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奎文区四平路卧龙街西北角的卧龙社区,今年中旬刚换的欣通物业管理公司,近期的状况是小区内的车辆不买车位就不让车辆进出,这个小区两年内换了3个物业了,这是第四个物业了,前边的三个物业我们都在购买车位,缴纳车位管理费,但是每次交完钱,物业干不了半年就走了,这样让我们找谁说理去,现在刚换的这个物业又让我们来缴纳车位费,我们坚决反对,交完车位费有的时候回来自己车位被占,让我们的车辆停了哪里,所以说我们拒绝缴纳车位费,车位费一月40,不交纳的每天要交5元钱停车费,他们的这种收费方式是哪里批准的?有没有经过潍坊市物价局的批准,有没有相关的文件之类。每次缴纳完车位费,物业公司干一段时间就走人,我们缴纳的费用向谁去讨说法,还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它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七十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它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如果你是该小区的业主,你是有权利将你的车辆开入小区之内并停放在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它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的,但不包含规划内的车位。
物业的负责人说的最牛逼的一句话就是,不买车位,进门就收5元钱
进门收钱,出门收钱,你以为你是中国移动双向收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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