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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较大的话题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主楼贴关于时事的一些话题难免引起争论,在这里单分出一个楼,争大发了就挪过来。对此不喜的同学可以避开,希望平和地表达,就事论事,包括我自己,这也是一种交流能力的训练。有时就是贴出一些别人的看法,也会说自己的想法。自己的想法有时也会有变化。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3-10-11 06:48回复
    季业:关于夏建强和几米事件,特意请教了一位喜欢艺术品收藏的法律界专业人士。以下是我和他的对话,仅供大家参考。I


    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3-10-11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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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3-10-11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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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壳文艺科学:新印象派吸收中古世纪的“镶嵌画”手法,把原色一点点规矩地排列到画面上去,并用互补色彩来加以组合,这就是“点画法”,色点并排但不重迭,颜色自行于观赏者视网膜中调和出中间色。因为是根据加法混合而非减法混合得到色彩效果,所以饱和度非常好。下图为乔治•修拉的《大腕岛的周日下午》及其几米版I


        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3-10-11 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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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是因为工作性质,画作定性问题我说多了。这件事的本质,我更认同这个帖子。什么是真相?韩寒的事这么久不还是那个样子。I


          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3-10-11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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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好了,这个楼,我也有话说。我这在这里慢慢地写呢。


            6楼2013-10-11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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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过好多吧主的话,讲了的事情我都很关注。每次试图说点什么,无奈心慢手拙,还没有坐下来写,已经有人提出歪楼了,应该结束了。
              这次这个我也忍不住要说点什么。
              没有地方放,我想我可以放在突痴吧。
              人我就不能评论我所知甚少,但是事就有对错之分。如果追本溯源我们也就知道是什么在其作用。先说明全是个人的观点,说出来就允许质疑推敲。但是真的是不吐不快。
              这件事情如果单纯是个孩子的临摹,我想也惊动不了突吧主。所以我就从头说。
              首先杀人怎么都是错的,除了完全过失杀人(例如喊了很多声以为没人,看了一圈也以为没有人,一伐木,树木倒下砸到了人)以及紧急正当防卫伤人致死。谋杀自然是无话可说,报复和蓄意伤害,以及担心安全先下手为强,我觉得都是一类。这个是不问原因的,还是那句话,用做坏事的方式做好事可以不可以,答案是不可以。用做坏事的方式报复恶人,反抗恶者可以不可以,答案也是不可以。
              接下来,被杀的人做的对么?也不是。执法是没有错,暴力执法就是错。法律上什么时候都没有明文规定,违法就可以被打,何况还是违规。暴力本身怎么都是错了,如果加上个执法并不是就对,而是说明这些人是知法犯法。
              但是违规对么?我曾经听说至少在我的家乡有的街道会有小贩整日聚集在那里,管理人员在就在街道两旁,管理人员一离开就蜂拥堵在街道上,谁也过不去。当然我的家乡人少,大家都见多不怪,懒得为这个费精神。我还在前一段时间看到也有个人投诉城市管理人员当着他女儿的面打他给他的女儿造成很坏的影响。但是叙述里就是他带着女儿摆摊体验生活,头一天有管理人员说不准摆摊,他说我就是体验生活不摆了,第二天还去,就发生了暴力冲突。我们对于规定的态度就是抓到就是违规,没有抓到就没有违规。
              那为什么会违规,因为有个规定在那里。这个规定对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一点,这个规定不能独立存在。你或者配套了给别人有固定的场所,完善的设施去自由买卖,你或者给人家空间去发展去生存,你没有那个配套,你就无法理直气壮的有这个规定。
              那些制定这些规定的人想什么呢?想的是不能市容市貌不好,自己无法对上面交代,就无法升官发财。究竟那些有点东西想挣点钱的人怎么想的,我觉得他们并没有关心。
              那些肯暴力执法的人怎么想的呢? 也许觉得自己这个工作很牛,很有权利,也许觉得那些屡教不改不断出现的小贩很烦,也许觉得不把事解决自己对上面也无法交代,政治前途就没有了。升迁无望。I


              7楼2013-10-11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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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没有人关心这个事情对不对,就去做。只要对自己的利益无所损伤


                8楼2013-10-11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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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走了,如果楼主不嫌我烦,我周日再来续,如果觉得烦了这个话题,告诉我就好了。


                  9楼2013-10-11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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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三畏: 【“重庆女警自述“黑打基地”和劳教所经历】不服?我们就对你实行“政治归零、经济归零、感情归零”。/“什么叫三归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离婚。如果你不离婚,我们马上去查你丈夫,不相信他经得起折腾。”
                    转发(4345) | 评论(1022)


