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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玛艾玛】社科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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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一些和社科相关的话题和资料,预感此楼会有很多被和谐言论……


1楼2013-11-25 14:50回复
    百度百科:
    【社会科学】
    【学科概况】
    定义
    社会科学是关于社会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系统性科学。社会科学是科学的研究人类社会现象的模型科学。
    “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通常指研究社会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它是一个以社会客体为对象,包括经济学、政治学、法律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庞大 知识体系。
    社会科学大体上包括: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及社会心理学。在20世纪晚期,行为科学这一术语越来越广泛地用于人们称之为社会科学的各个学科。那些喜欢采用这个术语的人之所以这样做,部分是因为可以把上述这些学科与一些也属于探讨人类行为的学科像体质人类学和语言学等更为密切地联系起来。
    分科概述
    社会科学是用科学的方法,研究人类社会的种种现象的各学科总体或其中任一学科。如社会学研究人类社会(主要是当代),政治学研究政治、政策和有关的活动,经济学研究资源分配。广义的“社会科学”,是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的统称。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是以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的任务是研究与阐述各种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社会科学所涵盖的学科包括:经济学、政治学、法学、伦理学、历史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人类学、民俗学、新闻学、传播学等。
    有些学科,如人类学、心理学、考古学,是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交叉。比如心理学,中国大陆地区将心理学列为科学,如组建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的南京大学心理学系在1956年以前包括民国时期都设在理学院下;而香港特区跟随欧美地区把它归入社会科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律学、军事学等等学科是典型的狭义上的社会科学。
    而有些学科,如历史学,则是狭义的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交叉,但通常理解为人文科学。广义的“社会科学”则包含了人文科学,如中国社会科学院设有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两类研究所。
    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中国社会科学的指导思想,将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统称为哲学社会科学。随着社会的多元化的转变,学术的自由探讨空间将越来越大,社会科学的定义与分类方面也会开始发生变化。
    在现代科学的发展进程中,新科技革命为社会科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方法手段,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渗透,相互联系的趋势日益加强。


    2楼2013-11-25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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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看不懂哎……(好吧……我真没文化= =)


      3楼2013-11-25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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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逻辑学的基本原
        逻辑学可以被认为是一门科学 、一门艺术,或者一项技能,它也完全可以被认为是这三者的综合体。逻辑学必须有其自身的基本原理,用来规定它的范围,指引它的方向。在本章中 ,我们主要探讨这些基本原理 ,但侧重点将是其实际运用而非理论来源 。我们的目的是让你吸收理论的精华,把它变成你的第二本能,随时应用到生活中,而无需刻意地去想理论。逻辑是对思想的剖析
        1.基本原理
        任何科学都是由包含基本原理的知识组成的。任何科学的基本原理都是这门科学赖以建立的最基础的事实,在此基础上才能衍生出其他的各项活动。逻辑学,作为一门科学 ,同样有它的基本原理 。但是,逻辑学的特别之处在于 ,它的基本原理不仅是关于逻辑学本身的 ,而且和所有的科学都有关系 。事实上,逻辑学的覆盖范围更为广泛 ,这是因为它适用于人类理性的因果推理,尽管有时人们并不运用逻辑来思考 。也就是说,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和人类理性的基本原理是一致的。
        逻辑学(人类理性)的基本原理有 4 个。在此,我们最关心的是矛盾律 ,但是为了行文的方便,还是先来看看其他 3 个原理吧。
        同一律
        表述:事物只能是其本身。
        解释:现实世界是丰富多彩的 ,它由不计其数的个体所组成 ,并且每个个体都是独一无二的。一个事物只能是其本身 ,而不能是其他什么事物 。苹果就是苹果,不会是橙子,也不会是香蕉或者梨子。
        排中律
