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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综合体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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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的时间、补偿成本和舆论压力倒逼之下,不少地方政府的发展思路还是开发新区。有的政府不是放出豪言:借我多少钱,在新区做好公共建设、做好服务配套,把地卖出之后可以获得利润多少亿。
  在政府的土地规划中,也必然少不了综合体项目,少不了商业中心,少不了“城市副中心的商业新地标”。但是对于开发商来说,做的好的企业,利用商业提高住宅价格,利用住宅价格和人口促进商业招商;而相反的例子则是,商业因为没有人来消费导致招商困难或者无法生存,而买了房的人因为缺乏商业配套,生活不方便而不愿意入住。
一、首先需要确定该综合体的项目定位: 1.需考虑城市商业发展状况; 2.该地块现有发展状况及近期的开发计划; 3.新区的整体开发体量; 说明: 1.国内的很多3、4线城市还停留在传统的商业模式—“商业街”,缺乏商业综合体。同时,因为城市规划的原因,现有商业街无法完成大规模拆迁从而实现改造、升级。这种状况下,可考虑将新区综合体打造为后期新的——“城市商业中心”; 2.现有商业发展情况较好,但新区与老的商业项目、商业中心距离较远,且新区地块在短期内无大型商业项目开发,新区整体开发体量较大,此时可考虑项目定义为——“社区商业中心”; 3.新区与现有商业中心距离不远,或新区已有大型商业项目在开发,此时考虑项目定位为——“生活配套项目”。 二、其次考虑新区综合体的商业体量: 1.城市商业中心——综合考虑城市人均商业体量、人口年龄结构、人口收入结构等指标,商业体量以5-10万方为宜; 2.社区商业中心——结合到周边5公里辐射范围的人口数量而定,一般以3-6万方为宜; 3.生活配套项目——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所需,一般以1万方以内为宜。 三、最后考虑新区综合体的开发顺序: 1.城市商业中心——商业开发先行,住宅开发跟进,谋求住宅销售价格最大化; 2.社区商业中心——先行开发部分住宅,商业的超市业态跟进,超市引进后,再进行剩余住宅的开发及销售(过程中同步进行餐饮、娱乐的招商引进),最后完成零售业态招商; 3.生活配套项目——住宅开发在前,商业项目后行。


1楼2013-11-25 11:27回复


    2楼2013-11-25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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