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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条文说明/建筑设计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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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年至二○○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建标[2001]87号文的通知,对《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 37-87进行修订。《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 37-87自1987年颁布实施以来,在规范编制、工程设计、标准设计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但随着国家经济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21世纪初期对各项民用建筑工程在功能和质量上有更高、更新的要求。原《通则》定位是"各类民用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现根据建设部的要求,将其提升为国家标准,作为政府和质量审查机构检查和监督民用建筑工程使用功能和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主要确保建筑物使用中的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利益,并要保护环境,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保证上述要求,建筑设计仍然是关键,但本通则不是设计指南,不教如何做好设计,而是检验民用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本着"增"、"留"、"删"、"改"四字原则对原《通则》进行修订,标准的名称也将有所改变, 并为以后过渡到建筑技术法规打下基础。 

 

1.0.2 本通则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原《通则》只适用于城市,由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城乡经济和技术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无论是城市还是村镇,对民用建筑工程质量都不能放松,根据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本通则作为国家标准也应适用于城乡,所订日照、采光、隔声等标准在乡镇广大地区更容易做到,地方上也可根据本通则内容和具体情况制订地方标准或实施细则。 

1.0.3 根据原《通则》中的设计基本原则和现代要求, 加以补充和发展。如增加了人、建筑、环境的相互关系,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体现以人为本等。国家有关的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建筑法》、《城市规划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 

 




1楼2007-10-16 00:21回复
    3 基本规定 

     

    3.1民用建筑分类 

     

    3.1.1 民用建筑按功能分类有各种分法,本通则分类是要与条文有所挂钩。在已颁布实施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中已明确规定民用建筑要实施无障碍设施的范围和设计部位,本通则基本上按其分类构成,并稍作调整,特别加上综合建筑。在3.5节中明确规定要按上述规范 实施无障碍设施。民用建筑各类建筑物举例见表1。 

    表1 民用建筑分类 

    分类 建筑类别 建筑物举例 

    居住建筑 住宅建筑 住宅、公寓、老年人住宅、底商住宅等 

    宿舍建筑 单身宿舍或公寓、学生宿舍或公寓等 

    公共建筑 办公建筑 各级立法、司法、党委、政府办公楼,商务、企业、事业、团体、社区办公楼等 

    科研建筑 实验楼、科研楼、设计楼等 

    文化建筑 剧院、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文化馆、展览馆、音乐厅、礼堂等 

    商业建筑 百货公司、超级市场、菜市场、旅馆、饮食店、银行、邮局等 

    体育建筑 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 

    医疗建筑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中心、急救中心、疗养院等 

    交通建筑 汽车客运站、港口客运站、铁路旅客站、空港航站楼、地铁站等 

    司法建筑 法院、看守所、监狱等 

    纪念建筑 纪念碑、纪念馆、纪念塔、故居等 

    园林建筑 动物园、植物园、游乐场、旅游景点建筑、城市建筑小品等 

    综合建筑 多功能综合大楼、商住楼、商务中心等


    2楼2007-10-16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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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2 民用建筑按层数或高度分类是按照《住宅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来划分的。超高层建筑是根据1972年国际高层建筑会议确定高度100m以上的建筑物为超高层建筑。注中阐明了层数和建筑高度的计算方法,建筑高度计算方法,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不一致,前者由室外地面到女儿墙顶部或檐口为计算高度,后者由室外地面到檐口或屋面面层为计算高度,这对建筑高度在24m左右的建筑难以划清为高层或非高层,为此,应以后者为统一的计算方法比较合理。近几年来对层数计算常有争议,参照境外有关建筑技术法规,也作了注明。 

       

       

      3.2 民用建筑使用年限 

       

      3.2.1 在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第二十一条中规定 设计文件要"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现业主已提出这方面的要求,有的地方已作出规定,如上海市规定:多层住宅使用年限为50年,高层住宅为70年。 民用建筑合理使用年限主要指建筑主体结构和基础等不可置换的构件,根据新修订《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中将设计使用年限分为四级,本通则与其相适应,并规定大体适用范围,具体的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建筑类别、重要性来确定。 

