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朋友:
你们好!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目前路面所有行驶的由电力驱动的三轮车辆均属于非法生产、无法上牌机动车,不得用于载人。目前,市区出现一些私自安装顶棚、座椅,用来搭载人员的电动三轮车。由于部分驾驶人无证驾驶、技能差,年老体弱、反应迟缓,安全意识薄弱,随意调头、闯红灯、不按照规定行驶,加上改装顶棚后妨碍驾驶人视线,经常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甚至由于没有保险给他人和自己家庭带来灾难性影响,特别是少数家长用来接送学生,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城市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形象,凡违反规定在电动三轮车上安装顶棚、座椅的,请于10月1日前自行拆除,10月1日起,公安交巡警部门将联合交通、城管等部门,在市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安装顶棚、座椅的电动三轮车一律查扣,强制拆除违规安装的顶棚、座椅。对拒绝、阻碍执法的,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一律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城市交通秩序,配合执法机关执法行动。
宿迁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四日
你们好!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目前路面所有行驶的由电力驱动的三轮车辆均属于非法生产、无法上牌机动车,不得用于载人。目前,市区出现一些私自安装顶棚、座椅,用来搭载人员的电动三轮车。由于部分驾驶人无证驾驶、技能差,年老体弱、反应迟缓,安全意识薄弱,随意调头、闯红灯、不按照规定行驶,加上改装顶棚后妨碍驾驶人视线,经常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甚至由于没有保险给他人和自己家庭带来灾难性影响,特别是少数家长用来接送学生,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城市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形象,凡违反规定在电动三轮车上安装顶棚、座椅的,请于10月1日前自行拆除,10月1日起,公安交巡警部门将联合交通、城管等部门,在市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安装顶棚、座椅的电动三轮车一律查扣,强制拆除违规安装的顶棚、座椅。对拒绝、阻碍执法的,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一律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城市交通秩序,配合执法机关执法行动。
宿迁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