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在新乡市火车站附近的福万家超市,不幸遭遇碰瓷。我在那个福万家超市花了三块钱买了两瓶水,正准备跨出门去,就听见背后响了一声,回头一看,靠门旁边柜台的一个玉镯子掉在地上摔成了八瓣。那个店主可能是表演系的,一脸着急的出来,长口就骂“你瞎眼了?”“我没碰啊”“你没碰,它自己掉在地上的?你过来,你说咋办吧?”“你要我赔你钱,你这是讹人!”“你说啥呢?”那家伙伸手拽住我的包,翻脸要打人,污言秽语全出来了。好汉不吃眼前亏,我先稳住他,“你要我赔多少钱?""三百”“好,我身上没那么多钱,我先打个电话。”我当着他的面拨打开110,他拦住我的手,态度来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你是想找麻烦的吧?你说你碰了东西,连声对不起也不说?”“啊,好,对不起,对不起”我看到他在找台阶下,毕竟单身一人,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是警察真来了,我一张嘴肯定说不过他们几张嘴,警察能信我吗?而且来的警察是不是他们的保护伞,也难说。“快滚”他又恢复了凶神恶煞的表情。我出来沿着这条街走走,发现好几个烟酒副食超市,都是门口极窄,靠门旁边柜台摆放的一些玉镯子,玉镯子是摆在副食超市买吗?干吗要把玉镯子放在门口呢?碰瓷的作用不言而喻,一目了然。离这些黑店不远处就是火车站广场委员会派出所,难道新乡市的警察难道不知道这些事吗?为什么放纵这些讹人的事不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