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目前史学界的普遍观点都认为胡马案、毒酒案纯属子虚乌有,系为李世民杀人夺位捏造事实、寻找借口。但某些人仍对此深信不疑,并反复举出杨侗的例子,企图证明鸩酒毒不死人,但我们发现以此为证据明显有曲解史料、误导读者、混淆视听之嫌。《资治通鉴》载:“世充从之,遣兄子唐王仁则及家奴梁百年鸩皇泰主。。。(皇泰主)饮药,不能绝,以帛缢杀之。”这里记载的不是鸩酒毒不死杨侗,而是杨侗喝了毒酒之后没有马上死。王仁则和梁百年两人大概是急着回去复命,不想再等,就用白绫把他勒死了。这个事件并不能证明毒酒喝不死人,顶多只能证明喝了鸩酒可能不会马上断气。
从逻辑上分析,某些人极力想要证实的“毒酒案”属于政治暗杀。而暗杀一定要做到“必杀”,这是搞政治暗杀最基本的常识。万一下毒不能致对方死地,一定要事先安排好补救方案,以做到万无一失。否则杀人不成,还激惹了对方,暴露了自己,这个后果是暗杀者绝不会承担的。因此,假如李建成决定除掉李世民,就绝不可能让他再见到第二天的太阳。
另外,史书描绘的中毒症状也非常可疑。说李世民喝了酒之后,“心中暴痛,吐血数升”,这吐的是多大血量呢?根据对古代剂量的考证,东汉张仲景时一升约合今200毫升,但到了唐代四升仅合一升,那一升就相当于今天的800毫升,数升血达到几千毫升。虽然我们知道现实中很多致命毒药会致人头旋、上吐下泻、面色青黑、四肢逆冷、抽搐、昏迷等,我们姑且认为这个毒药可以让人大量出血——李建成这毒下得还挺张扬,李世民胃粘膜出血吐出几千cc,这时眼睛、鼻孔应该同时出血同时伴有内出血才对,照这个出血量,古代又不能输血抢救,秦王能活下来还真是奇迹。
更奇迹的是李渊对此事的反应和态度。儿子中了毒“吐血数升”,做父亲的只是不痛不痒的说了句:“秦王素不能饮,自今无得复夜饮!”我们知道李世民是李渊的亲生儿子,亲生儿子被人下毒大吐血差点丧命,做父亲的居然会问都不问、查都不查,这也太不合常理。
那么合理的解释应该就是像李渊说的那样,秦王喝多了,吐了,然后有人借题发挥,污蔑太子下毒。史官根据李二的指示,把它添枝加叶地记录下来,以此作为秦王是被逼迫自卫才杀兄的重要证据。
从逻辑上分析,某些人极力想要证实的“毒酒案”属于政治暗杀。而暗杀一定要做到“必杀”,这是搞政治暗杀最基本的常识。万一下毒不能致对方死地,一定要事先安排好补救方案,以做到万无一失。否则杀人不成,还激惹了对方,暴露了自己,这个后果是暗杀者绝不会承担的。因此,假如李建成决定除掉李世民,就绝不可能让他再见到第二天的太阳。
另外,史书描绘的中毒症状也非常可疑。说李世民喝了酒之后,“心中暴痛,吐血数升”,这吐的是多大血量呢?根据对古代剂量的考证,东汉张仲景时一升约合今200毫升,但到了唐代四升仅合一升,那一升就相当于今天的800毫升,数升血达到几千毫升。虽然我们知道现实中很多致命毒药会致人头旋、上吐下泻、面色青黑、四肢逆冷、抽搐、昏迷等,我们姑且认为这个毒药可以让人大量出血——李建成这毒下得还挺张扬,李世民胃粘膜出血吐出几千cc,这时眼睛、鼻孔应该同时出血同时伴有内出血才对,照这个出血量,古代又不能输血抢救,秦王能活下来还真是奇迹。
更奇迹的是李渊对此事的反应和态度。儿子中了毒“吐血数升”,做父亲的只是不痛不痒的说了句:“秦王素不能饮,自今无得复夜饮!”我们知道李世民是李渊的亲生儿子,亲生儿子被人下毒大吐血差点丧命,做父亲的居然会问都不问、查都不查,这也太不合常理。
那么合理的解释应该就是像李渊说的那样,秦王喝多了,吐了,然后有人借题发挥,污蔑太子下毒。史官根据李二的指示,把它添枝加叶地记录下来,以此作为秦王是被逼迫自卫才杀兄的重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