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总是尴尬自己为什么那么见一个爱一个,虽然很谁在一起的时候眼里只有一个人,但是分手了还能和下一个死去活来。我不愿承认我是不够爱或者多情。却一直不明白要怎么定义。今天却突然懂了。大概不是真的爱吧,所以失去了还能继续好好生活,还能接受下一个,没有太刻骨铭心的纪念性事情,有些遗憾也有尴尬。大概只是想找个人,宠着他或者被他宠。大概只是贪恋那种爱来爱去的温暖感觉吧。以前总觉得,喜欢的人和自己没有什么契合的地方,没共同的爱好,也彼此不太体贴,现在想想其实也没啥,知己哪有那么容易就有,更何况我实在不是个讨人喜欢引人注意的妙人,等以后结婚了,遇到能理解我一分的人便是幸运,好好的生活也是幸福,不能太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