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为建立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制度,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师德突出问题,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办法》,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体罚学生的;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等。
具体网址http://gongyi.ifeng.com/news/detail_2013_11/29/31677188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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