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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柯杂文自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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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说大尾巴狼》
昨天有人问老柯俺最近俺忙乎啥呢。俺为了抬高身份,说正不可开交地忙着思考哲学问题呢!——听听,好像全世界的哲学家们都下岗了似的。结果他们中竟然有一半的人还就信了。看来不研究哲学不行,容易上俺这种坏人的当。没上当的那位问了一个奇怪问题:您见过大尾巴狼么?俺摇了摇头。回到家,俺就赶紧在电视上看动物世界找大尾巴狼。看完才知道,俺上他当了!
不怕各位看官笑话俺见的世面少,说实话,本人有生以来的四十余年间,还真没见大尾巴狼。但俺想,也许就是它的尾巴长得有些夸张,才有此美誉吧?
俺这个人似乎永远也长不大,爱瞎琢磨就是明证。俺喜欢用哲学手段一分为二地分析任何事物。举例说明:
那年死皮赖脸地追求红儿时,她死活不愿意,一分析才知道原因是嫌俺爱长得太帅还才高八斗,生怕大婚后美才女们不放过,出绯闻。俺对她讲:要辩证地看这个问题,俺长得帅怨爹妈,有才才是自己不对,俺以后一遭遇美才女就装傻还不成?……后来,事实证明俺不太会装,但红儿嫁给我却是事实。四十岁以前,她老骂我“违约”。嗨,跑题了,说大尾巴狼怎么扯开自己人了?
大尾巴狼咋就路人皆知呢?是不是尾巴大的动物,都容易出名呢?大尾巴狼的地位在“狼界”应该算是大腕了吧?用哲学手段研究分析后,俺主观地以为,狼大腕除有了武功了得、本事卓著的优点以外,尾巴大的身体优势一定对它地位的巩固起到了重要作用!一,尾巴大的狼一般身体的平衡更容易掌握,所以跑的快,成为头狼的机遇较尾巴小的狼要多;二,与别的动物作战时,嘴巴不够用,可以借助尾巴的力量扇倒敌人。一分为二看,尾巴大有时也更容易让他狼咬住不放,最终成为牺牲品。
自从研究大尾巴狼后,作为高级动物的一分子,不知咋地,出门或看电视,总喜欢瞥瞥其他高级动物们的屁股,嘿嘿,这是研究哲学问题的需要。结果有重大发现!一般而言,名人或是比较有名的人的臀部要比凡人们厚重,做事也就比较稳重,所以也就干啥啥成。不想当名人大腕都不由自己个儿!信不?反正俺信。这不是迷信,是科学。真的。
那以后,俺就养成了在洗澡的时候总喜欢反对镜子扭头看自己腰部以下的位置,看完后就感觉好受多了(由于爱洗澡,现在脖颈有点儿增生)。不过,成不了名人的原因总算找着了。其实当凡人的感觉也挺好。知足了就快乐了。俺这人是不是特阿Q?
总结:
大尾巴狼不是装出来的。如果硬要装,一定很受伤。
大学问家不是装出来的。如果宁要装,就和狼一样。
(20110608。无味斋)
《“人性的悲哀”之“吹毛求疵”》
20年前读柏杨先生的《丑陋的中国人》后,感觉特爽。作为“丑陋分子”的一部分,在佩服作者人高艺胆大的同时,的确感觉多多!读了柏杨先生的作品后,一直想写篇类似的小文章,但迟迟不敢动笔。原因主要是自觉摆弄文字的水平低,觉悟差,虚荣心还强,生怕别人说“就这点儿小素质之人,也敢与柏杨先生叫板”?找人骂。由此看,如果说国人的劣根性在自己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也就不足为奇了。悲哀。
有看客问,那您这篇小文章意欲何求?俺如果说是剖析自己,然后向觉悟高的人看齐,绝对无意与任何有志之士叫板,您信吗?您当然信了。其实,俺很丑,却很温柔。呵呵。
柏杨先生在书中老拿自己开涮。说有一次,美国某著名大学派人想请他老人家到学校演讲,美金不在话下,他当然想去了。但由于作为大家,他认为国人谦虚的作风不能丢,于是说水平低口才还不好,老人家给你推荐一个人去得了。可那洋鬼子只认他!他说,其实俺就想在这鬼子面前摆摆小谱,也好让让这小子知道知道中国高人的风度。但如果你被俺的谦虚作风给蒙骗了,真以为俺水平低,不请俺了,看俺不找块砖拍你!——幽默的好处之一在于拿自己开涮还不“掉价”。
那年领导夸俺,说你参加**工作这么些年,不错,某位置想不想干?俺习惯性地数落了自己一大堆不是:这做得不足那做得不够,等等后,赶紧说服从领导安排,还弄了个“坚决”二字以缀之。结果随了愿。如果俺说,自己水平高,做这样的小官不在话下,云云,还不把领导给吓住?那结果就不得而知了。在中国官场,领导一般不爱见喜欢吹牛皮的干部,所以谦虚谨慎是第一要务。
有句叫什么“上天言好事”的俗话,说明一个问题,即人都喜欢听好听的。90%的人,尤其是那些自以为综合素质比大部分人强且一惯自我感觉良好的人更甚!鲁迅先生有一次参加某友人儿子的“百岁”之类的活动,由于他的看不惯虚情假意的夸张,于是“实话实说”:此儿不管以后再怎么前途,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早晚会死掉……结果弄的下不了台面的朋友差点儿把他赶出家门!呵呵,周先生可真是不识时务。好在鲁迅先生不喜做官,若非,他能做到文化部长。当然了,鲁迅的那篇文章绝非是教人与别人过不去,而是虚构一件事拿自己开涮,讽刺那些假面道士!
