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陈平所言,美国的医疗制度以其费用高昂、覆盖面小、保障有限、制度复杂、改革艰难而闻名。美国的医疗保障主要包括两大类:第一类是由政府承办的社会医疗保险,以资助老年、残疾或患有严重肾病的美国公民的医疗照顾制度(Medicare)和资助贫困家庭的医疗援助制度(Medicaid)为主,但在美国的整个医疗保障体系中,这种社会医疗保险计划并不占重要地位,覆盖人群有限。
第二类就是私营医疗保险,包括非盈利性医疗保险(以蓝盾、蓝十字等组织为代表)与盈利性的商业医疗保险两种,是美国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开展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就有1000多家,目前在美国80%以上的国家公务员和74%的私营企业雇员通过购买保险为自己及家人转移疾病风险。此外,有14%左右的人没有保险。他们除得了重病外,获得量血压、止血等极平常检查与治疗的机会都很少,因延误诊治而留有后遗症、长期住院的不少,死亡率高。这不仅对个人不利,也成为一个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