        表述:对于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 “是”或“非”,不存在中间状态。解释:一个事物 ,它要么存在 ,要么不存在 ,没有中间状态 。桌上有一盏灯 ,这句话要么是真要么是假 ,没有别的可能 。我们或许要问 :变化过程中的事物怎么解释?介于是与不是过程中的中间状态存在吗?答案是 :不。没有纯粹的变化 ,变化都是事物的变化 。处于变化中的事物仍然属于事物的范围 。一盏仍处于制作过程中的灯还不是灯 ,只是灯的组成部分已经存在了,灯的 “变成”依赖于这些存在的零件。从绝对意义上来说,没有正在变成的事物 ,从无到有之间没有通道 。莱恩通过刻苦的练习 ,不断地向一个更成熟的音乐家迈进 。如果莱恩不存在 ,她就不能正向一个音乐家迈进 。关于人的存在 ,并没有一个从无到有的 “变成”状态。莱恩的变化中是相对的 ,而不是绝对的 。她不是正在变化成为莱恩,而是变化成为更成熟的音乐家莱恩 。重申一下,排中律的基本思想是 :不存在中间状态。我们所说的 “变化中”不是从无到有的通道,而只是目前已存在事物的内部变化。
        充足理由律
        表述: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
        解释:这个原理也可以被称为因果原理 。它所体现的内容是宇宙万物的存在都有其充足根据。这就暗示着宇宙中的事物都不能自我解释,没有什么事物是其自身存在的原因(如果一个事物是其自身存在的原因 ,这就意味着它要先于自身而存在 ,这显然是很荒谬的)。一个事物之所以被称为另一个事物 ,是因为:(1)它解释了为什么另一个事物存在;(2)它解释了为什么另一个事物以这种或那种特定的方式存在,即存在方式的由来。拉里的父母是她存在的原因 ,没有他们,拉里就不会出世。拉里的高中网球教练是她成为一名优秀的网球运动员的原因 。教练是拉里作为特定方式存在的原因 ,在这个例子中 ,这个特定方式就是优秀的网球运动员 。不同于给了拉里生命的父母 ,教练带来的是拉里生活状态的改变。当然,可能还有很多原因促使拉里成为一名优秀的网球运动员,教练只是其中一个 。
        矛盾律
        表述:在同一时刻,某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解释:这个原理可以被看做是同一律的延伸 ,如果 X 是 X (同一律),那么在同一时刻,它就不能是非 X(矛盾律)。定语“在同一方面”指的是存在方式。同一时刻一个事物在不同的方面既是又不是是不矛盾的 。例如,你可以在同一时刻人在纽约 ,心在 3 000 公里以外的旧金山。但是你不能同时身在纽约和旧金山 ,这就是同一方面 。针对同一个事物 ,如果出现两个完全相反的命题,则它们是矛盾的。例如:
        A) 汉密尔顿是华盛顿的内阁成员。
        B) 汉密尔顿不是华盛顿的内阁成员。
        这两个命题不能同时成立。如果一个成立,另一个必不成立,反之亦然。如我们所知 ,A 是正确的,则 B 就是错误的。
        英文单词中的矛盾(contradiction)衍生自拉丁文的两个词根 ——contra (相反的)和 decere(讲话),其含义就是自身反对自身,因为它所描述的一些东西不符合客观事物的本身情况 。因此,避免矛盾就是避免谬误。如果说逻辑学的第一要务是反映真相的话,那么很明显 ,消除真相的对立面是最重要的事情。
        有时我们会身陷矛盾而不自知 ,这是因为我们忽略了它所代表的客观事物 。如果我们可以不为此疏忽负责 ,那么身陷矛盾可以原谅 。但是如果我们要对某个重要的事物做出深思熟虑的论断,就必须确认事物的真相是什么。这就可以联系到前文提过的全神贯注的重要性 。
        有时我们会有一些自相矛盾的看法 ,并且自己也知道这一点 ,至少在某种较深的意识层面上是如此 。如果在意识的表层 ,经常有一些明显相互矛盾的观点 ,大部分人都会觉得不自在,如坐针毡。例如,我不能一方面对自己说 “我对斯蒂芬说了很多谎话 ”,另一方面却对自己说“我从来没对斯蒂芬撒过谎 ”。假设第一种情况是真的 ,我往往会压制第二种想法 。另一种允许自己坚持与事实不符的说法是人为有意的 ,他们故意将观念与事实割裂开来 ,不去考察观念与事实之间是否相符。这种态度用语言表达就是:不要用事实烦我,我已经决定了 。这种脑力活动无需太多的理性思考 ,显而易见,逻辑在这里也完全没有用武之地 。这种非正常的推理为谬误提供了辩解服务。
        我们已经介绍了逻辑学的基本原理 ,我猜这里其实没有什么新的可以让你从根本上感到震惊的东西。因为这些原理所表达的真相 ,拥有理性的人类早就在生活中运用自如了 。关于基本原理还有其他一些值得一提的东西 。首先,基本原理是不证自明的 。就好像当你第一次读到矛盾律时,可能会一时迷茫,但是当你看到它所包含的内容时,你的直觉反应一定是 :当然是这样。
        其次,基本原理的另一大特点是 ,它是不能被证明的 ,这跟它是不证自明的有关 。它不是由某些前提条件得出来的结论 ,它的存在不依赖先行的事物 。这是因为基本原理反映的是绝对基础的事实,它们是人类意识行动的首要基础。
        以充足理由律为例。我不能证明这个世界上每个事物都有其存在的理由 ,我也没有必要去证明。因为通过我所认识的世界运作的方式 ,我认为它是无需证明的 。或许我了解,或许没有。如果人们认为科学的基本原理需要证明而不能直接被接受的话 ,科学根本就不会前行,它将永远停留在原地。
        2.灰色地带及人为灰色地带
        灰色地带是指真相不能被清晰确认出来的情况 。生活中充满了这种情况 ,我们不得不打起精神来面对它们。但是不要制造太多的灰色地带。有些人太过于关注生命中的灰色地带 ,以至于他们逐渐使自己相信生命中除了灰色地带就没有别的什么了 。现实中确实存在部分这样的情况。但我们必须明白,事实上,大部分事物还是清晰明确的,千万不要以偏概全 ,认为所有事物都是灰色的;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就有点睁眼瞎了。
        灰色地带之所以会存在 ,是因为事物有时候并不是黑白分明的 。你常常会发现自己所处的境地不属于绝对意义上的黑或者白 ,它们没有明确的对立面 。这仅仅说明你没有看清楚它们。不要将你主观上的某个灰色观念无限放大到包括整个世界 ,并且认为这就是世界的本来面貌。
        真相情况不明时往往会让人心情烦躁 ,避之惟恐不及,我们要设法尽力避免陷入这种困境。但是,当你陷入了不确定的泥潭时 ,也不能丧失信心。要明白:或许现在你不能弄明白事物的真相,但是,不确定的情况之所以可能出现,正是因为我们曾经有过确定性的经验 。这里所体现的原理是:负面只有在正面已知的情况下才可以被确认为负面 ,我们这里的负面就是不确定。因此,你可以知道确定是真实存在的 。如果确定是可能的 ,那么你目前所不明白的事物最终总会水落石出。 理论上来说,克服目前经历的模糊状态,从而到达真相的那一天总是存在的。
        3.万物终有其根源
