小华于2013年6月20号调二井项目部开车。调查期间陈于2013年6月3号晚上亲自陪同调查人员喝酒聊天,还安排大佛寺项目部买了好多精装蜜蜂糖送礼,只是走了个过场,显然大佛寺项目部2013年一季度账面明显显示亏损370多万,明摆着的事实都没过问,何况其它呢?这说明了什么??结果陈没有受到处理反而让其更嚣张,陈还怀疑手下的副处长和中层干部及员工共同举报了他,因此陈扬言要报复,要免去手下人的职务,让举报他的员工下岗。恳望各级领导严查督办。归还公司和三处本来面目,以便和谐,共建三处的光辉形象。
至此
敬礼。
二〇一三六月二十六
三处全体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