又有看客问了,你自己属于哪种人?答曰:小假面道士。之所以加个“小”字儿,主要是考虑到“资格”。也就是说,俺不但是个喜欢听好听话的人,而且还是个喜欢说好听话的人。好听话会让自己高兴,说好听话会让别人高兴。自己和别人都高兴了,社会也就和谐得差不多了,起码邻里之间相互帮忙的多了,骂街的人少了。
如果说,俺就爱见那些个整天和自己较劲,老想招人骂,就喜欢和表扬俺的人过不去,——那不脑子进水了?
如果说,俺整天想和别人过不去,别人赞成的俺统统反对,别人喜欢的俺统统看不惯,——这比脑子进水更可怕,别说想在世上混,没准连身家性命都难保!
俺们这个社会是个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的社会。既是社会,就免不了各种人类都有。但无论如何,吹毛求疵是多数国人难以治愈的顽疾之一。
(20110613晨起匆匆)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3-10-03 00:10回复
    《说“偷”》
    [昨晚看了一个“突然发现什么都是浮云,网络文学剽窃泛滥”的帖子,有感而发。]
    现在这社会,本就是个名利社会。老祖先早就讲过“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名和利本就是双胞胎。既是名利社会,那么图名为利之人也就数不胜数了。
    有看客问老柯:您属于此等人群么?答曰:然也!
    图名利本身并无对错,对错在于看你如何图之!
    俺无过高的觉悟,更无多少为民谋福利的手艺,有的只是一双还算勤劳而且会写中国字儿的双手,只要它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和文德,也就足矣。
    陈毅同志说“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至理名言!作文也是如此。虽判不了刑,但稿费还没顾得上领,就让人给戳穿了,岂不贻笑大方!丢人丢到全世界网民面前,名利就都没了不是?呵呵。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已先生有一句名言说,偷书不是偷。别说,老孔说的有道理。至少,人家是为了学习,为了提高自身修养和素质,才如此认为的。那么,偷文算不算偷呢?俺以为算。文是别人辛苦写出来的,你搞拿来主义,还想名利双收,天下哪有此等好事儿?
    不过话说回来,在网络你玩得再好,偷得再妙,进入中国文学史册的可能也不会超百万分之一。在此情况下,某君又何必“偷”人家辛苦写出来的文字呢?俺认为,这充其量也就是满足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让网友顶一下、让吧主“精”一下、让自己阿Q一下。如果哪位不学无术的杂志编辑不小心把偷来的玩艺儿给你发表了,那稿费能买几斤豆腐?为了几豆腐的这点儿小利,值得吗?真不怕**的话,有本事去做江洋大盗去,那才叫实惠!
    也许有人会说,现在这世道,偷人都不犯法,偷文,何必认真?
    没人认真,是有人笑话!当然了,如果人家脸都不要了,那谁也没办。
    偷人如果偷的高明,天知地知,他知她知,那是人家聪明。
    而偷文者是天下最愚蠢的人!因为,你偷文的目的,绝对不是为了收藏以后的欣赏,而是为了虚荣,虚荣就得让人知道是你“发表”的。岂不知,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因此而落个“小偷”的“美名”儿,岂不玷污了一个文人的人品?这才最重要的!
    (20110823下午,五味斋)


    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3-10-03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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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个短篇,都讲述了一个哲理,呵呵,写的挺好的,读后令人深思。


      8楼2013-10-04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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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楼2013-11-09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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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2013-11-17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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