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马路】
我同2货媳妇都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有食堂,与公司办公室就相隔一个十字街,我俩除休息外平常都在食堂吃饭,因此每天都要横穿十字街几次。开始时对我硬要牵着她手过马路耿耿于怀,因为我要限制她。媳妇是好动活泼型,我称其为抽筋型,看着没车倾向中国式过马路,而我自称是德国式过马路。“老公”她说,并把“公”字的尾音拖得老长老长,这是撒娇并捆绑撒赖的开始,“不是没车嘛!”。我说“不行!”,并死死攥着她的手。她没辙,只有气得跺脚。我说“看来,我要到附近找一家幼儿园,你得 重新在那毕业”。她“哼”了一声,眼睛恶狠狠的瞪着我。现在好了,她不会中国式过马路,也愿意习惯性的被我牵着手走,这是我唯一可称得上是对媳妇进行改造、硕果仅存的成果。实践证明:老婆木有神马可怕滴,只要你坚持并施加一定滴“暴力”,就给治了。嗯,牛皮吹大了,实际上悲催滴是,绝大多数情况下我还得听媳妇滴,不,是必须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