                    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13-10-13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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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业
                      很多人满嘴的“真相、逻辑、理性、客观、合理怀疑、另一种声音、中立”,但不知怎么,就是难以打动人、令人信服,就是让人觉得哪里不对劲儿。后来慢慢明白了:这些人身上有两股臭味掩饰不住——恶意和得意。
                      I


                      13楼2013-10-13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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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引用的话有些很尖锐,但确实应该想想。
                        要真相的人声声确凿,正义无比,但夏家这件事,更应该追求什么真相?大前提在那里,审判倾斜,存在很大问题,本来就是最底层的人,失去丈夫和父亲,以一句不清楚就不管了,一句城管也是人死了要场面就无视其他了。然后在这个前提下跟着先造谣代笔,然后集中到抄袭的那些目的明确的人指引的方向,抓住孩子的小细节狂追真相,一个个的细节经过解释了还被渲染。用错个照片都被上纲上线编造说夏极丑陋,所以用别人老公的照片,质问连自己老公都不认识了?然后就一脸:我要真相,没有真相就没有其他。这是什么大是大非啊?别说根本不是张晶本人用的照片,就算是张晶用错了照片,就值得质疑她所有的人品和行为?文革那些方式,方舟子那些法子,其实很多人都可以用得极其顺手呢。
                        平时关注的黑暗面是比较多,很悲观,我真的很担心自己能否平安的过完。一直只是转消息,自己的评论并不多,一个基层单位干活的也是瞎操心。心里很绝望的是,本来是极其正常的事情,态度,方式,到了咱们这里就可以给你说不正常了,各种事情出来,处理态度都好诡异,比如媒体在发生灾情后第一件事不是报道灾情,而是要报道如何抗灾的闪光点和成绩,这件事是完全违背这个职业基本操守的,结果最后最能忍耐,最不靠别人的宁波人也急了。大学教授可以率先否定这个世界有普世价值,搞法律的带头反对宪政,那是现在这个政府推翻前一个政府的理由啊,用在自己身上就不行了。夏案中背后的推手那么多,这边有些人确实性急愚蠢帮了倒忙,那边呢?是大恶,是权力。然后还有那么多人跟包,都正义的跟雕塑似的。个别坏人也是正常的,但普通人和普通人之间的恶意,太可怕了。
                        曾经跟千二爷讨论,她说中国太大了,轻易不会搞完蛋,历史上很多朝代比现在糟糕很多,都奇迹般的走下来。我不是很认可,因为一来当时世界发展水平都不高,现在的大环境大趋势已经发展到这样,咱们居然还倒退。文革和培养标准听话孩子的教育体制已经毁了绝大多数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们一直就排斥有想法,与别人不同的人,一直孤立打击这些人,普世价值中的同情心都被磨光。政治水平和经济水平,人文程度,都没什么可乐观的。还有就是过去的官吏起码还担心作恶太多满门抄斩,现在抬腿就走真是不用担心啊。
                        说多了。这么大的国家,完蛋到底什么标准没定论,只是失去的这些良善和机会,痛心。I


                        15楼2013-10-13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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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搞得我越来越越忙


                          来自iPhone客户端16楼2013-10-13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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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天和昨天都忙于喝酒,以至于不仅没有说什么,连签到都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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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的我都看到了,也许我是重复的说,但是确实是这么想的。
                            关于这个大话题的起源,我的观点就是这个,一个实质的犯罪在人心里发酵引发后续无法预料的犯罪,更多的人被卷进来。
                            能够掌握资源的人由于贪婪为自己牟取暴利,然后由亲戚朋友甚至自己控制不住的炫耀。激发这个环境中人们心中同样的焦虑的同时,却不顾一切的阻断他人同样愿望实现的可能,甚至仅仅是谋生的可能。现在的大陆大部分人都已经把钱奉做自己的偶像。人们被这种氛围所笼罩,渐渐失去了本来还在的道德底线。


                            17楼2013-10-15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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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我们怎么做呢,我们恨不得拿走一切可拿的,我们一边为自己积攒财物,一边眼睛盯着别人所得的,恨不得也据为己有,我们不愿放弃一点自己的利益,而我们看到别人所做的,却能站在道德法律自以为公义的高度侃侃而谈,声色俱厉地指责寡母孤儿所获得的一点利益。


                              19楼2013-10-15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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