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6早上7.30,同仁医院隔壁一个垃圾中转地,将一名在一旁拾东西的老太太遭环卫铲车碾压,头腰下部大量出血,双腿扭曲。被送往同仁医院拍2张CT后,没做任何措施即被送往县医院。 8.20分左右,县医院拒收病人,即被120送往南京军区总院。 10.10分到达总院,直接进入抢救2室,主治医师贾斌。 10.20分至11点整,7张病危通知书,最后一张是医师送给我,并简短谈话,内容如下: 1,病人送来时候已经出现意识模糊,瞳孔散放。无自主呼吸。 2,血液抽样为40克,也就是全身血液不到4分之1. 3,其本上已经没有希望挽回。 4,质问我为何在送来途中没有输血?血都干了,华佗也无力挽救, 5,心跳2次停止,心率不正常,血压30-50.20.50,输血进不去身体,更严重,出血止不住。 在苦苦等待1小时候后,心率控制住,可以输血 14.30分,贾医师说,血压没有,输进去的血,直接就流出来了。手术希望没有,生命已无法挽回。 14.40分,宣布死亡。暂寄太平。 写到这我已泪流满面,生命就这样痛苦离世。但是后事还需继续办理 次日,到交警对咨询,肇事车辆证件没有,保险没有,肇事人,没有作业许可证。赔偿问题可以自行协商。 1,肇事车辆及肇事人是环卫所所有。后被告知一切事物被承包出去。环卫说其没有任何责任。 2,承包者说,承包时间才30天,派出一没有任何权限人来和我对话。 3,到20为止,肇事人始终没有出现,也没有任何意义上的慰问。 请各位领导及兄弟姐妹帮帮我。请知道事情经过的也与我联系。事发后,家人悲愤万分,却始终没有去闹过事,本就互相理解,能妥善解决。毕竟人已死,在多赔偿也不能挽回生命。何况病人是血流干而亡,试问有心人,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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