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4点,央行等五部委下发通知,明确比特币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比特币如果作为市场流通货币会侵害中央银行控制印刷纸币的利益,同时也脱离国家对货币的宏观调控,国家不会有政策推行网络货币市场化,并且一定会制止网络货币的发展,如果比特币在市场流通,不仅会造成通货膨胀,还对银行借贷款进行冲击,以中国国情是不可能同意比特币的市场化发展。
看来虚拟货币的炒作快要到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