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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河南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3-11-28 08:52回复
    我叫魏央,但今天要说的魏央不是我,而是我的一个同名者。
    初识魏央是在微博,开通新浪微博时,魏央已被人注册,厌恶之余关注了这个拥有熟悉名字的陌生人。
    此间一年并无对话,魏央很少发微博,甚至都没有回粉我,所以大概故事不会有了。


    IP属地:河南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3-11-28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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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世间所有发生的故事不是意外,就是节外生枝。
      魏央有次发了一条“上言加餐饭,下言长相忆”,此条距离上条已经一个多月。于是我在下面评论:你用的这么少,不如把用户名改了别的吧,我就可以做自己的魏央了。
      回复:为什么?
      不为什么,我也有用自己名字的权利啊,你只是先占而已,虽说法律承认你的权利,你也可以不必行使。
      回复:你为什么发这么多微博,一年发了三千多条。
      因为,我想大家记住魏央。
      那边沉默了一会,回复:已改,速改,别为他人抢先。
      再看,多了一个粉丝,“不忘魏央”。


      IP属地:河南3楼2013-11-28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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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就这么翻了很多页,期间渐渐熟络。
        魏央是个程序员,却读了比我多的书。


        IP属地:河南4楼2013-11-28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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