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此番休假最后一天,携干儿子干女儿进城觅食。两个小东西像电风扇一样围着我打转。
去到中国人聚集的法拉盛,市声喧闹,人山人海。儿子跑得比兔子还快,一不留神就会向马路当中蹦去,我时时准备着以杨过纵下悬崖捞小龙女的速度和姿势冲将出去抓他(此处为金庸的小龙女,非我吧主也)。刚待抓回,他趁你不备又跳走,我再将其抓回。。。这样的循环每三分钟一次,周而复始。
又一次抓他的时候,只觉身边闪过了一种异常的感觉,站定了举目四望,人流匆匆,并没有相识的朋友。可是那种感觉真切而强烈,使我不能走开。
再找,便发现路边是一家音像店,<惊爆追缉令>的海报张贴在门口,海报上赫然是年轻些时候的先生。那种让我走不开的真切的感觉,便是来自他的目光。
我又有些哽咽了。原来喜欢一个人会是这样:在红尘中看得见他的眼睛,在闹市中听得见他的声音,在流浪中认得出他的背影;或许到了奈何桥的彼端,喝下了婆婆的那碗汤,一回头,还是叫得出他的姓名。
很惴惴不安怕被人看破了心思似的,悄悄进去买了碟片,装在包里,用纸巾将它与其余杂物隔开。
下午,把小孩子送回了家。我又成一个人了。
一个人在夕阳的街上走,包里装着先生的样子。那种感觉很踏实,似有依傍。
突然间忆起以前看过的杨绛先生追思童年的散文,说的是她幼时读书住校,放假时父亲杨荫杭先生来接她出去。似是冬天,棉袍袖子长长的,杨绛先生的小手便伸在父亲的袖筒里,抓着父亲的两个手指头在暖洋洋的余晖里走路。
杨绛先生的书,读而又读,最让我鼻子发酸的是一只叫“小趋”的狗,还有便是这爸爸的手指。
生命里缺少的,就是这两个手指。
整个童年和少年,我就像一只树熊一样,几乎是吊在爸爸、叔叔和大哥的脖子上度过的。树熊很快乐,觉得会永远和这些大树在一起。
他们就这样纵容着我一天天无赖地成长。在某个时刻,他们发现我长大了,不可以再抱着背着驮着了,他们就把我往地上一放,各自走开,喝酒跳舞打麻将去了。
我站在地当中,环顾四周,一个人也没有。
这个时候,多想有人向我伸来两个手指,让我好抓着它们走一段路。
现在,突然觉得自己是抓着先生的两个手指在走路。这种感觉不是依附,而是依托;不是相思,而是相知;不是宿命,而是宿愿;不是去留无定的一场浩梦,而是去到深处的一线生机。
小龙女曾有极精辟的“四阶段论”(此处为我吧主,非金大侠笔下那不食人间烟火的主):疯狂的沦陷期,平稳的恋爱期,淡淡的亲友期,静水深流期。
也许,我该进入亲友期了,不过不是淡淡的,而是浓浓的。是像对自己的家人一样,那种不能舍弃的。
八月九日晚上十点,华氏70度,摄氏21度。一只短尾鹿飞快地跃过我的窗前,消失在灌木林里。纽约一下进入秋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