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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 出现纠纷,跪求大神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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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门面房,2011年11月18日租给乙方, 租赁合同上写明 租期问两年,到2013年11月18日。
现在家人想自己做生意,遂想收回房屋。 于是告知乙方,租期结束,收回房屋。 可乙方以房屋装修花了十几万为名,不愿交出房租。 并声称,如交出房租,甲方需像乙方支付五六万的装修费用。
其实乙方装修的东西家里做生意完全用不上,而且装修费用根本就没有十几万。最多两三万块钱
乙方这样的做法时候合理? 我要怎么办?
另附一份当时签的租赁合同,大家帮忙看看第六条协议。 当时家人不懂,所以就签了。 这是否要作为支付乙方装修费的凭证?I


IP属地:河南1楼2013-10-11 19:06回复

    房屋出租协议
    甲方**有门面房一套,占地6.6*13(米),分上下三层,位于*****。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上述门面房租赁给乙方使用,并达成以下协议:
    1、 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2011 年11月18日至2013年11月18日止。
    2、 房屋租金第一年为**元整,第二年为**元整,自租赁之日起一次性交清一年房租。
    3、 甲方只负责房屋出租,其他一切费用有乙方承担。
    4、 乙方可对房屋进行装饰或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
    5、 协议到期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在不影响甲方权益的情况下,可以转租给他人并收取一定的转让费。
    6、 协议终止或到期,乙方拥有对该房屋装饰或装修的所有权,并可向新用户收取一定的转让费。
    7、 甲乙双方都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除遇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情发生及政府拆迁,甲方退还剩余租金),甲方如提前终止本协议,应赔偿乙方损失,乙方如提前终止协议,甲方不退租金。
    8、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11 年11月18日I


    IP属地:河南2楼2013-10-11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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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跪求解答, 谢谢 谢谢 谢谢~~!!!!


      IP属地:河南3楼2013-10-11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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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应该就在于你应该给付多少,毕竟你已经签了合同需要给他装修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十二条的规定,若没有约定他无权要求主张装修费的,可是你们另有约定


        5楼2013-10-11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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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民法中无因管理的角度,乙主观为自己,客观为自己,而且不是甲方期待可得利益,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也不存在不当得利。但是你们合同的约定乙方享有所有权,你承担的是合同上的义务。不过赔偿以实际损失为准,对方需要提供发票证明,具体数额看实际情况。你是占有优势的一方,无需惧怕。I


          IP属地:上海6楼2013-10-12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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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必担心,到期后,你要求乙方把装修的材料全部拆走就行了。
            合同载明的转让费是在该装修材料继续被占用且使用的情况下才能主张。你不使用乙方的装修,自然就无需支付什么转让费。你让乙方拆走,又不要,也不侵犯乙方的所有权。
            对于无法拆分的部分,等同于和房屋结合成一物,成为房屋的一部分,所有权归房屋所有人,但需支付对方相关材料的费用。【记住扣除两年的折旧】I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3-10-12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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