       

      3.3 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要求 

       

      3.3.1 本条是根据《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93和《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综合而成,明确各气候分区对建筑的基本要求 。由于建筑热工在建筑功能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并有形象的地区名,故将其一并对应列出。中国建筑气候区划见《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93附图。


      3楼2007-10-16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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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建筑与环境的关系 

         

        3.4.1~3.4.8 建筑与环境的关系应以"人与自然共生"、"人与社会共生"作为基本出发点,贯彻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树立整体观念、生态观念和发展的观念,人-建筑-环境应共生互惠、协调发展。因此,建筑布局一方面为保证人们的安全、卫生和健康,应选择无灾害危险和对人体无害的环境;另一方面,建设工作也不应破坏当地生态,不妨碍当地城市交通,不影响相邻建筑的卫生条件,不造成各种危害或引起公害,并应进一步绿化和美化环境,提高环境设施水平。然而,在特殊情况下,若当地环境条件有某种灾害危险或对人体有一定危害,而又必须建设时,则应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采取可靠的工程措施,在确保安全和卫生的条件下可允许进行有限制的建设,详见4.1节。


        4楼2007-10-16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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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建筑无障碍设施 

           

          3.5.1~3.5.4 根据已经颁布实施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规定的无障碍实施范围而确定。 

           

           

           

           

          3.6 停车空间 

           

          3.6.1~3.6.2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拥有轿车越来越多,同时,我国是自行车王国,必需解决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空间问题,否则会造成道路或场地阻塞,存在交通安全的隐患,破坏市容,给人民生活造成不便。因此,在居住区、公共场所应建停车场,或在民用建筑内附建停车库,或统筹建设公用的停车场、停车库。由于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差异很大,各类民用 建筑停车位的数量不宜作统一规定,应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的具体条件来制定。


          5楼2007-10-16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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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无标定人数建筑 

             

            3.7.1 ~3.7.2 建筑物应按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计算安全疏散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宽度和数量, 以便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人员迅速安全疏散。有标定人数的建筑物(剧场、体育场馆等),可按标定的使用人数计算;对于无标定人数的建筑物(商场、展览馆等)除非有专用设计规范规定 外,应经过调查统计,确定最多的使用人数来计算,保证有足够安全出口。日本建筑学会编著的《高层建筑技术指针》一书中计算方法可供参考,见表2


            6楼2007-10-16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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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2 各种用房的人口密度参考 

              分 类 密 度(人/平方米)


              7楼2007-10-16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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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表


                8楼2007-10-16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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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款的内容在我国民法通则里也有规定。民法通则第80条规定:国家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也可以依法由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家保护它的使用收益和权利;使用单位有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义务。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4.1.6 本条各款是维护城市交通安全的基本规定,第一款是按大中城市的交通条件考虑的。70m距离的起量点是采用交叉口道路的交点而不是交叉口道路平曲线(拐弯)半径的切点,这是因为已定的平曲线半径本身就常常不符合标准。70m距离是由下列因素确定的:道路拐弯半径占18-21m;交叉口人行横道宽占4-10m;人行横道边离停车线宽约2m;停车、侯驶的车辆(或车队)的长度;交叉口设城市公共汽车站规定的距离(一般离交叉口红线交点不小于50m)。综合以上各因素,基地通路的出口位置离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距离不小于70m是合理的。当然上述情况是指交叉口前车行道上行方向一侧。在车行道下行方向的一侧则无停车、侯驶的要求,但仍需受其他各因素的制约。 

                  4.1.7密集建筑的基地对人员疏散和城市交通的安全极为重要。由于建筑使用性质、特点和人员密集程度不一,故本条文只能定性而不能定量。具体规定将由各单项建筑设计规范和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10楼2007-10-16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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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建筑突出物 

                     

                    4.2.1不允许突入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 

                    本条除第4、5款外,规定建筑的任何突出物均不得突入道路红线。因为道路红线以内的地下、地面、地上的空间均为城市公共空间,一旦允许突入,影响城市空间景观、人流、车流交通及城市地下管网敷设等。但不排除旧城改造需建骑楼或其他公益设施等,但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4.2.2 不允许突出建筑控制线的建筑突出物 

