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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虎地秦简文字版含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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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记
昭王元年
二年,攻皮氏。
三年
四年,攻封陵。
五年,归蒲反。
六年,攻新城。
七年,新城陷。
八年,新城归。
九年,攻析。
十年。
十一年。
十二年。
十三年,攻伊〈阙〉。
十四年,伊〈阙〉。
十五年,攻魏。
十六年,攻宛。
十七年,攻垣、枳。
十八年,攻蒲反。
十九年。
廿年,攻安邑。
廿一年,攻夏山。
廿二年。
廿三年。
廿四年,攻林。
廿五年,攻兹氏。
廿六年,攻离石。
廿七年,攻邓。
廿八年,攻□。
廿九年,攻安陆。
卅年,攻□山。
卅一年,□。
卅二年,攻启封。
卅三年,攻蔡、中阳。
卅四年,攻华阳。
卅五年。
卅六年。
卅七年,□寇刚。
卅八年,阏舆。
卅九年,攻怀。

一年,攻邢丘。
二年,攻少曲。
三年。
四年,攻大(太)行,‧□攻。
五年,攻大(野)王。十二月甲午鸡鸣时,喜产。
六年,攻□亭。
七年,攻长平。十一月,敢产。
八年,攻武安。
九年,□□□。
五十年,攻邯单(郸)。
五十一年,攻阳城。
五十二年,王稽、张禄死。
五十三年,吏谁从军。
五十四年
五十五年五十六年,后九月,昭死。正月,(速)产。I


IP属地:辽宁1楼2013-11-04 08:34回复
    孝文王元年,立即死。
    庄王元年。
    庄王二年。
    庄王三年,庄王死。
    今元年,喜傅。
    二年。
    三年,卷军。八月,喜揄史。
    四年,□军。十一月,喜□安陆□史。
    五年
    六年,四月,为安陆令史。
    七年,正月甲寅,鄢令史。
    八年
    九年
    十年
    十一年,十一月,获产。
    十二年,四月癸丑,喜治狱鄢。
    十三年,从军。
    十四年。
    十五年,从平阳军。
    十六年,七月丁巳,公终。自占年。
    十七年,攻韩。
    十八年,攻赵。正月,恢生。
    十九年,□□□□南郡备敬(警)。
    廿年,七月甲寅,妪终。韩王居□山。
    廿一年,韩王死。昌平君居其处,有死□属。
    廿二年,攻魏粱(梁)。
    廿三年,兴,攻荆,□□守阳□死。四月,昌文君死。
    廿四年,□□□王□□。
    廿五年
    廿六年
    廿七年,八月己亥廷食时,产穿耳。
    廿八年,今过安陆。
    廿九年
    卅年I


    IP属地:辽宁2楼2013-11-04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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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书
      廿年四月丙戌朔丁亥,南郡守腾谓县、道啬夫:古者民各有乡俗,其所利及好恶不同,或不便于民,害于邦,是以圣王作为法度,以矫端民心,去其邪避(僻),除其恶俗。法律未足,民多诈巧,故后有间(干)令下者。凡法律令者,以教道民,去其淫避(僻),除其恶俗,而使之之于为善(也)。今法律令已具矣,而吏民莫用,乡俗淫失(泆)之民不止,是以法(废)主之明法(也),而长邪避(僻)淫失(泆)之民,甚害于邦,不便于民。故腾为是而修法令、田令及为间私方而下之,令吏明布,令吏民皆明智(知)之,毋巨(距)于罪。今法律令已布,闻吏民犯法为间私者不止,私好、乡俗之心不变,自从令、丞以下智(知)而弗举论,是即明避主之明法(也),而养匿邪避(僻)之民。如此,则为人臣亦不忠矣。若弗智(知),是即不胜任、不智(知)(也);智(知)而弗敢论,是即不廉(也)。此皆大罪(也),而令、丞弗智(知),甚不便。今且令人案行之,举劾不从令者,致以律,论及令、丞。有(又)且课县官,独多犯令而令、丞弗得者,以令、丞闻。以次传;别书江陵布,以邮行。
      凡良吏明法律令,事无不能(也);有(又)廉絜(洁)敦悫而好佐上;以一曹事不足独治(也),故有公心;有(又)能自端(也),而恶与人辨(别)治,是以不争书(署)。恶吏不明法律令,不智(知)事,不廉絜(洁),毋(无)以佐上,緰(偷)随(惰)疾事,易口舌,不羞辱,轻恶言而易疾人,毋(无)公端之心,而有冒柢(抵)之治,是以善斥(诉)事,喜争书。争书,因恙(佯)瞋目扼捾(腕)以视(示)力,盱询疾言以视(示)治,誈认丑言斫以视(示)险,阬阆强肮(伉)以视强,而上犹智之(也)。故如此者不可不为罚。发书,移书曹,曹莫受,以告府,府令曹画之。其画最多者,当居曹奏令、丞,令、丞以为不直,志千里使有籍书之,以为恶吏。
      语书I


