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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在死刑面前可人人平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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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6日,辽宁商贩夏俊峰在马路上摆摊被城管查处,在接受处罚时,夏俊峰称被两名城管殴打,一时激怒拿刀刺死城管。后夏俊峰因嫌故意杀人罪被起诉,判处死刑。2013年9月25日,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夏俊峰今日被依法执行死刑。其妻在微博上说,当日凌晨赶去看守所见夏俊峰最后一面。很多网友表示悲痛和安慰,这一天“夏俊峰”三个字成了微博上最热的焦点。


1楼2013-09-28 15:40回复

    小贩杀城管死刑,城管打死小贩呢?
    本来对于一个尚未废除死刑的国家来说,一个人被执行死刑并不是让人震惊的新闻。但网民们却何以如此关切?有网友搜出了一篇新华网6月21日的报道:3年半前,贵州民警张磊枪杀2名村民获刑8年,法院称是防卫过当。还有如2011年11月,辽宁省辽阳市城管打死人案,主犯获刑11年,两从犯获刑3年;2008年11月,湖北天门城管打死拍照男子,被判有期徒刑6年;而2013年9月,杀死城管的沈阳小贩夏俊峰被核准死刑。
    如果以张磊防卫过当判处其8年徒刑,夏俊峰在被城管围殴中刺死城管也应属于正当防卫,何以判处其死刑?同样杀两个人,一个底层人民,一个是警察,一个死刑,一个八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回顾张磊击毙2名村民案,案情也并不复杂,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而且后果严重,民愤极大,如果夏俊峰依法该判死刑,判处张磊8年刑罚合适吗?难道只因为夏俊峰只是个个体从业者,其它人是国家公职人员?


    2楼2013-09-28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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