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很多文艺青年,他们的说说赞比我多。所以他们自以为小众,却还是流行文化的一部分。这一点也不酷,时代潮流一点也不酷,只有冷酷地背过身,朝着时代的相反方向,背叛这个时代,才酷。赫拉克利特当年是怎么耍酷的?放弃王位,跑到深山,研究哲学去了。卡夫卡当年是怎么耍酷的?为了写文章媳妇儿都不要了,最后交代朋友一句话,我死了,记得把我手稿烧了。真正的酷,不是耍给别人看的。为人知如此,不为人知亦如此。崇拜必有盲目。真正尊重艺术,不会崇拜一个人,喜欢一个人反而会批判一个人。艺术的真谛,就是美。一个人的作品,决无可能代表美,只能体现美。文艺青年,这个词一点也不俗气,是无趣。寻找认同感很无趣,标榜脱俗很无趣。我有一句流氓言论:吃饭的人都是俗人。所以我们脱不了俗,活着本身就很俗气。和而不同只是说,你要理解但不附和,不是叫你孤独自诩。你厌倦的大众文化,流行元素,实际上经过淘洗,已经遵从了美学。而你标榜的小众文化,其实还有瑕疵,有很多不成熟的东西。但是,凡追捧,必有从众心理,何来与众不同。从众,只是群居动物的本能,一种自我保护,也没有什么好鄙夷的。人类千百年来,执着于美与智慧,在少数人的光芒下得以生存。智者的指引,众人的从智,才让人类延续至今。我们大多数人不是智者,所以只能附和,只能顺从,没有骄傲也没有羞愧的必要。不是特斯拉所以不能制造闪电,但可以不盲从,不反智,不装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