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9日,两高公布司法解释划定网络言论法律边界,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网络谣言”一直都是令网友头疼的事情,也是网友争论的热门话题,更是网友嗤之以鼻、恨之如骨的行为。近日“网络谣言”有频频发生,更是让众多网友感叹“网络上还有什么事真的?”不得不说,“网络谣言”是互联网的“顽疾”。 在我国,治理、管理、规范网络环境的法律法规本来就相对缺乏,或者还不够完善,这使得那些造谣者更加有恃无恐,造谣活动更加猖獗,利用网民的公正心、同情心生事造谣,凭空捏造或添油加醋来误导网民,给网络环境带来巨大的威胁和负面影响,众多网友不禁“振臂”高呼:“赶紧治治网络吧……” 时至今日,我们又出台了新的治网政策,“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才真正的令网友振臂高呼,拍手称好。 网络环境鱼龙混杂,“网络谣言”止于智者,有智慧的人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端倪,善辩真假。可是“善辩真假”的智者我们拥有多少?很多时候不是智者太少,而是造谣者本身就是智者中的智者,要智者来止住网谣,笔者认为:不太现实! 因此,我们才需要法,需要法治。谣言止于智者,但更止于治者!我们能看到网络环境存在的现实问题,治者同样能看到这些问题,网络法规的不断完善就是治者在不断反思、不断进取的最好证明。我们有了法律的制度保障,网络才能走上法治化轨道,谣言也能后止于法治。 但治者有心,恐听者无意,“法”始终是拿出来让人遵守的,网络环境亦是我家,网络“环保”靠大家,治者把“制”拿出来了,还需要大家共同遵守,我们在寄希望于网络法治更加完善,网络治者依法治网的同时,还需要反思我们自己,有没有自觉意识,有没有把这种自觉意识传递给他人,形成自觉群体。只有当这种自觉群体即“氛围”形成的时候,谣言才能终止。 最后,笔者欲呼:网络亦是我家,网络“环保” 靠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