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大学,西周已有太学之名,《大戴礼记‧保傅篇》已有帝“入太学,承师而问道”之述。西周的太学,亦称大学。天子和诸侯均设之。“大学在郊,天子曰辟雍,诸侯曰泮宫”(任南山学士按:此段存疑,《礼记》为汉儒托百家之言所成伪作,官职名多因袭汉职,是故引《礼记》为原始史料,妄也!)。汉武帝元朔五年(公元前124),设五经博士,弟子员50人,“兴太学”,“以养天下之士”。西汉太学在长安西北七里,“有市有狱”。王莽作宰衡时,“为学者筑舍万区,作市常满仓,制度甚盛”。东汉太学发展较快、规模较大。顺帝时,“乃更修黉宇,凡所造构二百四十房,千八百五十室”。质帝时,“游学增盛,至三万余生”。魏晋南北朝时,政局纷乱,太学时兴时废。及至唐初,太学规模完备,盛极一时。唐太宗贞观六年,“ 尽召天下敦师老德以为学官”,“广学舍千二百区,三学益生员”,“鼓笥踵堂者凡八千余人”。唐、宋两代太学与国子学并存。元、明、清时期则不设太学,只设国子学或国子监。
太学的教师,主要是博士。战国、秦朝已有博士之官,用来管书籍,备顾问。以对弟子授业传道为博士的主要职责,是从西汉开始。作为教官的博士,除了讲学授徒外,还要奉使议政,试贤举能。各朝对博士的要求很高。汉代规定须熟习经史,“明于古今,温故知新,通达国体”的一代鸿儒巨贤,方能充当博士。这些博士,一般是通过征召、荐举、选试、以诸科进、他官迁调等途径选取的。中国北朝北齐、唐、宋等朝代的太学,还设有助教协助博士施教。北齐孝昭帝皇建元年(560),诏置“太学博士二人,助教二十人,太学生二百人”。至于博士助教的数量,历代不一,多寡不等。博士待遇优厚,汉初博士定为 400石,宣帝时增至 600石。东汉还为博士建筑宿舍,“光武初兴,愍其荒废,起太学博士舍”。政府对博士常有酒肉束帛劳赐。《东观汉记》和《前汉书‧王式传》分别有“每腊诏,赐博士羊人一头”、“共持酒肉劳式”的记载。一些朝代还为博士制造一定的衣冠,“衣博士衣而不冠”。
太学的学生,历代称谓不一,或称“博士弟子”,或唤“太学生”、“诸生”等,太学生入学的身份资格,历代不尽相同,唐比宋要求高些严些。唐代规定太学生限文武官员五品以上子孙、取事官五品的期亲,或三品的曾孙,以及勋官三品以上有封之子。宋代太学生须文武官八品以下的子弟及庶民之俊异者。至于录取太学生的具体条件和办法手续,各朝亦有所不同。汉代太学生选补法有两种: 一是直接由太常挑选 18岁以上的仪状端正者;二是由郡国县官选送“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者”。北宋徽宗崇宁时,由各州州学每3年选送一次。南宋孝宗时,又实行混补(每3年科举完后,所有落第举人允许应试,取其程度合格者补入太学,谓之混补)和待补(以后因应试者过多,乃加限制,凡诸路解试终场人,挑选百分之六送往太学补试,谓之待补)二法,择优录取。唐代规定太学生初入学时要行“束修之礼”:“置束帛一篚、酒一壶、修一案,为束修之礼”;“其束修三分入博士,二分助教”。唐宋时期太学生都可在学居住,由朝廷发给膏火。汉代生徒还有统一的学服,“俱曳长裙,游息帝学”。
太学的教师,主要是博士。战国、秦朝已有博士之官,用来管书籍,备顾问。以对弟子授业传道为博士的主要职责,是从西汉开始。作为教官的博士,除了讲学授徒外,还要奉使议政,试贤举能。各朝对博士的要求很高。汉代规定须熟习经史,“明于古今,温故知新,通达国体”的一代鸿儒巨贤,方能充当博士。这些博士,一般是通过征召、荐举、选试、以诸科进、他官迁调等途径选取的。中国北朝北齐、唐、宋等朝代的太学,还设有助教协助博士施教。北齐孝昭帝皇建元年(560),诏置“太学博士二人,助教二十人,太学生二百人”。至于博士助教的数量,历代不一,多寡不等。博士待遇优厚,汉初博士定为 400石,宣帝时增至 600石。东汉还为博士建筑宿舍,“光武初兴,愍其荒废,起太学博士舍”。政府对博士常有酒肉束帛劳赐。《东观汉记》和《前汉书‧王式传》分别有“每腊诏,赐博士羊人一头”、“共持酒肉劳式”的记载。一些朝代还为博士制造一定的衣冠,“衣博士衣而不冠”。
太学的学生,历代称谓不一,或称“博士弟子”,或唤“太学生”、“诸生”等,太学生入学的身份资格,历代不尽相同,唐比宋要求高些严些。唐代规定太学生限文武官员五品以上子孙、取事官五品的期亲,或三品的曾孙,以及勋官三品以上有封之子。宋代太学生须文武官八品以下的子弟及庶民之俊异者。至于录取太学生的具体条件和办法手续,各朝亦有所不同。汉代太学生选补法有两种: 一是直接由太常挑选 18岁以上的仪状端正者;二是由郡国县官选送“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者”。北宋徽宗崇宁时,由各州州学每3年选送一次。南宋孝宗时,又实行混补(每3年科举完后,所有落第举人允许应试,取其程度合格者补入太学,谓之混补)和待补(以后因应试者过多,乃加限制,凡诸路解试终场人,挑选百分之六送往太学补试,谓之待补)二法,择优录取。唐代规定太学生初入学时要行“束修之礼”:“置束帛一篚、酒一壶、修一案,为束修之礼”;“其束修三分入博士,二分助教”。唐宋时期太学生都可在学居住,由朝廷发给膏火。汉代生徒还有统一的学服,“俱曳长裙,游息帝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