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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玛艾玛】【杂文】某泽的杂物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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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艾玛狼们!
由于某泽经常被抓去当苦力写东西,但是又没有电脑,所以就把文章发到这里来,到时候弄成文档上交……嗯嗯,就酱紫←_←大家随便围观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3-12-12 00:50回复
    安全教育视频的内容大概就是这样,看了这段视频,我觉得受益匪浅,上了一堂很有意义的课。看了这段视频,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安全才是第一位的,只有平平安安的,才能去做你自己想做的事情。如果没有了安全,其他一切问题都没有意义了,只有保证了安全,才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
    我认为作为大学生,我们应该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把自己的安全置于一个安全的环境,保证自身的安全性,这样才能有进一步的安排。看了这个视频,我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安全不仅仅是一句挂在嘴边的话,而是需要我们时时刻刻都注意的行动。它不仅是我们大学生活的保障,更是我们人生路上的保障!
    让我们行动起来,时刻注意:安全第一!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3-12-12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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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咳咳咳咳……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写的是什么东西……交上去就完了,反正根本就没有人看!困死……爬去碎觉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3-12-12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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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贴一个替我老舅写的教育孩子的方法←_←可恶,我还未成年呢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3-12-12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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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学校和老师能这么关心孩子的成长,看到孩子的成长,作为家长我感到十分欣慰。今天有机会能谈谈教育孩子的方法,我感到十分荣幸。现如今是科教兴国的人才社会,对孩子的培养方式就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一成不变,单靠传统的管制和命令已经不能适应孩子对于自身和社会的发展需求了,要充分的理解和尊重孩子,因材施教,下面我就来简单说说我对于这方面的经验。
          第一,充分培养孩子的兴趣。正所谓“兴趣的学习最好的老师”,无论是在学习上还是生活中,兴趣无疑是孩子前行路上一股强大的动力。培养孩子的兴趣要从小做起,这就需要家长们去发现孩子的兴趣,加以正确引导并充分保护孩子对事物的热情与创造力。这么大的孩子总是精力充沛的,他们对一切新鲜事物都感兴趣,我们家长要发掘出孩子真正的兴趣,看看这种兴趣对孩子的成长是否有益,然后创造一切条件去帮助、鼓励、支持孩子的这种兴趣成长,从而使孩子对这种事物有更深的认知与喜爱。我的孩子就对数学十分感兴趣,平时我便经常和他一起完成一些趣味的且有一定难度的奥数题,孩子也非常积极,久而久之,孩子的兴趣的便越来越浓厚,对数学的学习更加得心应手。在这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孩子毕竟贪玩,有可能因为一些困难对自己的兴趣敬而远之,这时候就需要我们家长的帮助与陪伴,和孩子们共渡难关,留住兴趣。
          第二,给予孩子最大的鼓励。有教育家说:孩子是夸出来的!事实的确如此,我们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每天陪伴孩子成长,我们的教育方式会影响孩子们一生的发展。我认为,对于孩子们一定要多多鼓励,从小就给他们的心灵一种正能量。多多鼓励孩子还能极大地提高孩子们的自信心,对他们今后的发展起着莫大的推动作用。我就经常鼓励我的孩子,比如对他的每一个细小的成长和进步都进行记录并给予表扬奖励,包括学习也包括生活。这样孩子会记住自己的每一点进步,并愿意去继续更好的成长,这也就形成了一种习惯与良性循环。有人会说当孩子犯错的时候,这时当然不能鼓励他们继续犯错,一定要及时纠正孩子的错误,以正确的方式提出来,但这与鼓励式教育并不矛盾。
          第三,陪伴孩子成长并且多与孩子沟通。现在孩子正处于一个成长的特殊时期,我认为在这个时期里,孩子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陪伴。不管有多忙,也一定要抽出时间多陪陪孩子,关注他的每一步成长,让他感到自己最强大的后盾就在身边。我个人觉得在学习中,要在孩子放学后和孩子共同完成家庭作业。让孩子独立思考写完作业,而后我们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3-12-12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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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等……嗯。。。


            8楼2013-12-12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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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陪伴孩子成长并且多与孩子沟通。现在孩子正处于一个成长的特殊时期,我认为在这个时期里,孩子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陪伴。不管有多忙,也一定要抽出时间多陪陪孩子,关注他的每一步成长,让他感到自己最强大的后盾就在身边。我个人觉得在学习中,要在孩子放学后和孩子共同完成家庭作业。让孩子独立思考写完作业,而后我们要进行检查与考核的工作,这样内外共同用力孩子对知识的掌握才会牢固。 在生活中,我觉得多带孩子亲近大自然是个好的选择,而我也是这样做的。我会在经常在假期和周末带我的孩子爬山,游泳,抓鱼,看海……在此中我与孩子的感情更加深厚,孩子也在大自然中学到了许多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在陪伴孩子的过程中,最需要注意的就是加强沟通。我们要善于倾听孩子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喜怒哀乐与需要;也要让孩子知道我们的想法,彼此沟通,才能快乐成长!