                    道路红线与建筑控制线之间部分,是城市公共空间与建筑的过渡地带,需要为人流集散、道路空间拓展预留发展所需的空间。故本条第1第2款对此作出限制,同时还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4.2.4允许突出建筑控制线的建筑突出物 

                    第2条款规定无人行道的传统商业街和步行街特指在旧城改造或恢复传统景点建设过程中,在特定历史条件和环境下所形成的城市空间,故未将其归纳在正常突入道路红线的限制范畴。 

                    第3条款考虑城市在道路红线与建筑控制线之间需进行绿化种植、建筑室外各种管线需利用覆土空间进行设置,室内外高差与绿化种植所需覆土深度相加约地下一层高度,故覆土深度不宜小于1.8m;另考虑建筑室外增设管道需穿越道路广场、地下室顶板需覆土保温隔热及室内和城市道路之间的高差日后有变化可进行调节等因素,故地下室顶面作广场宜覆土,且宜大于0.8m。 

                     

                     

                    4.4 建筑密度、容积率和绿地率 

                     

                    4.4.1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和绿地率是控制用地和环境质量的三项重要指标,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用地规划、实施用地开发建设管理的工作中收到良好效果,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居住区控制指标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其他性质用地由于各地情况差异较大,故不作统一性规定,以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相关城市规划文件为依据。 

                    4.4.2公共空间是增加城市活力、促进市民交流、提高城市品质的重要空间场所,建筑开放空间是城市公共空间的一种,大量单体建筑中的开放空间是形成多层次公共空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建筑开放空间对缓解我国城市建设中公用设施缺乏的形势具有积极深远的意义。本款规定目的是对建筑开放空间的一种鼓励政策,具体奖励办法可参考国外相关政策,并根据当地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实际情况,依据我国相关法规制定。本款所指的开放空间应与城市街道或相邻的公共空间有直接联系。在台湾建筑法规中对开放空间有较详细的规定,兹摘录如下,以资参考。 

                    空地:任一方向的净宽应在4m以上; 

                    人工地盘:下沉式庭院的地面或底层的屋顶与城市道路路面的高差不应大于7m; 

                    骑楼、门廊、柱廊:净高不小于3m,立面开口不小于1/2; 

                    室内空间:类似天井等空地,上方应以可通风的透明屋顶构造,高度应在5m以上; 

                    开放空间的最小面积:应至少有一处完整的开放空间,其有效面积在商业区应在150m2以上,住宅区应在300m2以上; 

                    奖励的指标:因设开放空间而增加的建筑面积、层数、建筑高度,可不按一般规定再须增加该基地的空地面积比例。


                    11楼2007-10-16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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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建筑总体布局 

                       

                      5.1 建筑布局 

                       

                      5.1.2 本条主要提示建筑物应满足防火、日照、采光、通风等安全和卫生间距。对防火间距防火规范已有明确规定,必须遵照执行。日照标准对住宅建筑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已有明确规定日照时间标准,宿舍、托儿所、幼儿园等主要居室在5.1.3条也有所规定。由于各地所处纬度不同,气候条件也不同,故不可能制定各地都能运用的建筑间距,应由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日照标准制定相应的建筑间距。 

                      第三款对采光也有建筑间距要求,但由于各地所处光气候区等情况不同,也难以作出间距具体数据,原则是需满足建筑用房天然采光之要求,具体标准在7.1节已有明确规定。无论是相邻地建筑,或同一基地内建筑之间都不应挡住建筑用房的采光。 

                       

                      5.2 通 路 

                       

                      5.2.1 按消防、公共安全等要求对基地内通路的一般规定。 

                      5.2.2 在原《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试行本)条文内按需提示路边设停车位及转弯半径等要求。 

