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光的情妇罗菲 导读:铁路大佬受审之后,“女眷”们也逐一过堂。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的情妇、原铁路文工团歌唱演员罗菲定于今天下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受审,这位抒情女高音被控掩饰、隐瞒情夫张曙光的受贿犯罪所得198万余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张曙光的妻子和女儿常年在国外,对于文工团的女歌手罗菲,这位“裸官”可谓动了真情。张曙光被抓后供述说,2005年年底,他刚刚认识罗菲,“非常喜欢她”。而张曙光周围的人,也都知道张曙光对罗菲“喜欢得不得了”。 以下为详细报道: ★重罪被抓 轻罪被诉 现年32岁的罗菲原是中国铁路文工团歌舞团歌唱演员,是一名女高音歌手,曾代表铁路文工团参加2010年的青歌赛。 2011年6月13日,在张曙光被抓4个月后,罗菲因涉嫌受贿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监视居住,同年6月2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事拘留。今年8月,东城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以罗菲涉嫌受贿罪,将此案报送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 市检二分院经过审查,在起诉时将罗菲的罪名由受贿罪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该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检方指控,罗菲于2007年至2011年1月间,明知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建宇给予的款物,系其情夫张曙光的受贿犯罪所得,仍予以掩饰、隐瞒,上述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98万余元。罗菲于2011年6月10日被查获,涉案款物已追缴。 记者注意到,检方起诉并未将罗菲的涉罪行为定性为“情节严重”,如果检方起诉获得法院认可,罗菲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如果以受贿罪起诉,则起步就是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