      IP属地:辽宁3楼2013-11-04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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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律十八种
        田律
        雨为(澍),及诱(秀)粟,辄以书言(澍)稼,诱(秀)粟及垦田畼毋(无)(无)稼者顷数,稼已生后而雨,亦辄言雨少多,所利顷数。早(旱)及暴雨、水潦、()、群它物伤稼者,亦辄言其顷数。近县令轻足行其书,远县令邮行之,防病八月囗囗之。
        春二月,毋敢伐木山林及雍(壅)水。不夏月,毋敢夜(择)草为灰,取生荔、卵鷇,毋囗囗囗囗囗囗毒鱼鳖,置穽罔(网),到七月而纵之。唯不幸死而伐绾(棺)享(椁)者,是不用时。邑之紤(近)皂及它禁苑者,时毋敢将犬以之田。百姓犬入禁苑中而不追兽及捕兽者,勿敢杀;其追兽及捕兽者,杀之。河(呵)禁所杀犬,皆完入公;其它禁苑杀者,食其肉而入皮。 田律
        入顷刍槀,以其受田之数,无垦不垦,顷入刍三石、槀二石。刍自黄及束以上皆受之。入刍槀,相输度,可(也)。
        禾、刍槀彻(撤)木、荐,辄上石数县廷。勿用,复以荐盖。 田律
        乘马服牛禀,过二月弗禀、弗致者,皆止,勿裹、致。禀大田而毋(无)恒籍者,以其致到日禀之,勿深致。 田律
        百姓居田舍毋敢酤酉(酒),田啬夫、部佐谨禁御之,有不从令者有罪。I


        IP属地:辽宁5楼2013-11-04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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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文
          下及时雨和谷物抽穗,应即书面报告受雨、抽穗的顷数和已开垦而末耕种田地顷数。禾稼生长期下雨,也要立即报告降雨量和受益田地顷数。如有旱灾、暴风雨、涝灾、蝗虫及其他虫害等损伤了禾稼,也要报告受灾顷数。距离近的县,由走得快的人专送报告,距离远的县由驿站传送,在八月底以前送达。
          春天二月,不准到山林中砍伐木材,不准堵塞水道,不到夏季,不准烧草作为肥料,不准采刚发芽的植物,或捉取幼兽、卵,不准……毒杀鱼鳖,不准设置捕捉鸟兽的陷井和纲罟,到七月才解除禁令。只有因死亡而需要伐木制造棺椁的才不受季节限制。居邑靠近牛马的皂和其它禁苑的,幼兽繁殖时不准带着狗去狩猎。百姓的狗进入禁苑和捕兽的,不准打死;如追兽和捕兽的要打死。在专门设置的警戒地区打死的狗要完整上缴官府,其它禁苑打死的,可以吃掉狗肉而上缴狗皮。
          每顷田地应缴的刍(喂牲畜的草——录者注)稾(谷类植物的茎杆——录者注),按照所受田地的数量缴纳,不论垦种与否,每顷缴刍三石,稾二石,干叶和乱草够束以上均收,缴纳时,可以运来称量。
          谷物、刍稾撤下来的木头的草垫,应即向县廷报告粮草石数,木头和草垫不要移作他用,要用来垫盖粮草。
          驾车牛马的饲料,过期两个月没有领取或发送的,都截止不再领发,向大田领取而未设固定帐目的,按其领取凭证所到日期发给,不得超过凭证的规定。
          居住在农村的百姓不准卖酒,田啬夫及部佐应严加禁止,违反法令的有罪。I