                      5.2.3 增加道路距托幼、小学校建筑的距离,不应小于5m,是考虑小孩10步~15步的步距相当大人6步~8步步距,在孩子走离身边时有一定时距,减免意外的发生。 

                      南方一些大城市在大型基地内有设高架通路的,为此提示设置高架通路的一般要求。 

                      5.2.4 地下车库也是大型基地规划停车的一种思路,为此提升地下车库设置应遵循的规范要求。 

                       

                      5.3 竖 向 

                      5.3.1 第2~4条为新增加条文,参见《城市居住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建筑设计资料集》第二版1994年。 

                      第5款为新增条文,参见《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50-88。 

                       

                       

                      5.5 工程管线布置 

                       

                      由于现代民用建筑的设施愈加复杂,民用建筑与工业建筑的区别亦愈加模糊,此次修编将原"管线"一词改为"工程管线",明确本标准所规定的管线均为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工程管线。 

                      5.5.1 工程管线的地下敷设有利于环境的美观及空间的合理利用,并使地面上车辆、行人的活动及工程管线自身得以安全保证。 

                      作为应首先考虑的敷设方式在此次修编中增加并首条列出。 

                      5.5.2 此条亦是新增的原则性条款,以确保工程管线在平面位置和竖向高程系统的一致,避免互不衔接的情况。 

                      5.5.4 综合管沟敷设工程管线的方式,对人们日常出行、生活干扰较少,优点明显。为保证综合管沟内的各工程管线正常运行,应将互有干扰的工程管线分设于综合管沟的不同小室内。 

                      5.5.7 此条款的修编除保留原标准中工程管线之间的水平、垂直净距及埋深要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说法外,另根据现行执行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的有关条款,增加了工程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及绿化树种的水平净距的规定。 

                      5.5.9 工程管线检查井井盖的丢失,造成了许多社会问题,故此次修编特别增加此条,要求井盖宜能锁闭,以防井盖的丢失造成行人的伤亡。


                      12楼2007-10-16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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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保 温 

                         

                        7.3.2 建筑物围护结构的外表面积越大,其散热面越大。建筑物体形集中紧凑,平面立面凹凸变化少,平整规则有利于减少外表散热面积。为此,《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对采暖建筑的体形系数规定如下:"宜控制在0.3及0.3以下;若体形系数大于0.3,则屋顶和外墙应加强保温。"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标准》JGJ134对夏热冬冷地区采暖空调建筑的体形系数规定如下:"条形建筑物的体形系数不应超过0.35,点式建筑物的体形系数不应超过0.40。"从我国采暖地区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居住建筑设计来看,上述两个规范对建筑设计的约束较大。这样就要求建筑师在执行规范要求下进行建筑创作。 

                        7.5 隔 声 

                         

                        7.5.1~7.5.3 该三条文根据国标《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对几类建筑中主要用房的室内允许噪声级、空气声隔声标准及撞击声隔声标准规定了最低值。 

                        7.5.4 本条对民用建筑中关键部位的隔声减噪设计作出规定,但在具体设计时尚应按国标《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及单项建筑设计规范中有关规定执行。 

                         

                         

                         

                         

                         

                         

                        8 建筑设备 

                         

                        8.1 给水和排水 

                         

                        8.1.1 本条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要求提出。满足该条要求也就是使建筑给排水工程达到适用、经济、卫生、安全的基本要求。 

                        8.1.2~8.1.4 为了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确保其不受污染。任何为了获取某种利益而可能造成水质污染的做法均应杜绝。 

                        8.1.5 我国水资源并不富有,有些地区严重缺水,所以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出发,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节约用水。管网压力过大不仅会损坏供水附件,同时也会造成水量的大量浪费,所以必须引起重视。 

                        8.1.6 设置中水系统是节约用水的一个重要措施,世界上许多缺水的国家都在发展中水。但由于投资等原因,目前国内还不能全面普及,所以各地应根据当地的条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8.1.7~8.1.8 均从安全排水考虑提出。因雨水系统的设计是按某一个重现期的暴雨强度计算得到的雨水量为基础进行的,若建筑物的雨水管与污水管合并排出,则出现超过设计雨水量时,污水管道就可能出现泛溢,造成事故。同样为了避免出现屋顶积水超过设计雨水量,对屋面结构产生威胁,甚至造成事故,设置溢流口是必要的。目前有些设计人员对此不太重视,所以必须引起注意。 

