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日18时许, 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柘荣二中旧大门对面墘面巷子路口电动车与小车相刮,小车司机殴打电动车驾驶人。接警后,城关所民警立即出警,小车驾驶人与电动车驾驶人仍在争吵,询问情况后,得知,小车系闽J****奥迪越野型轿车,驾驶人系陶某某,小车经过巷子路口要往前山方向走,吕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跟在小车后面,不小心碰到小车左后侧,造成刮擦。吕某某没有停车,继续往前骑,小车驾驶人陶某某下车去追,抓住吕 某某,双方争执,吕某某声称被陶某某殴打。
现场尚未发现吕某某身上有表皮伤,接着交警大队民警、120救护车到现场,吕某某的亲属也到现场,吕某某的亲属情绪激动与小车驾驶人进行争吵。现场民警进行调解,双方初步达成协议:陶某某陪吕某某一起到柘荣县医院做身体检查,车辆相互刮擦造成的损失由交警大队人员进行处理,若是有受伤事宜到时候一并解决。随后,小车驾驶人陶某某配送吕某某到县医院检查,并缴纳医疗费用2000余元。后吕某某家属多次来城关所、交管大队要求小车车主赔偿其儿子住医院费 用,民警将车主电话提供给吕某某家属,并帮助联系,但尚未联系上车主。民警有向吕某某家属说明,若是认为自己身上有伤,可以依照流程来公安机关做法医鉴定,依法进行赔偿等,吕某某至今尚未来公安局做法医鉴定。民警从未说过吕某某声称的“我家人去公安局帮我解决这件事可是却被告知说你这个被打只是小事不给处理而且还说人家都给你交两千的医药费了,人家的车拿去修还要四五千呢”的话语。本案办案民警与车主不熟,未有与车主有吕某某声称的“因对方公安局有认识的不处理”的情况。请吕某某在发帖过程 中注意言辞,我们有依法保留追诉不实言论的权利。
整个出警过程,有执法仪录音录像。
2013年12月9日
现场尚未发现吕某某身上有表皮伤,接着交警大队民警、120救护车到现场,吕某某的亲属也到现场,吕某某的亲属情绪激动与小车驾驶人进行争吵。现场民警进行调解,双方初步达成协议:陶某某陪吕某某一起到柘荣县医院做身体检查,车辆相互刮擦造成的损失由交警大队人员进行处理,若是有受伤事宜到时候一并解决。随后,小车驾驶人陶某某配送吕某某到县医院检查,并缴纳医疗费用2000余元。后吕某某家属多次来城关所、交管大队要求小车车主赔偿其儿子住医院费 用,民警将车主电话提供给吕某某家属,并帮助联系,但尚未联系上车主。民警有向吕某某家属说明,若是认为自己身上有伤,可以依照流程来公安机关做法医鉴定,依法进行赔偿等,吕某某至今尚未来公安局做法医鉴定。民警从未说过吕某某声称的“我家人去公安局帮我解决这件事可是却被告知说你这个被打只是小事不给处理而且还说人家都给你交两千的医药费了,人家的车拿去修还要四五千呢”的话语。本案办案民警与车主不熟,未有与车主有吕某某声称的“因对方公安局有认识的不处理”的情况。请吕某某在发帖过程 中注意言辞,我们有依法保留追诉不实言论的权利。
整个出警过程,有执法仪录音录像。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