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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一点,我被一阵手机铃声吵醒。
这个时间段正是一般人睡的最沉的时候,被硬生生的吵醒,多少都会抱怨。但我并没有,反而睁开眼后还迅速的拿起电话,看着来显。
电话是刘头儿打来的,我知道一定是有事发生。
接了电话,刘头儿并没多说,只强调一句,“十分钟后在你小区门口等我。”
十分钟!短短的十分钟,要出门的话连洗脸刷牙都紧巴巴的,尤其现在外面还下着暴雨,我望着窗外骂了句操蛋后,就急三火四的穿起衣服来。
叠着整整齐齐的警服,就放在我的枕边,为了抢那可怜的几秒钟,我最后袜子都没穿,直接踩了一双皮鞋,拿了一把伞就急匆匆的出了门。
我是租的房子,而这小区环境也不咋滴,连个路灯都没有,还是土路,被暴雨一洗刷异常的泥泞。我也不知道自己踩到水沟里多少回,反正鞋里都被泥水灌汤了,那种鞋帮贴着脚皮的感觉,多少有些恶心,甚至刺激的让我有些发痒。
赶得很巧,在我刚奔到小区门口时,就远处出现一个车灯。车速很快,灯开的远光,一束强光照过来,我忍不住抬手遮掩。但心里也明白,这大半夜的,能开这么飚的车,也只有刘头儿了。
车子只稍微停顿一下,等我上车后又飞一般的向远处驶去。
刘头儿全名叫刘千手,在警局还有个外号叫“邋遢探长”。如果有人问我他为什么叫千手,我回答不上来,但问我他为啥叫邋遢,我绝对会迅速说出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