          IP属地:辽宁6楼2013-11-04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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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厩苑律
            以四月、七月、十月、正月肤田牛。卒岁,以正月大课之,最,赐田啬夫壶酉(酒)束脯,为旱(皂)者除一更,赐牛长日三旬;殿者,谇田啬夫,罚冗皂者二月。其以牛田,牛减絜,治(笞)主者寸十。有(又)里课之,最者,赐田典日旬;典,治(笞)卅。 厩苑律
            叚(假)铁器,销敝不胜而毁者,为用书,受勿责。 厩苑
            将牧公马牛,马牛死者,亟谒死所县,县亟诊而入之,其入之其弗亟而令败者,令以其未败直(值)赏(偿)之。其小隶臣疾死者,告其囗囗之;其非疾死者,以其诊书告官论之。其大厩、中厩、宫厩马牛(也),以其筋、革、角及其贾(价)钱效,其人诣其官。其乘服公马牛亡马者而死县,县诊而杂买(卖)其肉,即入其盘、革、角,及(索)入其贾(价)钱。钱少律者,令其人备之而告官,官告马牛县出之。今课县、都官公服牛各一课,卒岁,十牛以上而三分一死;不盈十牛以下,及受服牛者卒岁死牛三以上,吏主者、徒食牛者及令、丞皆有罪。内史课县,大仓课都官及受服者。 囗囗I


            IP属地:辽宁7楼2013-11-04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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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文
              在每年四月、七月、十月、正月评比耕牛,满一年,在正月举行大考核,成绩优秀的,赏赐田啬夫酒一壶,干肉十条,免除饲牛者一次更役,赏赐牛长资劳三十天;成绩低劣的,申斥田啬夫,罚饲牛者资劳两个月,如果用牛耕田,牛的腰围减瘦了,每减瘦一寸要笞打主事者十下。又在乡里进行考核,成绩优秀的赏赐里典资劳十天,成绩低劣的笞打三十下。
              借用铁制家具,因破旧不堪使用而损坏的,以文书上报损耗,收下原物而不令赔偿。
              率领放牧官有的牛马,牛马有残废的应急向牛马死亡所在县呈报,由县加以检验后将已死牛马上缴。如因不及时而使死牛马腐败,则令按未腐败时的价格赔偿。如小隶臣病死,应告其……处理;如小隶臣不是因病而死亡,应将检验文书报告主管官府论处。如系大厩、中厩、宫厩的牛马,应以其筋、皮、角和肉的价钱呈缴,由这个率领放牧的人送该官府。驾用官牛马而牛马死于某县,应由该县将肉全部卖出,然后上缴其筋、皮、角,并将所卖的价钱全部上缴,所卖钱如少于规定数目,令该驾用牛马的人补赔而向主管官府报告,由主管官府通知卖牛马的县销帐。现在每年对各县各都官的官有驾车用牛考核一次,有十头以上,一年间死了三分之一,不满十头的以及领用牛一年间死了三头以上,主管牛的吏、饲牛的徒、令、丞都有罪。由内史考核各县、太仓,考核各都官和领用牛的人。I


