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氏哈登者,美帝洛杉矶人也,身长 六尺余,髯长二尺,颇有体毛,妙有 姿容。少时以肥臀霸于NCAA,后卫 之中,罕有对手,遂与选秀之会,俄
登初入雷霆,
城雷霆以探花签得之。
位在威大、杜二之下,为队草萨博之 替补。越三年,雷霆仗威、杜之势日 盛,连破西部之敌,与热队会于决 赛,然登流连夜店而忘返,赛场之 上,尽显卧底之态,俄城遂败。 盖登 卧底之故,俄城逐之,易于休斯敦火 箭。火箭者,时之屌丝队也,以登为 首,乱枪打鸟,竟入季后,登亦刷得 三阵十防之荣誉少许。众人皆惊 呼:“无愧第一SG也!”,登闻之,飘 飘然而自喜也。 翌年夏,洛杉矶霍忠 诚不甘蜗壳之下,裸奔火箭,登甚 喜,收忠诚于帐下。凡三战,火箭皆 胜,登谓忠诚曰:“快乐乎?”,忠诚 笑而答曰:“此间乐,不思科”。后战 忠诚旧主湖人,湖人有大将布雷克, 疾如风,快如电,有“闪电侠”之名, 登不服,与之单挑,布神一步过之, 登大骇,乃服。值火箭败于湖人,登 面有愠色,怒吼替补书豪,一时传为 美谈。又战快船,登为给力芬气功所 伤,火箭遂不敌快船。逾数日,于达 拉斯战小牛,赛末,登欲以体毛之长 蹭得犯规以平比分,然小牛麾下马将 军机智过人,背双手,致登未遂,登 怒而跳之,未果。马将军笑曰:“禽兽 之诈变几何哉,止增笑耳”,世人皆赞 马将军智勇双全,赠外号“背手天 尊”。 有中华名士卫平·布莱恩特 曰:“吾观哈登,懒羊羊也”。又有好 事者算得登为后卫之中奔跑最懒者, 使登粉忙于洗地,好不厚道。 太史公 曰:“登生于SG凋零之时,不惜自 爆,为29队SG之友,以一己之力造 SG盛世,虽乔丹、科比恐不及也,又 以自身为靶,使湖蜜、热蜜、雷蜜、 船蜜戮力同心,维护世界之和平,纵 观古今,未有匹敌者,宜入名将列 传,后百世而可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