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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倾城的夏。文文。哑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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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中午,我偶遇了《哑舍》这本书。觉得这本书不错,特来和各位亲分享。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3-10-26 20:38回复
    哑舍•延圭墨‘‘‘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3-10-26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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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顺治三年。
      “……要为小少爷准备抓周礼,东西都齐全了吗?”
      什么声音?好吵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3-10-26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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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声音?好吵啊……奚墨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她好像睡了很久很久,这次是几年?还是几十年?
        “还差文房四宝呢!老爷让我到库房找一套来。对了,最好找小巧精致一点的,小婴儿也能抓在手里的那种。”
        “我记得有一块墨……哦,在这里。”
        奚墨感觉到一直禁锢自己的盒子被打开了,久违的阳光投射了进来。她眯了眯眼睛,有点不太适应。
        “好丑啊!这么丑的一块墨?”
        “可是这块墨够小啊!而且我记得送礼的人说,这块墨可是五代十国时南唐李廷圭所制的廷圭墨!千金难求啊!就是上面没有什么花纹雕刻,据说是李廷圭早期所制。也亏得是早期,否则也存不到现在啊!”
        “好了好了,管这墨有什么来历呢!好歹也是块墨,快收拾一下……”盒子又被关上了,奚墨感觉自己在盒子里来回碰撞,虽然不痛,但已经让她开始不爽起来。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3-10-26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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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丑?她很丑吗?她可是这世上第一块廷圭墨!好吧,虽然主人当年炼制她的时候,还没有很好
          的墨模,导致她并不像其他墨那样方方正正或者雅致特别,而是很不规则的一个墨块。可是当
          着一位淑女这么直截了当地说话真的可以吗?
          奚墨抱怨的时间并没有很久,很快她便再次被阳光所笼罩,而这次她还发现周围摆着许多种类
          的物品,诸如印章、经书、笔、纸、砚、算盘、钱币、账册、首饰、花朵、胭脂、吃食、玩具
          等,摆了整整一个床铺,一眼看去眼花缭乱数不胜数。而且从她附近的其他文房用具,就能
          看出这户人家端的是富足,不是所有人都能用得起宣州纸、端州砚和诸葛笔的,再加上她这
          块廷圭墨,倒也当真是世间最珍贵的文房四宝了。
          不过这么多物事之中,也只有她修成了精魄,其余物事虽然精贵非凡,但也不过是物品罢了。
          而她则因为是主人炼制的第一块墨,当初主人将烟料配料和成烟料团,放入铁臼中捣炼三万
          次,在每一次的捣炼中都倾注了太多的期许,所以让她在炼成的那一刻,便有了一点意识。


          5楼2013-10-27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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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文我们班好几个都在看,我也正好普及一下。


            IP属地:江苏6楼2013-10-28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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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奚墨便由此诞生,虽然她从一开始,就被主人丢弃在了一旁。


              7楼2013-10-28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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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嫌弃也是不要紧的,奚墨也很淡然,这样她就不会被送人、被卖掉或者被用掉。在之后的几十年中,她在落满灰尘的角落里,看着还是少年的主人跟随着他的父亲,制成了天下闻名的歙州墨,看着主人和他的父亲都被李后主赐国姓,后又改名为李廷圭。天下人都知道“黄金易求,李墨难求”,到最后也只有她是主人在姓奚的时候所制出来的墨并留存了下来,所以她给自己起名为奚墨。
                后来,主人的名声超过了他的父亲,天下闻名的李墨也渐渐变成了廷圭墨。
                再后来,主人就死了。


                8楼2013-10-28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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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久地哀


                  10楼2013-10-28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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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就是传说中的那一块。”说话的是一位俊秀公子,一边说一边露出无奈的表情。他有着一张容长脸,眉眼秀长,气度温文尔雅,举手投足间透着一股世家大族的公子气派,让人一见心折。而他身旁的那位女子,相貌和他有几分相似,秀美如玉,身上穿着一袭湖水蓝的月华裙,已经及笄的她头上插着两支梅花纹碧玉簪,更显得面色如花,明艳动人。
                    这位俊秀公子便是洪家的大少爷洪升,而他身边的那位女子则是他的亲表妹黄蕙,他们两人年岁相当,黄蕙仅差了洪升一天,所以两人自小青梅竹马,感情非常好。而今日黄蕙正巧听人说起洪升小时候的那场抓周礼,便吵着要看看那块很著名的廷圭墨。
                    奚墨静静的坐在书桌上,自从十五年前的那场抓周礼后,她就结束了盒子里的生活,被送到了洪升这里。当然,这也是因为洪升那古板的老爹根本不接受他儿子抓的是个胭脂,强硬要求儿子必须念书考科举光大门楣。
                    @永久地哀I