              IP属地:辽宁8楼2013-11-04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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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仓律
                入禾仓,万石一积而比黎之为户。县啬夫若丞及仓、乡相杂以印之,而遗仓啬夫及离邑仓佐主禀者各一户以气(饩),自封印,皆辄出,馀之索而更为发户。啬夫免,效者发,见杂封者,以(题)效之,而复杂封之,勿度县,唯仓自封印者是度县。出禾,非入者是出之,令度之,度之当堤(题),令出之。其不备,出者负之;其赢者,入之。杂出禾者勿更。入禾未盈万石而欲增积焉,其前入者是增积,可(也);其它人是增积,积者必先度故积,当堤(题),乃入焉。后节(即)不备,后入者独负之;而书入禾增积者之旬事邑里于廥籍。万石之积及未盈万石而被(柀)出者,毋敢增积。栎阳二万石一积,咸阳十万一积,其出入禾、增积如律令。长吏相杂以入禾仓及发,见之积粟,义(宜)积之,勿令败。 仓
                入禾稼,刍槀,辄为廥籍,上内史。刍槀各万石一积,咸阳二万一积,其出入、增积及效如禾。 仓
                禾、刍槀积(索)出日,上赢不备县廷。出之未(索)而已备者,言县廷,廷令长吏杂封其廥,与出之,辄上数廷;其少,欲一县之,(也)。廥才(在)都邑,当囗囗囗囗囗囗囗囗者与杂出之。 仓
                囗囗囗囗囗不备,令其故吏与新吏杂先(索)出之。其故吏弗欲,勿强。其毋(无)故吏者,令有秩之吏、令史主,与仓囗杂出之,(索)而论不备。杂者勿更;更之而不备,令令、丞与赏(偿)不备。 仓
                程禾、黍囗囗囗囗以书言年,别其数以禀人。 仓
                计禾,别黄、白、青。秫勿以禀人。 仓
                稻后禾孰(熟),计稻后年。已获上数,别粲、糯秙(黏)稻。别粲、糯之襄(酿),岁异积之,勿增积、以给客,到十月牒书数,上内史。 仓
                县上食者籍及它费大仓,与计偕。都官以计时雠食者籍。 仓
                种:稻、麻亩用二斗大半斗,禾,麦一斗,黍、答亩大半斗,叔(菽)亩半斗。利田畴,其有不尽此数者,可(也)。其有本者,称议种之。 仓
                县遗麦以为种用者,肴禾以臧(藏)之。 仓
                粟一石六斗大半斗,舂之为粝米一石;粝米一石为糳米九斗;九斗为毁(毇)米八斗。稻禾一石。有米委赐,禀禾稼公,尽九月,其人弗取之,勿鼠(予)。 仓
                为粟廿斗,舂为米十斗;十斗粲,毁(毇)米六斗大半斗。麦十斗,为三斗。叔(菽)、答、麻十五斗为一石。禀毁(毇)者,以十斗为石。 仓
                宦者、都官吏、都官人有事上为将,令县贷之,辄移其禀县,禀县以减其禀。已禀者,移居县责之。 仓
                有事军及下县者,齎食,毋以传贷县。 仓
                月食者已致禀而公使有传食,及告归尽月不来者,止其后朔食,而以其来日致其食;有秩吏不止。 仓
                驾传马,一食禾,其顾来有(又)一食禾,皆八马共。其数驾,毋过日一食,驾县马劳,有(又)益壶〈壹〉禾之。 仓律
                妾未使而衣食公,百姓有欲叚(假)者,叚(假)之,令就衣食焉,吏辄柀事之。 仓律
                隶臣妾其从事公,隶臣月禾二石,隶妾一石半;其不从事,勿禀。小城旦、隶臣作者,月禾一石半石;未能作者,月禾一石。小妾、舂作者,月禾一石二斗半斗;未能作者,月禾一石。婴儿之毋(无)母者各半石;虽有母而其母冗居公者,亦禀之,禾月半石。隶臣田者,以二月月禀二石半石,到九月尽而止其半石。舂,月一石半石。隶臣、城旦高不盈六尺五寸,隶妾、舂高不盈六尺二寸,皆为小;高五尺二寸,皆作之。 仓
                小隶臣妾以八月傅为大隶臣妾,以十月益食。 仓
                更隶妾节(即)有急事,总冗,以律禀食;不急勿总。 仓
                城旦之垣及它事而劳与垣等者,旦半夕参;其守署及为它事者,参食之。其病者,称议食之,令吏主。城旦舂、舂司寇、白粲操土攻(功),参食之;不操土攻(功),以律食之。 仓
                日食城旦,尽月而以其馀益为后九月禀所。城旦为安事而益其食,以犯令律论吏主者。减舂城旦月不盈之禀。 仓
                免隶臣妾、隶臣妾垣及为它事与垣等者,食男子旦半夕参,女子参。 仓
                食囚,日少半斗。 仓
                隶臣欲以人丁粼者二人赎,许之。其老当免老、小高五尺以下隶妾欲以丁粼者二人赎,许之。赎者皆以男子,以其赎为隶臣。女子操敃红及服者,不得赎。边县者,复数其县。 仓
                畜鸡离仓。用犬者,畜犬期足。猪、鸡之息子不用者,买(卖)之,别计其钱。 仓I


                IP属地:辽宁9楼2013-11-04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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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隶妾若有紧急差役,集中起来,应按法律规定发给口粮,不急勿需集中。
                  城旦筑墙和作其它与筑墙相当的劳作,早饭半斗,晚饭三分之一斗,站岗和作其它事的,早晚饭各三分之一斗。有病的,酌情给予口粮,由吏主管。城旦、舂、舂司寇,白粲作土工,早晚饭各三分之一斗,不作土工,按法律规定给予口粮。
                  应按天发给城旦口粮,到月底将剩余的粮食移作九月的口粮,城旦作轻劳作而增加口粮,应按犯令的法律对主管的吏进行论处。舂、城旦服役不满月,其口粮应予扣除。
                  免隶臣,隶臣妾筑墙和作其他与筑墙相当劳作的,给予男子早饭半斗,晚饭三分之一斗,女子早晚饭各三分之一斗。
                  给受饥饿惩罚的囚犯每天三分之一斗。
                  要求以壮年二人赎一个隶臣,可以允许。要求以壮年一人赎一个已当免老的老年隶臣、身高在五尺以下的小隶臣及妻子,可以允许。用来赎的必须是男子,就用赎的人作隶臣。从事文绣女红和制作衣服的女子不准赎,原籍在边远县的被赎后应将户籍迁回原籍。
                  养鸡应离开粮仓,用狗的所养的狗以够用为度。小猪、小鸡不需用的应卖掉,单独记帐。I


