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了一句话,忘记一个人的最好方法就是时间够长或者是新欢够好,我不知道我忘记你是否拥有了这两样但是我想告诉你大叔,我可能真的开始把你忘了,可能你已经不在我心里了,我心里有了另一个男孩子了,叫他大叔应该才好,他比我打七岁呢,他让我那样叫他但是我不想,因为只有你一人是我曾近的大叔,我都忘记我为什么叫你大叔了,你仅仅只是比我大一岁啊,可是那个男孩比我大七岁,大我七岁的我叫了哥,大我一岁的我叫了叔,多可笑啊!是吧!?但是都一样结局是不可能在一块,和跟你在一起的结局一样,或许更凄惨,我和他都不能说出那三个字对对方,因为他是快要结婚的人,而我只是一个还要几年才能毕业的学生。我有时候都觉得命运作弄人啊,我第一个喜欢的是你,一名教官,第二个是他,一个别人的未婚夫,我是不是很凄惨,我为什么要写这个呢,是因为我曾爱过你,要在你心口等你的女子要走了,也要和你礼貌的说一声,再见!大叔!也要礼貌的和那个人说一声,即使我想站在你心口但是我还是决定不停留在哪里,就算我知道你愿意为我打开那大门,但是那道德的底线紧紧地把我搁在了千里之外。我还是我,我要走了,你们谁都留不住~~~~~·继续做我自己快乐的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