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考试辅导:企业缴纳保险会计与税法处理的区别问题:
小企业为职工缴纳各种保险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的区别是什么呢?
解答:见下表:
目录 会计处理 税法处理 纳税调整
基本养老、失业保险 作为“劳动保险费”记入成本费用 允许税前列支 否
基本医疗保险 记入“应付福利费” 允许税前列支 纳税调减
补充养老、失业保险(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 试点地区 作为“劳动保险费”记入成本费用 允许税前列支 否
非试点地区 记入“应付福利费”(不得发生赤字) 允许税前列支 纳税调减
补充医疗保险(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 记入“应付福利费” 允许税前列支 纳税调减
应付福利费不足的部分作为“劳动保险费”记入成本费用 允许税前列支 否
补充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超过工资总额4%的部分) 未明确规定 不允许税前列支 —
为职工个人购买的财保、人保等商业保险 个人投资行为 由职工个人负担,企业不得报销 不允许税前列支 否
作为职工奖励 记入“应付工资” 按税法有关政策执行 —I
小企业为职工缴纳各种保险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的区别是什么呢?
解答:见下表:
目录 会计处理 税法处理 纳税调整
基本养老、失业保险 作为“劳动保险费”记入成本费用 允许税前列支 否
基本医疗保险 记入“应付福利费” 允许税前列支 纳税调减
补充养老、失业保险(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 试点地区 作为“劳动保险费”记入成本费用 允许税前列支 否
非试点地区 记入“应付福利费”(不得发生赤字) 允许税前列支 纳税调减
补充医疗保险(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 记入“应付福利费” 允许税前列支 纳税调减
应付福利费不足的部分作为“劳动保险费”记入成本费用 允许税前列支 否
补充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超过工资总额4%的部分) 未明确规定 不允许税前列支 —
为职工个人购买的财保、人保等商业保险 个人投资行为 由职工个人负担,企业不得报销 不允许税前列支 否
作为职工奖励 记入“应付工资” 按税法有关政策执行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