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框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师成乔明博士认为艺术管理包含的内容很多,结合管理学的学科体系来看,艺术管理的理论体系中应该包含艺术行政管理(管理主体是政府机构)、艺术产业管理(管理主体是政府机构与艺术商业性行业机构)、艺术事业管理(管理主体是政府机构与艺术公益行业机构)、艺术中介管理(管理主体是艺术企业与艺术公益机构:自身性内部管理)。对某些学者提出来的艺术经济管理,成乔明认为艺术经济管理其实是一种分散性的管理内容,宏观性的经济管理可以属于艺术行政管理的部分、中观性的经济管理可以属于艺术产业管理或艺术事业管理的部分、微观性的经济管理可以成为艺术中介管理的部分。这样的分类立足于管理主体,不会产生过多的交叉和多变的歧义性,事实上这样的一种管理模式涵盖了政府机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三层分级管理实践的现实情况,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弹性广义度和实质性的内容。成乔明还提出艺术管理可以依据艺术本体特征来判定可以区分为造型艺术管理、表演艺术管理、文学艺术管理、综合艺术管理,这样同样涵盖了所有艺术门类的管理内容。如果教育部有意设置艺术管理学的学科代码,成乔明建议艺术管理学当然应该在艺术学一级学科目录下增设“艺术管理学”二级学科,其下的三级目录可以分为:艺术行政管理、艺术产业管理、艺术事业管理、艺术中介管理,艺术经济管理、艺术服务管理的内容可以融入这四个分类中研究,艺术市场管理应当成为艺术产业管理的内容,公共艺术管理可以并入艺术事业管理一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