        充足理由律告诉我们 ,事物的存在不是偶然的 ,它们都有其自身的根源 。我们不尽知每个事物存在的理由 ,但我们知道它们的存在都有理由 。作为理性的动物 ,我们用相当一部分精力来探寻这些理由 。我们想知道为什么事物会是这样 。从理论上来看 ,关于本源的知识是非常让人感到振奋的,因为知其所以然才可以更深刻地理解它们 。但是关于本源的知识同样可以广泛应用于实践领域,因为找到了事物的根源就可以控制事物的发展,控制事物所带来的影响 ,这是有许多例子可以证明的 。例如,我们确定某种细菌是引发某种疾病的原因,那么我们就可以通过消灭细菌的方式来达到消除疾病的目的。
        在探寻事物根源的过程中 ,我们一般从其结果开始 。我们面对这样或那样的现象(一个事物、一个事件等 ),并需要为之做出解释。毫无疑问的是,我们面对的是客观事物;有疑问的是,这些事物是如何形成的 。我们所做的探寻工作遵循如下原则 :每一个原因与其结果之间必然存在根本的相似之处。这就是说,所谓原因,它必能导致我们所观察到的结果 ,并将在结果上留下其特定的印记;每一个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都将反映出其根源的特性。
        这有什么实践意义呢?当我在探寻某个原因的时候 ,我不能直接知道产生了某种结果的原因是什么,但是我可以通过面前的结果得到关于它的间接知识。通过评估结果的性质 ,我可以推测出原因的部分特性,这些知识将指引我的探寻方向。
        设想我正在努力学习,突然听到厨房里传来一些奇怪的声音 ,我起身去查看,发现我不小心留在桌上的半瓶牛奶,现在躺在地上。这是客观事物的结果,原因是什么呢?在桌上 ,我看到了 3只蚂蚁在爬动。蚂蚁?不,它们不可能带来如此重量级的结果。我又看到我的金丝雀已经飞出了笼子 ,栖息在冰箱上 。金丝雀?再次否定 ,目前的结果是金丝雀所无力造成的。然后,通过开着的窗户 ,我看到在后院里 ,蹲着邻居家的猫 。对了,就是它了 。虽然我不能肯定就是这只猫打翻了牛奶,但至少它有能力这样做。虽然还需要做进一步的观察 ,但是此刻,我至少可以把猫作为一个嫌疑对象,一个重点的嫌疑对象。
        4.对原因的探寻不要半途而废原因往往是一系列的。例如,A是B发生的原因,而B的发生又导致了 C,我们用图形来表示他们的关系:A-->B-->C
        让我们假定 c 代表了事件中一个急待补救的疑难问题。我们发现 C 是由 B 造成的,遵循解决事务的正确方法是找到它的原因的原则,我们决定把注意力放在 B身上。逻辑思路走到这里是值得表扬的,但是它走得还不够远。B 确实是导致 C 的直接原因,但它不是根本原因。因果链的源头是 A,因此 A 才是造成问题 C 的根本原因。
        B 是导致 C 的直接原因,所以如果 C 有问题,则 B 也必然存在相应的问题。但是 B 也是一个结果,所以关于 B 的问题必然追溯到 A。除非根本原因 A 得到足够的关注,否则C的问题就不能得到有效解决。
        让我们试着用一个例子来阐述这个原则 。萨姆闻到厨房有一股腐烂物的气味 。通过观察,
        他发现气味来自于水槽下面的一只桶里 ,那里盛满了散发着臭味的水 。一旦他倒掉桶里的水 ,臭味就随之消散。但是,一会儿工夫,桶里就会再次盛满带臭味的水 。现在,如果萨姆不断地通过倒水来解决问题的话 ,我们谁都不会夸他聪明 。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是找到漏水的管道,并且将它修好,因为它才是不断积水的根源。
        有时,我们不能发现问题的根源 ,仅仅是因为我们懒惰 ,没有充分地研究 ;有时则是耐心不够在作怪。对于要做的事情,我们总想着用最快的、一劳永逸的办法来解决,殊不知,问题的根源还在原地嘲笑我们。


        6楼2013-11-27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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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证:逻辑学的语言
          逻辑推理的具体表现形式是论证。论证的成败取决于其所包含的推理的好坏。在本章中 ,我们将讨论成就一个正确有效的论证的所有因素。
          一个逻辑学家不需要亲眼见到或听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从一滴水中就能推测出它们存在的可能性。
          1. 建立一个论证
          逻辑推理的基本步骤 ,即推理的过程 ,就是根据已知正确的第一个观点 ,推断出第二个观点,而第二个观点之所以正确 ,乃是由于第一个观点的正确 。推理的过程构成了论证的核心。如我们所见,论证是由命题组成的,推理所关注的观点是由命题来表达的。
          论证可以是错综复杂的 ,这主要是因为它可能会包括许多命题 。但是,每个论证,无论它在形式上是多么复杂 ,本质上都是极其简单的 。每个论证都由两个基本要素组成 ——两个不同类型的命题 :一个“前提”和一个“结论”。前提是一个支持性命题 ,它是一个论证的起点 ,包含着推理的出发点所依靠的基础事实。结论是被证明的命题,它在前提的基础上得出 ,并为大家所接受 。复杂论证通常包含大量的前提 ,而且各前提之间往往相互作用 ,具有一定的关系。你可以有一整套相互关联的前提 ,其中一个可能建立在另一个前提之上 ,所以要摆正它们之间的关系,以便得出正确的结论。例如, “失了一颗铁钉,丢了一只马蹄铁;丢了一只马蹄铁,折了一匹战马;折了一匹战马,损了一位将军;损了一位将军,输了一场战争 ;输了一场战争,亡了一个帝国。 ”从一个论证出发得出多个结论极为少见,实际上,这种情况也要尽量避免 。单一确定的结论总是最好的 。这只是换句话来说明 ,最有效的论证总是试着得出最简单明了的结论。
          最简单的论证由两个命题组成 ,一个前提和一个结论 ,或者称为一个支持性命题和一个被证明的命题。通常,论证的上下文就能告诉我们哪个是前提 ,哪个是结论,但是这里我们常常给命题附上 “逻辑指示词 ”,以便分清前提和结论 。对于前提来说 ,常见的逻辑指示词包括 “因为”、“既然”、“由于”,而对结论来说,常见的逻辑指示词包括 “因此”、“所以”、“从而”。还有许多更详细的表述方法,表示前提的如 “考虑到目前的实际情况 ”,表示结论的如 “我们有必要这样做 ”,等等。让我们来分析下面这个简单的解释性论证。因为他经常和老板发生争执。戴维被调到了休斯敦工作。
          分析:这个论证不是想声明戴维被调动的事实,而是想解释这个事实为什么会发生 。第一个命题,即前提,提供了支持性信息 ,只要我们认为它是真的 ,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会发生调动。
          前提是论证的基础 ,正确论证有赖于正确的前提 。所以一个正确论证的第一步 ,就是要确认前提的正确性 。在上例的论证中 ,如果戴维不是经常和老板发生争执 ,那我们就仍然无法解释他的调动。仅仅保证前提的正确对一个有效的论证来说是不够的 ,我们还必须保证这个前提可以得出最终正确的结论。