                  IP属地:辽宁11楼2013-11-04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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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布律
                    原文
                    官府受钱者,千钱一畚,以丞、令印印。不盈千者,亦封印之。钱善不善,杂实之。出钱,献封丞、令,乃发用之。百姓市用钱,美恶杂之,勿敢异。   金布。
                    译文
                    官府收入银币,以一千钱装为一畚,用其令、丞的印封缄。钱数不满一千的,也应封缄。钱质好的和不好的,应装在一起。出钱时,要把印封呈献令,丞验视,然后启封使用。百姓在交易时使用钱币,质量好坏一起通用,不准选择。
                    原文
                    布袤八尺,福(幅)广二尺五寸。布恶,其广袤不如式者,不行。   金布。
                    译文
                    布长八尺,幅宽二尺五寸。布的质量不好,长宽不合标准的,不得流通。
                    原文
                    钱十一当一布。其出入钱以当金、布,以律。   金布。
                    译文
                    十一钱折合一布。如出入钱来折合黄金或布,应按法律规定。
                    原文
                    贾市居列者及官府之吏,毋敢择行钱、布;择行钱、布者,列伍长弗告,吏循之不谨,皆有罪。   金布。
                    译文
                    市肆中的商买和官家府库的吏,都不准对钱和布两种货币有所选择;而列伍长不告发,吏检查不严,都有罪。
                    原文
                    有买(卖)及买(也),各婴其贾(价);小物不能各一钱者,勿婴。   金布。
                    译文
                    有所买卖,应分别系木签标明价格;小件物品每件值不到一钱的,不必系签 。
                    原文
                    官相输者,以书告其出计之年,受者以入计之。八月、九月中其有输,计其输所远近,不能逮其输所之计,□□□□□□□移计其后年,计毋相缪。工献输官者,皆深以其年计之。   金布律
                    译文
                    官府输送物品,应以文书通知其出账的年份,接受者按收到的时间记帐。如在八月、九月中输送,估计所运处所的距离,不能赶上所运处的结账,……改计入下一年帐内,双方帐目不要矛盾。工匠向官府上缴产品,都应固定按其产年计帐。
                    原文
                    都官有秩吏及离官啬夫,养各一人,其佐、史与共养;十人,车牛一两(辆),见牛者一人。都官之佐、史冗者,十人,养一人;十五人,车牛一两(辆),见牛者一人;不盈十人者,各与其官长共养、车牛,都官佐、史不盈十五人者,七人以上鼠(予)车牛、仆,不盈七人者,三人以上鼠(予)养一人;小官毋(无)啬夫者,以此鼠(予)仆、车牛。豤生者,食其母日粟一斗,旬五日而止之,别以(假)之。   金布律。
                    译文
                    都官的有秩吏及其分机构的啬夫,每人分配做饭的一人,他们的佐、史、他们一起使用;每十人,分配牛车一辆,看牛的一人。都官的佐、史人数多的,每十人分配作饭的一人;每十五人,分配牛车一辆,看牛的一人;不满十人的,各自与的官长共用做饭的和牛车。都官的佐、史不满十五人的,七人以上分配牛车和赶车的 ,不满七人的,三人以上分配做饭的一人;不设啬夫的小机构,按此标准配予赶车的牛车。牛产仔困难,每天饲给母牛粮谷一斗,至十五天截止,分开喂养以备借出使用。
                    原文
                    有责(债)於公及赀、赎者居它县,辄移居县责之。公有责(债)百姓未赏(偿),亦移其县,县赏(偿)。   金布律。
                    译文
                    欠官府债和被判处赀、赎者住在另一县,应即发文书到所住的县,由该县索缴。官府欠百姓债而未偿还,也应发文书给百姓所在的县,由该县偿还。
                    原文
                    百姓(假)公器及有责(债)未赏(偿),其日()以收责之,而弗收责,其人死亡;及隶臣妾有亡公器、畜生者,以其日月其衣食,毋过三分取一,其所亡众,计之,终岁衣食不()以稍赏(偿),令居之,其弗令居之,其人死亡,令其官啬夫及吏主者代赏(偿)之。   金布I


