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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行合一:政府在旅游营销中的8项关键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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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旅游规划一般将组织展会和发布形象广告作为政府在旅游营销中最重要的职责;事实上这个结论是不全面的。从旅游发达国家以及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的旅游业实践看,会展组织已经采取了政府指导下的市场化运作方式;而旅游形象广告的作用在今天也已经受到质疑。英国著名的旅游营销学专家Victor Middleton在《旅游营销学》(Marketing in Travel and Tourism)中指出:“传统的形象创造作用在20世纪的最后几年开始显得不太可信,尤其在发达的旅游目的地国家如英国、美国和西班牙更是如此”。他认为,国家旅游组织的营销作用已经从过去局限于促销的狭窄层面,转为间接的或支持性的营销作用上。
  根据前述著作的论述,并结合国内的普遍实践,我们归纳出政府在旅游营销中8项关键性任务。
  1、提供研究数据
  向旅游业相关部门和企业定期发布市场趋势报告和相关研究信息,以保持政府与业界相关部门的联系。同时,政府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将目的地营销战略持续和及时地传达给旅游相关部门或企业,并对其施加影响。
  2、组织“熟悉业务旅行”
  精心挑选旅游代理商和新闻媒体,邀请他们参观目的地并试用该地的旅游产品。“熟悉业务旅行”是销售推广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的活动起着重要的公关作用,同时借机向分销渠道和媒体中有影响的人物传达有关目的地的一切重要信息。
  3、旅游宣传册制作和发放
  制作宣传册外壳(brochure shells)。这种外壳通常是一种彩色的宣传册,包括主题图片和空白页面,以供目的地的旅游经营者加印其标识和产品介绍。这种外壳的主题可以是多种多样,如汽车旅馆、特种度假、运动休闲、生态旅游。企业可以首先按照每千册标准价从政府购得所需数量,然后再以特定的颜色加印内容,从而印制出专业水准突出、而价格却远远低于企业自己委托印制的小批量彩色宣传册。
  目的地政府还可以将这些宣传册中的广告版面用于出售。实际上,此类宣传册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向目的地的旅游企业提供广告宣传的机会,而许多宣传册都可以带来超出制作成本的利润。政府可以直接向客源地的旅游代理商邮寄宣传材料。这样,中小企业就可以借此进入它们一般情况下无法企及的市场领域。
  4、参与联合营销计划或行动
  由政府组织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参与专项的营销计划或者旅游规划展销会,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
  5、信息和预订系统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网站的办法推介目的地。在规划建设目的地计算机网络系统时,应当以前瞻性的眼界超前设计和配置相关系统,以满足旅游业高速发展的需要。
  6、支持新产品开发
  政府应当帮助新产品在开发后的2—3年内在市场崭露头角并站稳脚跟。政府一般通过这样的项目实现其长期的旅游发展政策目标。
  7、行业联合体
  政府应当向旅游企业提供旅游营销方面的专业指导和帮助,并给予一定的促销活动资助。例如,政府可以向自驾车营地和网球运动休闲会馆的开发商提供相关参考信息和建设标准。
  8、支持和保护消费者
  支持和保护消费者包括提供信息服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此,政府应进行的工作包括游客咨询服务网络、设立投诉接应机构、制定旅游产品质量标准。


1楼2013-12-02 12:02回复
    沙发~~楼主说的 很有道理 就是 不知道还有多少人 愿意认认真真看看这样的文字


    IP属地:山西2楼2014-01-08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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