          2. 从全称到特称全称命题的特点是,如果它为真,那么这个说法适用于同一类别中所有特定的个体 。就好像如果“所有的狗都是食肉的”成立,则“有些狗是食肉的”必然成立一样。再举一个例子 ,如果“没有男性是妈妈”成立,那么“一些男性不是妈妈”也必然成立。这些都是最普通的例子,既不耸人听闻也不鲜为人知 ,但是这个简单的推理过程却是值得我们关注的 ,因为它生动体现了论证中的必然性。假设 “所有的狗都是食肉的 ”这个前提是正确的,那么无疑结论中 “一些狗是食肉的”必然正确。同理可推知第二个例子中的 “一些男性不是妈妈”也必然正确。这些结论是必然的。必然的结论是确定的,无可置疑的。
          从全称到特称的逻辑推理过程及其所蕴涵的必然性是非常简单的 。如果我们知道某个结论是对整个类别成立的,那么它必然对这个类别中的任何部分都成立。
          3. 从特称到全称从全称到特称的论证过程确保了结论的必然性,从特称到全称则不然。对部分有效的结论 ,我们不能肯定地说对整体也都成立 。在一些例子中,从特称到全称的论证过程会得出明显是错误的结论。“一些女性是母亲”是个绝对无误的命题,但是这个前提并不支持 “所有的女性都是母亲 ”这个结论。这说明了什么呢?这说明,不是仅仅有正确的前提就可以得出正确的结论。要得出正确的结论 ,前提对结论来说必须是充分的 ,这恰恰是特称前提所不能提供给全称结论的。整体包含部分,但是部分不能代表整体。
          那么,在特称前提和全称结论之间存在合理的通道吗?答案是肯定的 ,只要我们能够保证结论包含的范围完全落在前提的范围之内 。在不能做出确定的结论时 ,我们可以做出可能的结论。换句话说,这个从特称到全称的过程 ,必须是谨慎的。如果我遇到的所有克莱尔村的居民都是红头发绿眼睛,又假设我遇到了很多克莱尔村的居民,那么如果我说: “可能所有克莱尔村的居民都是红头发绿眼睛。 ”这也不是没有根据的。至于我的推测是否属实,那是另外一回事。仅仅因为某些特征适合于整体的某个部分 ,就声称这些特征也必然适合于整体,这是明显的谬误 。但是这种谬误人们常常避免不了 ,所以在面临类似的情况时应加倍小心。以偏概全是人类的某种天性,尽管这并不是什么好事。
          4. 断言
          一个命题,让我们回忆一下,是某种可真可假的论断的语言表达 。从语法上看,每个命题都包括一个主项和一个谓项 。主项,是我们所要言说的对象 ,而谓项,则是我们对此对象所说的一切。断言是将谓项附着于主项的观念联结过程。 “莱瑞尔是经理助理”,在这个命题中,经理助理是莱瑞尔的谓项。
          如果说断言是将观念聚合并配对的过程 ,那么测试断言的正确性就在于聚合在一起的观念是否在实际中相互切合。如果观念在语法上的联结反映了现实联结中的客观秩序 ,则这些观念是切合的。在命题“麻疹是传染性的”中,传染性是对麻疹所下的断言 。这是个正确的断言,因为主项和谓项相辅相成 ,命题反映了真实的联系 。同样的过程可以应用于命题 “马克?吐温出生在美国 ”。出生在美国是对马克 ?吐温的正确断言,因为它反映了实际情况。
          由上文可知,正确断言的结果,是我们能得出正确的命题和结论 。反过来说,错误断言也会导致荒谬的命题 。“简?奥斯汀在新罕布什尔州写出了 《劝服》”是错误的,因为“在新罕布什尔州写出了《劝服》 ”并不是简?奥斯汀的谓项。
          5.否定命题
          肯定命题在观念之间搭建桥梁 ,将不同的观念联结起来 ;否定命题则相反 。全称性否定命题完全隔断观念之间的联结( “没有一个哲学家是永远正确的 ”);特称性否定命题则是部分隔断(“一些纽约居民不读狄更斯 ”)。
          当我们说一个命题成立或者不成立时 ,我们只是在说它是真还是假 。所以,命题不成立,仅仅是说它是假的。命题的真假与它是肯定的或是否定的没有关系 。当我们运用逻辑语言讨论一个命题的性质时,我们所说的就是它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 “切尼没有当过美国总统 ”是真的,“华盛顿不是美国的首都 ”是假的。
          有时,否定命题的意义难以捉摸 ,我们必须十分小心 。当使用它们时 ,应确保我们要表达的意思和命题中所表达出来的是同一的。我们来看一下命题 “不是所有的狗都是杂交的”。
          这里有“所有的”,它是全称性命题的标志 ,还有“不是”,否定命题的指示词 ,或许有些人就会迫不及待地下结论 :这是个全称性否定命题 。事实上,它却是个特称性否定命题 。在全称性否定命题中 ,主项和谓项之间的联结被完全隔断 ,但在这个命题中没有 。这个命题的关键点在“不是所有的”上面。“不是所有的”(或者“不是每个”)并不是“所有的都不”的同义词,它的含义是“有些”。命题的谓项“杂交”并不是对主项(“狗”)代表的整个类别起作用 ,而只是用来描述其中的一部分。所以,这个命题实际上是说:一些狗不是杂交的。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果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都能同样清晰地说明同一个事物 ,最好是选择肯定结构的命题 。参看这两句话 :“有些学生勤奋好学 ”和“有些学生不勤奋好学 ”。从严格的逻辑学观点来看,这两个命题做的是同一件事:在主谓项之间建立一个特称命题 。但是这两个命题还是有细微的区别 。肯定命题更加直接有力 ,这是所有肯定命题的共同特征 。因为它强调的是这个东西是什么,与强调这个东西不是什么相比,它传递的是正面的结果 。否定命题则会引导我们去思考命题的反面是什么。
          否定命题可被有效应用于纠正假的命题。 “不是所有的艺术家都是神经病 ”和“所有的艺术家都不是神经病 ”,两者都是对 “所有的艺术家都是神经病 ”的反驳。在逻辑论证中,清晰性是要最先考虑的 ,但是当我们在肯定命题中夹杂否定的元素时 ,混淆的土壤就产生了 。“强制征税不是不公平的 ”与“强制征税是公平的 ”意义相同,但是第二种表达比第一种要清晰明了得多。
          然而,在用语选择过程中 ,我们并不希望仅仅出于逻辑严谨性的考虑 ,就完全将较委婉的否定命题排除出去 。“这是个白痴的决定 ”是个清晰明了的命题 ,但很生硬 ,过于直接粗暴 。如果我们换成 “这个决定可能不是最谨慎的 ”,就不那么伤人 ,而且我们很可能将得到人们更多的友善,尽管放弃严格的原则会让人感到有些不情愿 。我们所要采取的语气取决于当时所处的环境,如果情况需要,直截了当的方式当然也可以采用。


          8楼2013-11-27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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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逻辑思维的根源
            推理中的错误可能仅仅是个意外 ,或者说得更严肃点 ,是粗心的结果 。如果要追根究底的话 ,它们可能是态度不端的产物 ,或者正是它们自身的某些缺陷导致了非逻辑思维的产生 。在这一章中,我们来纵览一些容易滋生非逻辑思维的态度和观点 ,目的是形成自觉避免它们的习惯,使我们的思维合乎逻辑。
            逻辑并不满足于断言。它毫不理会权威的见解、众人的成见,更不理会死人的迷信。
            1. 怀疑论