                    IP属地:辽宁12楼2013-11-04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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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文
                      百姓借用官府器物和负债未还,时间足够收回,而未加收回,该人死亡,令该官府啬夫和主管其事的吏代为赔偿。隶臣妾有丢失官府器物或牲畜的,应从丢失之日起按月扣除隶臣妾的衣食,但不能超过衣食的三分之一,若所丢失数多,算起来隶臣妾整年衣食还不够全部赔偿,应令隶臣妾居作,如果不令居作,该人死亡,令该官府啬夫和主管其事的吏代为赔偿。
                      原文
                      县、都官坐效、计以负赏(偿)者,已论,啬夫即以其直(值)钱分负其官长及冗吏,而人与参辨券,以效少内,少内以收责之。其入赢者,亦官与辨券,入之。其责(债)毋敢隃(逾)岁,隃(逾)岁而弗入及不如令者,皆以律论之。   金布
                      译文
                      县、都官在点验或会计中有罪而应赔偿者,经判处后,有关官府啬夫即将其应偿钱数分摊给其官长和 吏,发给每人一份木券,以便向少内(掖庭主管府藏的官——录者注)缴纳,少内凭券收取。如有盈余应上缴的,也由官府发给木券,以便上缴。欠债不得超过当年,如超过当年仍不缴纳,以及不按法令规定缴纳的,均依法论处。
                      原文
                      官啬夫免,复为啬夫,而坐其故官以赀赏(偿)及有它责(债),贫窭毋(无)以赏(偿)者,稍其秩、月食以赏(偿)之,弗得居;其免(也),令以律居之。官啬夫免,效其官而有不备者,令与其稗官分,如其事。吏坐官以负赏(偿),未而死,及有罪以收,抉出其分。其已分而死,及恒作官府以负责(债),牧将公畜生而杀、亡之,未赏(偿)及居之未备而死,皆出之,毋责妻、同居。   金布
                      译文
                      机构的啬夫免职,以后又任啬夫,由于前任时间有罪应缴钱财赔偿,以及有其他债务,而因贫困无力偿还的,应分期扣除其俸禄和口粮作为赔偿,不得令他居作;尚未分担而死去,以及因有罪而被捕,应免去其所分担的一份。如已分担而死去,以及为官府经营手工业而负债,或放牧官有牲畜而将牲畜杀死、丢失,尚未偿还及居作未完而死去,都可免除,不必责令其妻和同居者赔偿。
                      原文
                      县、都官以七月粪公器不可缮者,有久识者靡之。其金及铁器入以为铜。都官输大内,内受买(卖)之,尽七月而觱(毕)。都官远大内者输县,县受买(卖)之。粪其有物不可以须时,求先买(卖),以书时谒其状内史。凡粪其不可买(卖)而可以为薪及盖〈蘙〉者,用之;毋(无)用,乃燔之。   金布。
                      译文
                      各县、都官在七月处理已经无法修理的官有器物,器物上有标识的应加磨除。铜器和 器要上缴作为金属原料。都官所处理的器物应运交大内,由大内收取变卖,至七月底完事。都官距大内路远的运交给县,由县收取变卖。处理时如有物品不能拖延时间,要求先卖,应以文书将其情况及时报告内史。所处理物品如无法变卖而可以作薪柴和盖障用的,仍应使用 ;无用的,始得烧毁。
                      原文
                      传车、大车轮,葆缮参邪,可(也)。韦革、红器相补缮。取不可葆缮者,乃粪之。   金布。
                      译文
                      传车或大车的车输,可修理其歪斜不正处。皮革或织物制造的物品,坏了可以互相修补。已经不能修理的,始得加以处理。
                      原文
                      受(授)衣者,夏衣以四月尽六月禀之,冬衣以九月尽十一月禀之,过时者勿禀。后计冬衣来年。囚有寒者为褐衣。为布一,用枲三斤。为褐以禀衣;大褐一,用枲十八斤,直(值)六十钱;中褐一,用枲十四斤,直(值)六钱;小褐一,用枲十一斤,直(值)卅六钱。已禀衣,有余褐十以上,输大内,与计偕。都官有用□□□□其官,隶臣妾、舂城旦毋用。在咸阳者致其衣大内,在它县者致衣从事之县。县、大内皆听其官致,以律禀衣。   金布
                      译文
                      发放衣服的,夏衣从四月到六月底发给,冬衣从九月到十一月底发给,过期不领的不再发给。冬衣应记在下一年帐上。囚犯寒冷可做褐衣。做(此字为左“巾”右“冢”)布一条,用粗麻三斤。做发放用的褐衣:大褐衣一件,用粗麻十八斤,值六十钱;中褐衣一件,用粗麻十四折,值四十六钱;小褐衣一件,用粗麻十一斤,值三十六钱。发放过衣服以后,剩余褐衣十件以上,应送交大内,与每年的帐簿同时缴送。都官有用……其官,隶臣妾、舂城旦不得用。在咸阳服役的,凭券向大内领衣;在其他县服役的,凭券向所在的县领衣。县或大内都按照其所属机构所发的券,依法律规定发给衣服。
                      原文
                      禀衣者,隶臣、府隶之毋(无)妻者及城旦,冬人百一十钱,夏五十五钱;其小者冬七十七钱,夏四钱。舂冬人五十五钱,夏四钱;其小者冬四钱,夏卅三钱。隶臣妾之老及小不能自衣者,如舂衣。 亡、不仁其主及官者,衣如隶臣妾。   金布
                      译文
                      领取衣服的,隶臣、府隶中没有妻的以及城旦,冬季每人缴一百一十钱,夏季五十五钱;其中属于小的,冬季七十七钱,夏季四十四钱。春,冬季每人缴五十五钱,夏季四十四钱;其中小的,冬季四十四钱,夏季三十三钱;隶臣妾属于老、小,不能自备衣服的,按春的标准给衣。逃亡或冒犯主人、官长的臣妾按隶臣的标准给衣。I