                        8.1.9 为了确保饮食卫生,提出该条要求,防止由于管道漏水、结露滴水而造成污染食品的事故。另外,设在这些部位的管道也较难维护、检修。 

                        8.1.10、8.1.13~8.1.14 减少噪声污染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给人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8.1.11 为了保证供电安全,避免因管道漏水而影响变配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8.1.12 为了防止渗漏,影响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的使用。 

                         

                        8.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民用建筑工程中的暖通空调设计,指满足居住或使用者的舒适及卫生要求而设置的设备、介质输送管道及其控制;也包括满足暖通空调或其它系统的工艺性要求而设置的设备(如锅炉、冷水机组等)、介质输送管道及其控制。 

                        8.2.1 采暖系统:为使室内获得热量并保持一定温度,以达到适宜的生活条件或工作条件,而由热源或供热装置、散热设备和管道等组成的网络。 

                        通风系统:为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采用自然或机械方法,对某一空间进行换气,以创造卫生、安全等适宜空气环境,而由通风机械、管道及其附件组成的系统。 

                        空调系统: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的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给定要求,而对空气进行处理、输送、分配,并控制其参数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合。 

                        热源系统:为用热设备提供热能,而由锅炉和(或)换热器、输送设备、管道及其附件、控制系统组成的系统。也称供热系统。用热设备不仅指供暖用,也包括建筑中其它使用热水或蒸汽的设备。 

                        冷源系统:用人工方法从物质或空间移出热量,以便为空气调节、冷藏和科研等提供冷源,而由制冷设备、装置、管道及附件组成的系统。也称制冷系统。 

                        自动控制:在无人直接参与下,采用控制装置使被控设备、系统、生产过程或环境按着预定的方式运行或使被控参数保持规定值的操作。 

                        8.2.2 暖通空调设计的目的是绘制施工图,本条所涉及的内容均应存档。 

                        8.2.3 暖通空调设计应遵照执行的主要规范、规定和标准如下表:


                        16楼2007-10-16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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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93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94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200-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2000版)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0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0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电视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第2款智能化系统的设备根据安全性能、产品性能做好防雷接地,根据系统的性能安装过电压保护装置。系统可采用共用接地装置,采用等电位连接,采用专用接地线接至接地体。 

                          第3款机房重地应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范设置,加强与外界的联系,防止非法者入内。 

                          第4款机房重地及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应远离强电强磁场所,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如果避免不了或达不到技术指标,机房应做屏蔽处理。 

                          第5款竖井分别设置是为了减少电磁干扰,系统维护方便、维修方便、施工方便。 

                          第6款工程设计人员应根据建设方书面设计要求,在土建施工过程中,预留智能化系统设备用房、预留信息出入建筑物的通道,预留信息数据进出智能化系统机房的水平及垂直通道。管线进出建筑物处应做防水处理,金属管道应做接地。 

                          第7款楼宇自动控制系统除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设计外,还应与建筑、结构、空调、给排水、强电各个专业进行配合,敷设控制管理中心至各个监视、监控、监测点的管线。 

                          第8款智能化系统由于各种原因,施工滞后,系统的支管线以明装、吊顶内安装居多。缆线穿金属管及金属线槽安装,既加强机械强度又加强抗干扰能力。 

                          第9款智能化各系统根据建设方的使用要求不同,重要程度也不同,系统供配电等级应有区别。断电后系统不能正常工作造成人生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该系统应配备UPS电源


                          19楼2007-10-16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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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8.13.32.*
                            请问住宅楼的排污管设计有何具体规定?如果发展商把所有属于公共的排污管都安装在住宅内有否违规?将来堵塞问题如何解决?


                            20楼2009-02-14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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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寻一有线电视分配系统接线图,有的谢谢发一下,非常感谢.


                              21楼2009-04-21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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