            在推理过程中,怀疑的存在是合理的,但是我们应该有选择地利用它。我们要区分怀疑论的两种态度 :一是将怀疑永久化 ,这是我们要极力避免的 ;二是在特定的情况下 ,将怀疑作为一种适当的 、必要的态度 。在确实存在疑点的情况下 ,我们当然要质疑 。选择性怀疑就是要在我们已经拿到有效证据的情况下 ,合理地质疑。例如,当我们面对一个前提存有争议的论证时,都应该感到难以接受。这种有益的怀疑,是做出正确推理的防护网。
            但是,如果把怀疑论作为一个长久的态度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是极度危险的。它在开始推理之前就已经设下障碍 ,扭曲推理的正确进程 。持这种态度的怀疑论 ,表现形式有两种,其中一种尤为极端 ,但是两者都祸害无穷 。极端怀疑论者宣称世界上根本没有所谓的真相。这明显是自相矛盾的结论,因为如果这世界上没有真相,就无法对上述命题加以判断 ,由此这个结论根本就是无根之花 。中度怀疑论者勉强承认这个世界上或许有真相存在 ,但是他坚持,即使真相存在,人类也没有能力探知它 。初看起来,和极端怀疑论者相比 ,这个结论似乎给了真相一席之地 ,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真相如果只存在于理论上 ,不能通过实践去检验,那它还是不存在的。
            如我在本书开端所讲的 ,逻辑本质上是关于真相的 。如果真相只是一个我们永远可望而不可及的幻影 ,那逻辑就不值一提 。因为如果是那样 ,所有推理的总和其意义也抵不过一个无用的实践。
            2.逃避性不可知论
            不可知论者是这样一种人,他永远宣称没有足够的证据可以对某个事物做出确定的判断。这种情形通常与宗教信仰有关系 。一个无神论者宣称世界上根本没有神 ,而一个不可知论者则声称他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是否有神存在 。并不仅仅在宗教上,一个不可知论者有可能在任何问题上都持不可知的态度 。怀疑论者和不可知论者之间有显著的差别 。不可知论者既不否定真相的存在也不认为它可望而不可及 。他仅仅是声称人们对任何确定的事物的真相都所知甚少。正如怀疑论一样,不可知论在有效的推理中也有一席之地 。当我们承认自己的无知时,我们就是一个诚实的不可知论者 。如果我们对某个事物所知有限 ,不能做出确定的判断,那就应该尊重事实 。否则我们做出的结论就是不负责任的 。而逃避性不可知论者将某些可以解决的无知同样视为是不可逾越的 。即使在对一个事物做了长久深入的调查后 ,他仍旧会说“我不知道”。这和你根本没有付出任何努力时所说的 “我不知道”是有本质区别的。秉持逃避性不可知论的人 ,无知对于他来说 ,更像是借口而非理由 。这样的无知是懒惰和漠视的结果。
            3.玩世不恭和盲目乐观主义
            玩世不恭者习惯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 ,对事物做出悲观的预计 ,而盲目乐观主义者则恰恰相反。这两种情形都不合逻辑 。玩世不恭者和盲目乐观主义者都形成了偏见 (这个词来源于拉丁文“praejudicare,意为预先判定),因为他们在深入了解事物并对其做认真分析之前 ,已经做出了自己的判断 。为了辩白,玩世不恭者会假设 :(1)要辩论的问题是荒谬的 ;(2)他的对手很愚蠢 ;(3)辩论本身不能带来任何好处。玩世不恭带来的问题,除了内在的不合逻辑外,还阻碍了我们探究真相的可能性,将悲观的预测变成自我实现的预言。
            —个盲目乐观主义者,在和一位初次见面的年轻女士相处一个小时后,得出如下结论 :她有着荷马史诗中海伦的美貌 、居里夫人的智慧和戴安娜王妃的优雅 。盲目乐观主义除了能给我们一个扭曲的美丽现状之外 ,只能给我们带来未来的无尽失望 。因为事实总是不如想像中那么完美。无论是玩世不恭者还是盲目乐观主义者 ,他们对所处的世界都没有正确的认识 。他们眼中的世界不是世界本身,而是一个自己想当然认为的世界。
            4.眼界狭窄
            你们学校的校长夫人在足球场上丢失了一枚贵重的珍珠耳环 ,你奉命去找它。但你事先已经武断地决定,只寻找足球场中央区域 10 米以内的范围。通过这种主观缩小搜寻范围的方式 ,你彻底放弃了耳环可能存在的 90%的区域,而你能找到的概率也随之同比下降。
            我们说,逻辑、正确推理的意义在于发现真相 。在被发现之前,事物真相存在的确定地点我们是不知道的,所以我们一定要预先解放自己的思想,探寻真相存在的各种可能性 。如果仅仅是限定搜寻的范围,这箅不上眼界狭窄,因为限定范围是避免做无用功的实际需要 。一个眼界狭窄的人,他拒绝某些选择仅仅是因为这些选择偏离了他的预先设想 ,所以他认为不值得去探寻。这种限制缺乏理性的基础 ,换句话说,眼界狭窄实际上是在削弱推理过程的有效性。但有些时候,过于开放地接受一切的态度在理性思维上可能会错得更离谱 。切斯特顿通过研究尖锐地指出 ,开放的思想就像是张开的嘴 ,最终会在某事上封闭 。合理的开放并不意味着在任何事情上都无原则地接受 。推卸应该承担的责任是道德沦丧 ,而忍受一切则会使一切都变得没有意义 。并且从纯实践的观点来看 ,探寻真相的过程要求我们合理地设定研究范围,以便节省时间和精力。
            5.情感和论证
            有一个不需要从课本上学习的心理学常识是这样说的 :情绪越紧张,清晰思维冷静行动的难度就越大。一个暴怒的人不可能成为理性的模范 。在辩论中,我们必须使论证远离情绪的影响。但成功做到这点很难 。事实上,即使我们成功了 ,这也不见得会是一件好事 。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任何情况下都任由情感做主,那么思维的清晰性将被削弱。
            人类天生是情感动物 ,把我们的情感完全剥离出来 ——即便是短暂的 ——并进行纯粹理性的论证是不现实的。虽然一些古代的哲学家认为情感与理智分别寄居于体内不同的领地 ,彼此征战交锋 ,但实际上这两者居于同一片领地上 ,至少在理想状态下 ,它们应该可以融洽相处。思想,即便是最纯净的思想 ,也不可能完全脱离情感的浸染 。因为每个思想都是人这种天生的情感动物构思出来的。
            这是不可回避的事实 ,所以不要试图将情感完全排除在外 。促使人们做出合理论证的是智力因素,是思想和它们彼此的关联 ,情感暗示并不能左右它 。一个结论并不因为我们觉得美好就可以被接受,我们接受它是因为我们认为它是正确的 ,必须接受的。大家一定要记住以下这个简单的基本原则:永远不要直接调动人们的情感,要努力使人们自己发现真相 。只有真相,才值得人们为之欢乎雀跃。
            6.推理的原因
            推理本身无所谓善恶 。它的目的可能是好的 ,也可能是坏的 。历史上一些声名狼藉的罪犯拥有高度完美的逻辑思维能力,通过逻辑思维他们始终与其预先设想保持一致。问题是,他们的预先设想本身是错的 。在这本小书中,我们一直在贯彻一种观点 ,即逻辑并不仅仅是正确的推理过程 。如果一个人的思维起点本身是扭曲的(即不反映物质世界的客观规律),那么即使推理做到了和他的思维保持统一,同样是不合逻辑的。要始终牢记这一点:合乎逻辑是要合乎真相。除了探寻真相,任何其他目的的推理都是对逻辑的滥用 。这个结论中体现的理想非常高尚 ,虽然人类的奋斗史并不总是如此高尚 。但是理想终究是理想 ,永远值得追求。