                      IP属地:辽宁13楼2013-11-04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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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市
                        原文
                        为作务及官府市,受钱必辄入其钱缿中,令市者见其入,不从令者赀一甲。   关市
                        译文
                        从事手工业和为官府出售产品,收钱时必须立即把钱投进(此字为左“缶”右“后”,音“项”,为陶制容钱器——录者注)里,使买者看见投入,违反法令的罚一甲。I


                        IP属地:辽宁14楼2013-11-04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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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律
                          原文
                          为器同物者,其小大、短长、广夹(狭)必等。   工律。
                          译文
                          制作同一器物,其大小、长短和宽度必须相同。
                          原文
                          为计,不同程者毋同其出。   工律。
                          译文
                          计帐时,不同规格的产品不得列于同一项内出帐。
                          原文
                          县及工室听官为正衡石赢〈羸〉(累)、斗用(桶)、升,毋过岁壶〈壹〉。有工者勿为正。(假)试即正。   工律。
                          译文
                          县和工室由有关官府校正其衡器的权、斗桶和升,至少每年应校正一次。本身有校正工匠的,则不必代为校正。这些器物在领用时就要加以校正。
                          原文
                          邦中之(徭)及公事官(馆)舍,其(假)公,(假)而有死亡者,亦令其徒、舍人任其(假),如从兴戍然。   工律
                          译文
                          在都邑服徭役和因有官府事务居于官舍,如借用官有器物,借者死亡,应令服徭的徒或其舍人负责,和参加屯戍的情形一样。
                          原文
                          公甲兵各以其官名刻久之,其不可刻久者,以丹若书之。其(假)百姓甲兵,必书其久,受之以久。入(假)而而毋(无)久及非其官之久也,皆没入公,以齎律责之。  工
                          译文
                          官有武器均应刻记其官府的名称,不能刻记的,用丹或漆书写。百姓领用武器,必须登记武器上的标记,按照标记收还。缴回所领武器而上面没有标记和不是该官府标记的,均没有归官,并依《齐律》(当为关于财物的法律——录者注)责令赔偿。
                          原文
                          公器官□久,久之。不可久者,以久之。其或(假)公器,归之,久必乃受之。敝而粪者,靡其久。官辄告(假)器者曰:器敝久恐靡者,遝其未靡,谒更其久。其久靡不可智(知)者、令齎赏(偿)。(假)器者,其事已及免,官辄收其(假),弗亟收者有罪。?其(假)者死亡、有罪毋(无)责也,吏代赏(偿)。毋擅(假)公器,者(诸)擅(假)公器者有罪,毁伤公器及□者令赏(偿)。
                          译文
                          官有器物由官府……加上标记。不能刻记的,用漆书标记。有借用官有器物的,归还时,标记相符才能收还。器物破旧而加处理的,应磨去上面的标记。官府应告知借用器物的人:器物用旧而恐标记磨减的,要趁标记尚未磨减,报请重新标记。器物的标记已经磨减或无法辨识的,令以钱财赔偿。借用器物的,其事务已完和免除时,官府应即收回所借器物,不及时收回的有罪。如借用者死去或犯罪而未将器物追还,由吏代为赔偿。不得擅自借用官有器物,凡擅借官有器物的有罪,毁损官有器物和……的令之赔偿。I


