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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螃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批 这是我市第二个水产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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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螃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批 这是我市第二个水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作者:张晓林 刘兴华 来源:葫芦岛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4日 点击数: 56
 本报讯 记者张晓林 刘兴华报道 由市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处申报的“葫芦岛螃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0月30日终于获得国家工商总局的颁证。
“葫芦岛螃蟹”蟹肉洁白,肉质细嫩,脂膏肥满,味道鲜美,具有营养丰富的营养学特征。作为渤海特产,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知名度。20世纪60至80年代,著名歌唱家郭颂演唱的东北民歌《瞧情郎》流传长城内外,歌中就有一段歌词“葫芦岛的螃蟹,辽河的虾呀!”脍炙人口,家喻户晓。这首歌原创于1963年,正值葫芦岛梭子蟹盛丰之年。此歌不仅传唱几十年经久不衰,也让“葫芦岛螃蟹”名扬四海,成为螃蟹中的品上品,美名远播。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属于著名商标,“地名+品名”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核心内容。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需要具有独特的品质、地理气候条件、历史传承、文化积淀,成功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不仅是对产品的保护、产业效益的提升,更是产品所在地域(城市)的名片。经过大量的史料收集和品质检测以及复杂的申报程序,“葫芦岛螃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终于获批。这是继“兴城多宝鱼”成功注册后,我市的第二个水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将对提高我市的知名度,打造城市名片,促进海洋渔业事业的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1楼2013-11-26 13:2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