            有时论证会在情感的引导下变成宣泄愤怒的途径 ,或者是自我辩白的借口 ,甚至仅仅是自我膨胀的工具 。由此,偶发事件取代了真相 。理想的辩论 ,输赢并不是真正的目的 ,从正反双方的努力中,发现所辩论事物中蕴涵的真相才是最终目的 。为了胜利不惜一切代价?“不惜一切”本身就是没有任何人可以负担的代价。
            7.论证不是争吵
            论证是理性的探讨 ,不要将它和争吵混为一谈 。论证的目的是发现真相 ,争吵的目的是击败你的对手。有许多人,虽然他们愿意和你争吵,但却不愿意或者没能力和你进行论证 。不要浪费时间、精力和这种人进行争论。
            8. 真诚的局限性
            真诚是正确推理的必要条件 ,但不是充分条件 。如果你对自己公然鼓吹 、极力辩护的观点都不信服 ,那么你就是在滥用推理 。谁愿意和对自己观点都不认同的对手辩论?更让人无法忍受的是,在你为自己深信不疑的某事和对手做了长时间激情四溢的辩论后 ,忽然发现你的对手仅仅是出于对辩论本身的偏爱 ,而不是出于对观点的坚持才和你针锋相对时 ,你又情何以堪!但是只有多愁善感的人才会相信真诚本身就已足够 。实际上,绝对真诚可能难免会带来错误。或许你绝对真诚,但同时也绝对错误。真诚不能将谬误变成真相。人要真诚 ,然而人更要正确。
            9.常识
            逻辑,生于常识,但又高于常识。逻辑思维的出现以及对非逻辑思维的避免 ,都根植于常识的某一面。常识是对日常生活中显而易见的事物的敏锐洞悉 。它以可靠的辨别力为标志,以语言作为首要的揭示事物的方式 ,不欺瞒,将语言的作用定位于表达而不是炫耀 。常识更接近本源,服务于推理的基本原则 。它是被亚里士多德定义的 “理性的动物”所共享的普遍意识。
            当人们动脑筋工作时 ,逻辑是个伟大的工具 。当人们进入冥想或者心不在焉时 ,意识不再发生作用。因为意识不是人本身 ——它就像人的手脚,仅仅是个工具。


            13楼2013-11-27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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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对人不对事
              重申一下论证中的一个重要原则 :在论证中,我们要关注的是论证本身 ,而不是做出论证的 人。如果一个人忽略论证本身而故意去攻击论证者 ,那么他就违反了这个原则 。所谓的对人 不对事,就是在与他人辩论时,通过向公众传达关于对手的与论证无关的信息 ,例如生活中 的负面信息,以此来达到击败对手的目的 。这种谬误制造者的目的是转移听众对论证的注意 力,这种情形通常是由于论证者本人处于劣势。
              如果论证的目的仅仅是获胜 ,对人不对事谬误将会有效地发挥作用 。它可以使听众以同 论证毫不相关的理由来反对你的对手 ,而你则可以用同样的理由来取悦听众 。它造成的后果 是,你可以庆祝你战胜了对手 ,但这恰恰是你所没有做到的 ——至少在逻辑上 。你的胜利并 非源于观点的价值,而是源于你扰乱听众视听的能力。
              12.压制理性
              理想的论证是通过证据使人们认识到某些事物是真的 。一个真正的论证者只会运用推理本身的理性的力量。
              当然你也可以诉诸粗暴的强制而不是理性来说服他人 。人们可以因为被强迫而做一些不愿去做的事情,但是他们不能被强迫去想一些他们不愿去想的事情 。真相不能以强制的方式 传播。在论证中,高压政策的背后永远隐藏着危机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人们只有在自由 思考的时候才能接受什么是真,也只有在独立判断的时候才能确定什么是真。
              13.滥用专家意见
              专家是某个特定领域的权威。在论证中,去向相关领域的专家请教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但是在向专家请教时,一定要保持警惕。我们来看以下论证:
              史密斯教授说项目 A 很好。 琼斯教授说项目 A 很好。 约翰教授说项目 A 很好。 所以,我们应该接受项目 A。
              让我们假设这三个教授都是项目 A相关领域内真正的专家,即他们的资质和项目是相关的。 可是我们更深入地来想一下,没有任何一个教授告诉我们为什么他会认为项目 A 是好的。 教授们没有论证。这个项目会被接受仅仅是因为他们这么说。
              但是,应该是论证本身 ,而不是专家的话占据主导地位 。上例中的论证远远不能让人信 服,因为除了专家的话之外,它什么都没有提供给我们。如果我们仅仅满足于专家的话 ,本 质上就是说:“不要问任何问题,按照我们的话去做。 ”
              专家的主要意见 ,要结合他秉持这种意见的理由 ,只有在这种情况下 ,我们得到的才不 仅仅是他的意见。
              正如我们要检验自己的主张是否与事实相符一样 ,在论证中所用的专家意见同样要经过 检验。这个世界上有太多自以为是的专家 。检验的标准不是他们在说什么 ,而是他们是如何 通过论证来得到它的。
              无需强调,一个专家只有在其已经建立威信的领域内做出的主张 ,才是值得我们关注的。 这个显而易见的观点仍要被提及 ,是因为很多时候它会被忽略 。一个仅仅因为音乐成就而闻 名于世的音乐家就经济或是全球变暖问题所提的观点没有权威力量。
              14.质的量化
              我们通常用数量定语来表示质量 ,通过它可以带来可见的实践效益 ,但是我们同时要注 意它的限制。热量是质量,我们用数量来表达,热量包含温度、湿度、风力等组成因素 。假 设昨天报道的最髙温度是 39 度,其他诸如湿度、风力等各有读数。再假设今天温度和湿度 都髙于昨天,而且没有风。但是由于其他一些原因 ,今天并不感觉比昨天热 。由于组成热量 的因素中,有几个指标今天高于昨天 ,所以大家可能会猜测今天会比昨天热 ,但是这种推测 只能建立在数量可以完美地翻译为质量的基础上 。但事实并非如此,我的感觉与温度计读数 的大相径庭就可以反映出这一点。
              从最严格的意义上讲 ,质量根本不可以被量化 ,因为如果质量可以完美地用数量来表示 , 那么数量和质量之间界限的基础就将消失 。我们根据光波的波长来定义蓝色 ,但是当我们看 到蓝色时,我们看到的不是光波 ,只是蓝色。数字的经验不等同于数字背后所代表的质量的 经验。我们在纵容一种关于精度的假象,似乎只要质量被量化了,我们就能更好地了解它 。