                          IP属地:辽宁15楼2013-11-04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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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人程
                            原文
                            隶臣、下吏、城旦与工从事者冬作,为矢程,赋之三日而当夏二日。   工人程
                            译文
                            隶臣、下吏、城旦和工匠在一起生产的,在冬季劳动时,得放宽其标准,三天收取相当夏季两天的产品。
                            原文
                            冗隶妾二人当工一人,更隶妾四人当工一人,小隶臣妾可使者五人当工一人。   工人程
                            译文齤
                            做杂活的隶妾两人相当工匠一人,更隶妾四人相当工匠一人,可役使的小隶臣妾五人相当工匠一人。
                            原文
                            隶妾及女子用箴(针)为缗它物,女子一人当男子一人。   工人程
                            译文
                            隶妾和一般女子用针制作刺绣等产品的,女子一人相当男子一人计算。I


                            IP属地:辽宁16楼2013-11-04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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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徭律
                              原文
                              御中发徵,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其得(也),及诣。水雨,除兴。兴徒以为邑中之红(功)者,令(嫴)堵卒岁。未卒堵坏,司空将红(功)及君子主堵者有罪,令其徒复垣之,勿计为(徭)。县葆禁苑、公马牛苑,兴徒以斩(堑)垣离(篱)散及补缮之,辄以效苑吏,苑吏循之。未卒岁或坏(),令县复兴徒为之,而勿计为(徭)。卒岁而或()坏,过三堵以上,县葆者补缮之;三堵以下,及虽未盈卒岁而或()道出入,令苑辄自补缮之。县所葆禁苑之傅山、远山,其土恶不能雨,夏有坏者,勿稍补缮,至秋毋(无)雨时而以(徭)为之。其近田恐兽及马牛出食稼者,县啬夫材兴有田其旁者,无贵贱,以田少多出人,以垣缮之,不得为(徭)。县毋敢擅坏更公舍官府及廷,其有欲坏更(也),必之。欲以城旦舂益为公舍官府及补缮之,为之,勿。县为恒事及有为(也),吏程攻(功),赢员及员自二日以上,为不察。上之所兴,其程攻(功)而不当者,如县然。度攻(功)必令司空与匠度之,毋独令匠。其不审,以律论度者,而以其实为(徭)徒计。   (徭)律
                              译文
                              为朝廷征发徭役,如耽搁不加征发,应罚二甲。迟到三天到五天,斥责;六天到十天,罚一盾;超过十天,罚一甲。所征发人数已足,应尽速送抵服役处所。降雨不能动工,可免除本次征发。征发徒 作城邑的工程,要对所筑的墙担保一年。不满一年而墙坏,主持工程的司空和负责该墙的君子有罪,令原来修墙的徒 重新修筑,不得算入服徭役的时间。县应维修禁苑及牧养官有牛马的苑囿,徵发徒众为苑囿建造垫壕、墙垣、藩篱并加补修,修好即上交苑吏,由苑吏加以巡视。不满一年而有毁缺,令该县重征发徒众建造,而不得算入服徭役的时间。满一年而缺毁,墙面超过三方丈的,由维修的县补修;不到三方丈大,以及虽未满一年而有人私加破坏由之出入的,令该苑即自行补修。县所维修的禁苑,不拘离山远近,如因土质不佳不能耐雨,到夏季有所毁坏,不必逐步补修,要做秋季无雨的时候兴徭役修筑。苑囿如临近农田,恐有动物及牛马出来吃去禾稼,县啬夫应酌量徵发在苑囿旁边有田地的人,不分贵贱,按田地多少出入,为苑囿筑墙修补,不得作为徭役。县不准擅自拆改官有的房舍衙署,如需拆改,必须呈报。如要使用城旦、舂扩建官有房屋衙署或加以修补,即可进行无须呈报。县进行经常性的及经呈报批准的工程,由吏估计工程量,如施工时间超过或不足两天以上,以不察论处。县以上的征发,如估计工程量不确,与县同例。估算工程量,必须由司空和匠人一起估算,不得单令匠人估算。如所估不实,对估算者依法论处,再按实际情况计算所需服徭情况计算所需服徭徒众的数量。I


                              IP属地:辽宁17楼2013-11-04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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