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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友们,需要你们的时候到了!为我们自己的明天出一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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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12日电 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商务部日前起草了《沐浴业管理办法》,向社会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规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性病、艾滋病和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入浴等警示标志。
大家都知道,HIV的传播途径,洗澡是完全不会传播的,商务部这样的行为是利用公权在歧视我们!也是给大众增加了莫名的恐惧和对疾病的误解!所以我希望吧友们可以根据这个网址http://tfs.mofcom.gov.cn/article/as/201310/20131000341580.shtml 去留言。但希望大家有理有据,不要谩骂,合理争取我们的权益!谢谢大家了!
最后,说明一下,恐艾的不要在这留言,不要和我说洗澡会传播!


来自iPad1楼2013-10-13 23:35回复
    先马后浏


    IP属地:北京2楼2013-10-13 23:35
    收起回复
      明天回家刷留言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3-10-14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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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抢二楼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3-10-14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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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望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3-10-14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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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商务部起草的《沐浴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该办法拟规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性病、艾滋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标志。该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公共浴所对艾滋病人说不有没有必要,也引发了业内人士和社会公众的争议。
              专家观点:
              共浴不会传播艾滋病毒
              北京市性病艾滋病临床治疗研究中心主任吴昊认为,公共沐浴场所提示禁止性病和皮肤病患者入内是出于对其他客人安全和健康的考虑,而且在游泳池和公共浴室这样的规定和警示其实历来都有。在法律层面,明知有性病而又故意传播疾病予他人的,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对于艾滋病人来说,这么多年来,从未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曾有人是因为出入公共浴室而被感染的。“艾滋病的传染并不像一般人想象得那么容易。”浴池的水温,艾滋病毒很难生存。艾滋病病毒寄生于人的血液中,离开了人体很容易死亡。56℃30分钟就能杀灭它。完整无破损的皮肤是很好的防御屏障。
              另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唾液和泪液中可含有病毒,但含量极低,且必须直接接触到伤口或直接进入血液才能感染,所以通过咳嗽、打喷嚏的呼吸道传播是不可能的。根据艾滋病病毒的生物学特性和生存情况,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完整皮肤的接触是不会传播的。“这样来看,禁止艾滋病人进入浴室似乎是有些过了。”吴昊说。
              从业人员:
              管理办法不具可操作性
              此次办法所称的沐浴业,是指为消费者提供洗浴、足浴、温泉、SPA等服务的行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包括禁止性病、艾滋病和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入浴标志。沐浴业经营者违反该办法,情节严重的,可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对此规定,一些从业者提出了质疑,最大的问题是禁止入内的规定不具有可操作性。“有些表露在外的皮肤病我们尚且可以看到,但如果是性病和艾滋病人,也只能靠自觉,我们无从监管,而且也没有权力去盘查。”在方庄附近一家洗浴中心的管理者说。
              志愿者:很遗憾
              一些关注艾滋病及倡导平等的人士反应更为激烈一些。“禁止艾滋患者进入沐浴场所的规定,除了加剧艾滋误解、歧视和恐惧之外,不可能会减少和控制艾滋传播。”
              志愿者小宇(化名)是一家公益组织的工作人员,长期关注艾滋病病患群体。对于这次的征求意见稿,他表示“很遗憾”。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3-10-14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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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要引起社会动荡吗


              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13-10-14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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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哈哈哈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3-10-14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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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法规的制定,其立法基础首先应是有科学依据。公共沐浴场所提示禁止性病和皮肤病患者入内是出于对其他客人安全和健康的考虑,这样的规定和警示历来都有。而禁止艾滋病患者进入公共沐浴场所,显然是为了防止艾滋病传染,但问题是认为艾滋病患者入浴就会传播艾滋病病毒,又有什么科学依据呢?
                  迄今为止,国内外的医学研究表明,艾滋病主要通过性传播、血液传播和母孕传播,一般的如共同进餐、握手等接触是不会传染艾滋病的。这么多年来,从未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曾有人是因为出入公共浴室而被感染的。在浴池的水温中,艾滋病毒很难生存。艾滋病病毒寄生于人的血液中,离开了人体很容易死亡。另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唾液和泪液中可含有病毒,但含量极低,且必须直接接触到伤口或直接进入血液才能感染,所以通过呼吸道传播是不可能的。这样来看,禁止艾滋病人进入浴室确实是缺乏医学科学依据,是不严谨的。
                  一个法规的制定,还须具有可操作性。如果所立之法在现实背景下注定会“空心化”,在实际生活中不具操作性,是一个难依之“法”,那么出台之后,出现“违法”现象几乎是必然的,随之而来的问题,要么是“违法必究”,要么是“法不责众”。因为“先天不足”加“后天失调”,“违法必究”实际上很难做到,那么必然是“法不责众”,而这只会使法律处于尴尬境地,损害法律的尊严。此次拟规定的办法,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艾滋病人要进入公共沐浴场所,不仅无从监管,而且还有谁来监管的问题。
                  而不能不说的是,这些年来,公共卫生专家和社会主流舆论一直在宣传正确认识艾滋病,但一个公共浴室禁艾规定就足以让此前许多宣传努力付之东流。这个规定除了缺乏可行性,更会加剧人们对艾滋病的误解和恐惧、加剧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


                  IP属地:湖北11楼2013-10-14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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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规定执行不了的。
                    只能是说说而已。


                    IP属地:湖北12楼2013-10-14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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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能增加恐慌而已!一群吃饭不干人事的猪!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3-10-14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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