                    11楼2013-10-29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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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个念头根本就是非常不靠谱的。已经观察了洪升十五年的奚墨无声地叹了口气。这十五年来,她就一直被放在洪升的书桌上面,看着他习《三字经》、《弟子规》,上宗学,读四书五经。她可要比这世上任何人都了解他,这位洪家的大少爷,根本就不是考科举的料!让他去考那八股文,纯粹就是要了他的命!
                      洪升最喜欢的,就是和他的姐姐妹妹们混在一起,在杭州西溪的洪园中吟诗作画,联句酬唱,过得好不快活。那些女子们还成立了“蕉园诗社”,春咏柳絮,夏吟芙蕖,秋赏海棠,冬颂腊梅。好人家的姑娘们聚众玩乐,这都是奚墨无法想象的事情,她印象中的大家闺秀,哪个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啊?有的出嫁之前连秀楼都没有下过,她敢肯定这个女子诗社绝对是历史上的头一个。
                      洪升在这些大家闺秀之间很受欢迎,洪、黄、钱、翁四大家族,是钱塘一带有名的望族,所以之间的年轻男女相识也就没有说那么多死规矩。洪家世代书香门第,百年望族,洪父还是一名七品官员。而洪升外祖父黄机更是做过刑部尚书,现今官至文华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可谓国之重臣。洪升也知道自己如果能通过科举取得功名,便为家族的延续出了一份力,多了一份保障,可是他确实对读诗书五经没有兴趣,无论怎么逼自己学都学不进去。I


                      12楼2013-10-29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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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升表哥,你说这块墨确实是廷圭墨吗?”黄蕙低头看着奚墨,满脸的好奇。她早知道自家表哥的书桌上面总放着这块墨,以前就看到过,可是因为不起眼,也就没注意过。今天家宴的时候,被当成了笑话提起,她才知道这块墨就是表哥当年抓周的时候抓起的那块,然后还很嫌弃地扔掉了。这事儿这么有趣,都没听人提起过,应该是洪父过于古板,每次只要提起此事都会火冒三丈,大发一阵脾气,久而久之洪园内就没人敢提了。
                        洪升其实并不觉得自己抓周抓了胭脂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但饶是他也不敢触他老爹的每头,所以一般也并不提此事。此时见表妹好奇,便随手拿起奚墨,笑着跟她介绍道:“是的,这块墨的正面印有‘奚鼐’二字,背面则印有‘庚申’二字,是李廷圭作品的标志。这廷圭墨坚如玉,且有犀纹,丰肌腻理,光泽如漆,具有拈来轻、磨来清、嗅来馨、坚如玉、研无声、一点如漆、万载存真的特性。这块墨传说是李廷圭最初所制,虽然样子不怎么好看,但已经是质量胜于普通的墨块。”
                        黄蕙听出了一点兴味,语笑嫣然道:“这块墨倒是真有拈来轻、嗅来馨、坚如玉的几点特性,就是不知道是否磨来清、研无声、一点如漆呢!”
                        洪升闻弦歌知雅意,知道表妹是想要磨墨试试。这要求其实并不过分,但饶是挥金如土的他也不禁犹豫了一下。这块墨他自小得来,虽然并不放在眼里,但也是在他手边一放就放了十五年,他一点都没有起过把它用掉的念头。可是当接触到表妹期冀的目光时,洪升便再也不管不顾,点了点头。
                        虽然是价值连城的廷圭墨,但是只磨一点点,让表妹开心一下应该没问题吧!I


                        13楼2013-10-29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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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吧?!居然要磨掉!


                          IP属地:江苏14楼2013-10-30 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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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蕙闻言喜不自胜,特意洗了手,亲自打来清水,倒了一点在一方端州砚中,从洪升手中拿过奚墨,一手撩起水袖,慢慢地研磨起来。
                            捏着奚墨的玉手柔嫩白皙,十指纤巧,本来应该是一副“绿衣捧砚催题卷,红袖添香伴读书”的美好画面,但洪升看在眼里,总有股说不出来的抑郁之感。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黄蕙磨了半晌,时间长到洪升都有些舍不得时,忽然抬起头,古怪地说道:“相传廷圭墨泡在水里三年都不坏,原来竟是真的。”I


                            15楼2013-10-30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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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升一接触到奚墨,顿时一怔,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思绪传递到他的心里。待他回过神时,见到黄蕙一脸好奇地看着他,便洒然一笑道:“这块墨很有灵性,若是普通的诗稿,她还看不上眼呢!”
                              黄蕙以为洪升在逗她开心,也不由得掩唇一笑道:“那表哥以后可要作出绝世之作,才能配得上这块墨呢!”
                              看着外面花影重重的洪园,奚墨撇了撇嘴。她能这么多年都保持着本身存在,自然修得了一些好处。其中有一项就是如果她不是心甘情愿,就不能被水所化。
                              想要让她甘心化为墨汁来誊写的旷世巨作?就算有,她也绝不相信是洪升能写出来的。I


                              16楼2013-10-30 18:29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