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2161店今天宣布关门了,但是对员工的赔偿是N+1.某铃铛咨询了一下稍微懂法律的人.
国家法律规定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重点来了,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国家规定为2(N+1)又或者2N+1? 呃,好吧.大家原谅我这个数学盲~真心不会算...如果沃尔玛玩N+1的话,这....符合规定么?再说到工会,今天宣布闭店的会议上有工会的大叔级人物到场,但是他们做了什么呢?这要说一下,2161员工的不满情绪高涨,当会议进行到HR宣布完赔偿内容,轮到同城5745GM宣扬转职的事的时候,所有员工全体起立走人!那叫一个霸气啊!而这情况那几个工会大叔却视而不见.会议结束后,沃尔玛的几个头头还带着他们看贴出的告示什么的,大叔们还一边说着什么一边点头,这又算什么....2161的副总同学,干了十年,在青岛都定居了,买了房子,各种贷啊~~然后.呃,没然后了,就这么OVER了,我看着他这两天愁的个样儿都替他揪心... 其实,归根到底,沃尔玛...一些事情你做的对么?做的合理么?中国最有权利的"有关部门"呢?呃,算了,对于这些事情,我只能归于一句话:"中国国情!"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