              最后,我衷心地希祝愿每个孩子都能茁壮成长。


              IP属地:辽宁9楼2013-12-12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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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嗯……补上了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3-12-12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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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在教政治么!!偶应该把这个文给我爸妈看看!!!!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3-12-1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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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个坏兆头 庞德
                    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一个国家的公民不善于行使权利也不关注法律的话,那么对于这个国家的法制建设是极其不利的。在当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代,法律已经不同于从前了。在中国的封建社会,法律是统治者巩固封建统治维护中央集权的工具,在那时,法律大多是压迫人民的,而现在法律则是人民当家做主行使合法权利的保障。现在都说要构建法制社会,但法制并不仅仅是国家领导人的事,它更是全体公民的责任。一部科学的法律是人民的法律,因为一个国家是由人民组成的,而这个国家的法律是就是为人民制定的。从某种程度上说,法律的权利是由人民赋予的。法律赋予人民以能量,我们只有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才能更好更全面的了解自己的国家和社会,才能真正的活在一个法制社会中。由此看来,人民对于自己国家的法律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法制社会的发展。试想:如果每个公民对于选举国家 机关的工作人员漠不关心,也不积极的去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社会要审判制裁一个罪大恶极的犯罪者,为人民的安全扫清障碍,人们也是一种漠不关心的态度,那么这个社会将变成各种模样,那么这个社会还有什么法制可言,这难道不是个坏兆头吗?
                    在一个法制的政府之下,善良的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 严格地服从,自由的批判”。这就是法律的真谛!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3-12-16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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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狂补政治。。。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3-12-16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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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指的是作为法律关系内容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民事权利的客体,又称为民事权利的标的。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3-12-18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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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通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成为民事权利客体。民事法律关系建立的目的,总是为了保护某种利益、获取某种利益,或者分配转移某种利益,因此,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所承载的利益,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联系的中介。这些利益虽可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但可归结为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
                          自罗马法以来的法律思想认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权力客体,又称权利标的。权利客体受权利主体支配。权利客体远较“物”的概念含义广泛,是指受权利主体支配的各种权力的对象,不仅包括物,而且包括各种权力、利益以及无财产价值的作为或不作为。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具有以下特点:
                          (1)利益性。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能够满足人们利益需要的载体。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总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需要,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是以身份利益为客体的,这种利益主要是为了满足未成年人的需要,若无该种利益,就不会存在该种权利。由于人的利益需求是多方面的,既有物质利益,也有非物质利益,因此,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既包括物质利益,也囊括非物质利益。
                          (2)客观性。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存在于主体之外的,是不以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在客观上根本不存在的事物不能成为法律关系客体,如长生不老药、永动机等。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3-12-18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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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体种类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依利益的表现形式,可分为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四类。
                            1.物。物是能满足人的需要,能够被人支配或控制的物质实体或自然力。民法上的物虽具有物理属性,但与物理学意义上的物不同,要求有可支配性、存在性和效用性。物在民法中具有重要意义,大多数民事法律关系与物有密切联系,有的以物为客体,如所有权、担保物权等,有的虽以行为为客体,但仍以物为利益体现,如交付物的买卖合同。
                            2.行为。作为客体的行为特指能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常也称给付。行为主要是债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就自己的利益请求债务人为给付,如交付物、完成工作,而不能对债务人的物或其他财产直接加以支配。
                            3.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人脑力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是知识产权的客体,包括文学、艺术、科技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以及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的不是智力成果的载体,而是载体上的信息,载体本身属物权保护对象。
                            4.人身利益,人身利益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尊严、荣誉、身份等等。人身利益虽然与主体人身不能分离,但并非主体本身,而只是能够满足主体人身需求的客观事物,因此它是人身权关系的客体。
                            其他客体
                            1、权利。
                            尽管权利的本质多有争议,但是权利总是与利益相联系的,或者说权利就是法律保护的利益。虽然通常权利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但由于权利的利益属性,使其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权利成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条件是:
                            (1)必须是财产权利,人身权利通常不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例如,姓名权、肖像权等不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唯一的例外是,企业名称权可依法转让,因而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2)必须是可转让的财产权利,不可转让的财产权利不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例如专属于权利人自身的财产权不可转让(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3)必须是法律规定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权利。如《担保法》对土地使用权、质权的规定。
                            2、非物质利益
                            非物质利益又称人身非物质利益或者精神利益,是物质利益或者财产利益的对称。非物质利益成为权利客体或者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由其利益属性决定的。就自然人而言,非物质利益包括生命、健康、自由、名誉、个人秘密、荣誉等,这些非物质利益使其成为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3-12-18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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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的客体。就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而言,非物质利益包括名称、名誉(或商业信誉)等,这些非物质利益使其成为名称权、商誉权的客体。非物质利益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特点是其不可转让性和不可转移性,除非法律有明确的例外规定。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3-12-18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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