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头来查证了,具体怎样我就不说了,我想吐槽下:作为我们的直接监管部门对我们的特殊(照顾):虽然我们上岗必须得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这个我们完全理解。
我不能理解的是:这个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同一个时期居然有很多个部门发布!
我所知道的有各地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厅、安监局、劳动局.......让我们更不能理解的是建委发的证建设厅来检查的时候不认可,建设厅发的证安监局来检查的时候竟然不认可......
难道我们一个塔机操作工开一个塔吊要办理N个部门的操作证?更有甚者比如在A地办理了建委发布的操作证然后在B地区工作,B地区建委来检查也不认可。不认可的理由居然搞笑的是:这不是我们当地建委颁发的证件!办理一个操作证基本上要三个月才拿得到证件。要是这种规章制度不改,那我们可以不用上班了,每天去办理操作证就行了。大家都是中国人,同是为建筑工地服务,你们这些所谓的检查人员何苦要为难我们呢?
我不能理解的是:这个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同一个时期居然有很多个部门发布!
我所知道的有各地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厅、安监局、劳动局.......让我们更不能理解的是建委发的证建设厅来检查的时候不认可,建设厅发的证安监局来检查的时候竟然不认可......
难道我们一个塔机操作工开一个塔吊要办理N个部门的操作证?更有甚者比如在A地办理了建委发布的操作证然后在B地区工作,B地区建委来检查也不认可。不认可的理由居然搞笑的是:这不是我们当地建委颁发的证件!办理一个操作证基本上要三个月才拿得到证件。要是这种规章制度不改,那我们可以不用上班了,每天去办理操作证就行了。大家都是中国人,同是为建筑工地服务,你们这些所谓的检查人员何苦要为难我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