              很多重要的事物都不能定量地来衡量,或许我们可以说最重要的事物都不能。例如爱 、 美丽、善良、公正、自由、和平,等等。我们如何衡量它们?它们有多重?速度是多少?成 本几角几分?试图将不需要量化的事物进行量化是对它们的亵渎。
              15.以出身论英雄
              现在假设你是一个声誉斐然的公司的人事经理 。作为工作的一部分,你对全国著名的大学和学院知之甚多 ,并且对毕业生的基本情况了如指掌 。尤其,你知道 x 学院在这个领域内 声名狼藉。目前,你的公司正在招聘一个重要的职位 。在浏览候选人资料时,你扫到一个 x学院的毕业生,彼得,于是你立刻决定拒绝他进入下一轮,仅仅是因为他所毕业的学校 。这 个时刻,你已经产生了谬误。
              不是说你的决定完全不合理。毕竟,以你对 X 学院的了解,彼得或许确实不是一名合 格的人选。但是,这不是必然的。一颗闪亮的新星是可能出自于类似 X 学院之类的学校的。 你所犯谬误的根源如下 :知道一个来源一般是坏的 ,于是认定出于这个来源的所有都一定是 坏的。这并不必然成立。
              考虑我们所考察的人或事的出身肯定是必要的 。但是我们必须走得更远。首先我们要问:
              彼得从哪里来?紧接着,更关键的问题是:他的品质如何?
              16.止于分析
              因为我们天生是分析动物,喜欢分解事务,即使不在物理结构上,也会在精神上分解 , 以便完全了解它们 。但是分解只能针对合成的产物 ,而且仅仅分解是不够的 ,我们还要能把 它们重新组合成整体。
              爱德华喜欢拆卸汽车 。他可以把任何款式的汽车拆开 ,但是不能把它们重新组装起来上 路行驶。通过这点,我们可以自信地得出结论:实际上爱德华对汽车的 了解并没有那么多。他可以分析,但不能组合。
              分析的目的,并不是简单地知道事物是由哪些部分组成的 ,而是要弄清楚这些组成部分 是如何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最终组成一个整体的。用纯粹的数量学的术语来说 ,就是整体 大于部分的总和 。如果你已经充分了解了事物的本质 ,那么将分解的时钟零件相应组合起来 , 仍将是时钟。
              17.简化主义
              如前所述,一个整体大于其组成部分的总和 。例如,人的身体可以根据化学元素被分解 ,但是如果声称人的身体等同于一堆化学元素 ,那将是对最简单的推理的盲从 ,是向简化主义 谬误屈服。
              这种谬误发生于当我们选择性地只对整体的一部分加以关注之时 。例如,当我们只把精 神放在一个人的缺点上 ,并因此认为我们已经完全了解了这个人的本质时 ,这个谬误就正在 发生作用。
              18.分类错误
              如果人类天生是分析动物 ,那么人类同时也天生是分类动物 。我们将一个事物放入某个和它有某方面共同点的一个大类中 ,以此来加深对事物的了解(你应该记得,这是逻辑定义 的第一步)。对事物进行了错误的分类,例如把苹果当成橙子,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图 书馆中,一本书的错误分类可能导致几年的遍寻不果 。将事物归入错误的类别是因为我们最 开始就没有正确认识它们,而没有正确认识的原因是我们散漫的态度。
              19.混淆视听
              我们讨论过几种目的使我们遗漏真正论点的谬误形式 ,它们通常以转移我们对目前事务注意力的方式发生作用 。正如我们在对人不对事谬误中所看到的 ,通过提供与论证毫无关系 的爆炸性情感信息来攻击对手 。混淆视听提供了这种策略的另一种样本 。它是故意提出一些 无关的情感信息来分散对方的注意力。这种谬误有两个特点 :(1)它直接诉诸于情感,而不 是推理;(2)它所提供的信息与所要进行的论证毫不相关。
              路易斯和劳伦斯都是化学家 ,他们正因为是否应该将一种新型化肥投向市场的问题在公 司的一个部门内争论,而最近这个部门的员工加薪已被管理层内部否决 。路易斯,新型化肥 的开发者,强烈主张这种产品应该尽快投向市场 。但是他感觉他在辩论中的表现并不尽如人 意。事实上,看起来反方劳伦斯将取得胜利 。绝望中,他宣布了最近拒绝加薪的消息 。结果, 混乱出现了,辩论立刻被终止。在此,加薪被拒这个消息无疑是用来混淆视听的。
              20.以笑饰非
              当不能对某个论证做出合理反应时 ,我们会用这种策略 ,假装这个问题不值得严肃对待 ,仅仅是个可以一笑而过的问题 。使人们嘲笑某个论证是反对它的强有力的途径 ,但是这种方 式对论证本身的价值没有任何影响 。如果辩论者不能使听众嘲笑论证本身 ,他可能会试图将 他的对手作为笑料,将听众的注意力转移到一些无关主题的事情上 ,例如,演讲中对手的口 吃,等等,以此来回避他所不能胜任的辩论。
              当然,确实存在不恰当的可笑的论证 ,它们受到大家的嘲笑是应该的 。但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花点时间来说明为什么这个论证是失败的,同样好过简单地嘲笑论证本身。


              15楼2013-11-27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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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以泪掩过
                除了可以运用嘲笑策略外,我们同样可以通过博取听众同情的方式来达到同一个目的 。这种谬误通过精心设计的情感爆炸来模糊论题。
                论证经常遭遇情感方面的问题 。当遇到这种问题时 ,很重要的一点是 ,一定要做出比平常更多的努力来控制情感。强烈的情感和清晰的思维是成反比的,一旦情感超过一定界限 ,引导论证正确进行的机会就随之归零。
                这种谬误发生的表现为 ,故意忽略或者低估手头上的问题 ,只是把焦点放在论证的外围问题,或者是无关的问题上 ,通过这样来直接影响听众的情感 ,试图赢得他们的同情 。假设我受邀出席一个镇上的集会,要发表对教育业税收增加问题的意见。我本身是非常反对的 。一旦站在演讲台上,我就罔顾大会的首要目的,把所有时间都花在向听众展示在学生时代 ,本地教育系统给我造成了多少无法挽回的悲哀与悔恨 。通过这种转移注意力的方法 ,我成功地赢得了听众情感上的支持,赢得了大家对增加税收无形的反对。
                22.无力反驳不算证明
                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能够加以反对的论证 ,并不能因此而证明其为真 。不能仅仅因为你不能证明我是错的,就说我的观点是对的。我们来看如下例子:威廉博士:我们并不是宇宙中惟一的生物。我坚持认为在广阔的宇宙中有其他生物的存在。
                伯德博士:你有证据吗?
