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得意洋洋地下线了,路明非冲着屏幕吐了吐舌头。如果对方亲眼看见路明非的操作,大概就不会得意了,只会骂一句"变态",而后掉头就走。路明非没有接鼠标,用的是老式IBM笔记本上面那个红点控制。谁都知道红点控制打竞技类游戏有多难,好比拿着一根擀面杖掏耳朵。但是路明非也懒得和那兄弟强调说他自己纯属无聊在挑战高难度,因为他自己也觉得这样做很无聊。靠微操打赢了频道里全部的人之后改用左手打,左手打赢了就扔掉鼠标用红点打,如果有一天他用红点都打遍全频道,又用什么办法来消磨时间呢?
何必呢?何苦呢?他有时候也跟自己说。老是打着一个老游戏等啊等,可她很少上线。
"一箱打折的袋装奶,半斤广东香肠,还有鸣泽要的新一期《最小说》,买完了赶快回来,把桌子上的芹菜给我摘了!还有去传达室看看有没有录美国来的信!还玩游戏?自己的事情一点不上心,要没人录取你,你考得上一本么?在你身上花了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婶婶的声音在隔壁炸雷般响起。
路明非觉得脑袋被震得嗡嗡作响,一叠声地答应着,一溜小跑出门。走廊里安安静静,他靠在门上,听见门里的婶婶还是嘟嘟哝哝地抱怨。下午的阳光从楼道尽头的窗户里照进来,暖洋洋地洒在他身上,走道里晾晒着纯白色的床单,窗外风吹着油绿的树叶摇曳,哗哗地响。
又是春天了,路明非这一年十八岁。
他和叔叔婶婶一起住,有一个名叫路鸣泽的堂弟,就读于当地最有名私立高中,学费高昂,师尊严苛,豪车如流水,美女如流云。还有三个月零四天他就得参加高考,这些天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他耳边咆哮,告诉他末日就要到来,他应该焕发斗志,像只杀气横溢的斗鸡般扑在模考卷子上,显示出头悬梁锥刺股的决心。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