                威廉博士:我没有。但是你有证据可以证明宇宙中没有其他生物吗?
                伯德博士:我也没有。
                威廉博士:哈哈,这就证明我是正确的。
                分析:威廉博士试图过早地结束一个还没有定论的问题 。虽然双方都没有证据来证明宇宙中是否有其他的生物,但是对方缺乏证据并不能成为己方观点成立的证据。
                23.两难陷阱
                英语中的进退两难(dilemma)来自于希腊语的两个单词,翻译过来就是 “两种可能”的意思。生活中确实存在“或者”的情况,就是说,有且仅有两个选项可供我们选择 。相对的,也存在很多可供我们选择的情况。
                这里我所说的两难陷阱发生在这种情况下 :当问题实际上有很多选项时 ,我试图说服你只有两种。这里的进退两难是假象,因为它是对真实情况的扭曲反映。
                这种谬误试图对听众造成情况紧急的假象 ,强迫他们在假象制造者所给的选项中做出选择。当两个选项都没有特别的吸引力时 ,这种紧迫感的制造尤其重要 。假设我给你两个选 项A 和 B。我希望你选择 A。于是我说: “A 确实不是个令人愉快的选择,但是惟一的可供选项 B,将会更加糟糕。你当然更不想那样 !”
                24.以先后论因果
                我们这里所要讨论的这个谬误 ,从拉丁语直接翻译过来就是 “发生在其后,故因其所致”(或许你会注意到,这个谚语本身就是个微型论证 )。这种谬误源自粗心。在因果关系中,原因总是先于结果发生 ,所以大家会有发生在结果之前的就是原因的错觉 。但实际上因果之间是有一定的时间差异的。首先,我点燃了炸药包的引线(原因 ),然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燃烧,最后产生了惊天动地的爆炸(结果)。当事件 A 发生后,紧接着事件 B 也发生了,所以我们认定,A 是引起 B 的惟一原因,A 导致 B。这种仅仅以发生的先后来断定因果关系的做法就是以先后论因果谬误。一个具有哲学思想倾向的原始人,有一天突然注意到,鸟儿总是在太阳升起之前歌唱 。
                由此,他高兴地得出结论:是鸟儿的歌唱导致每天的日出。他犯的就是以先后论因果谬误 。一件事恰巧出现在另一件事之前 ,这并不足以断定它们之间必然有因果关系 。我们需要更多的信息来做判断 。如果我们只能得到这么多信息 ,那么我们能得出的最好结论是 ,先发生的事情可能是后发生事情的原因 。如果我们的原始人的哲学思想可以走得更远一点 ,他就会发现:鸟儿歌唱然后太阳升起,并不能得出歌唱导致升起的结论。
                25.情感误导
                当我们选择性地忽略一些与我们的信仰相抵触的重要信息时,我们就犯了情感误导谬误。导致的结果就是对所讨论问题的严重扭曲。
                假设我在写一部关于我的母校 ——X 大学——的历史。我热爱我的母校,将在校园的日子视为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我想在我的作品中向人们证明我的母校是全国最好的大学之一。但是,研究得越深入,我越发现母校过去的历史并不是那么令人满意。我不改初衷 ,所以在写作的时候,我决定剔除所有母校历史上的负面新闻,只反映它光辉的一面。于是 ,我就犯了情感误导谬误,我在书中所描绘的 x 大学的面目已经被严重扭曲。
                26.功利误导
                效果不能单独确定一个行为的价值 。当我们仅仅注重于一个方法对想要得到结果的作用而不考虑其他方面时 ,我们就犯了功利误导谬误 。仅仅看到目标是不够的 ,但那经常是我们所关注的全部。问题是:我们是如何达到目标的?
                当我们利欲熏心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时 ,就犯了功利误导谬误 。操纵这种谬误的态度是 :只要我成功了,如何取得成功并不重要。
                27.避免结论
                人们的推理是有目的的。我们发现问题,研究其解决之道。我们通过论证得出结论 。论证的前提是得出结论的基础 。如我们所知,前提必须符合论证。如果我们由无效的证据(弱前提)直接跳到结论 ,论证将不是必然的 。结论是必然要达到的 。论证——人类推理的语言学称谓——是以目标为导向的。如果我们做论证目的只是为了使自己听到自己在说什么 ,那是将论证的庸俗化。认识到有些问题目前在我们认识能力的范围以外 ,暂时无法解决是一回事,但是接受这样的问题永远不能解决的结论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这是在用推理来破坏推理的内在目的。28.简化推理有时我们受简单化的驱使 ,黑白不分,那是因为生活的复杂性淹没了我们 。但是,通过对复杂的现实的简单扭曲来达到简化的目的同样是不合逻辑的反应 。过分简化的结果往往是扭曲现实。
                有些听众将其接受能力局限在自己想听的东西之上 ,另一些人只喜欢简单的答案 ,这往往是愤世嫉俗者的特点 。不要告诉听众他们想听到的 ,要告诉他们真实的 。不要对他们假言欺骗。无论现实是光明的 ,还是黑暗的 ,或者是灰色的 ,都要实话实说 。可能听众不能立刻欣赏你的坦白,但是在经过长时间的历练之后,他们会发现,他们必须面对的只能是现实 。
                同正确推理一样,错误推理也是可能的,这个事实是建立逻辑学实践论的基础。


                16楼2013-11-27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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