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公主
元朔六年(注:前123年),侯申坐尚南宫公主,不敬,国除。
唐朝司马贞的《史记索隐》对这一段的注释为:“南宫公主,景帝女。初,南宫侯张坐尚之,有罪,后张侯耏申尚之也。”说明南宫公主先嫁给南宫侯张坐,后嫁给耏申。
史记·惠景间候者表》:(陈蟜)以长公主嫖子侯,户四千一百二十六。(孝景)中元五年五月丁丑,侯蟜元年。(孝武)元鼎元年,侯蟜坐母长公主薨未除服,奸,禽兽行,当死,自杀,国除。
《汉书·东方朔传》
《汉书卷六十五东方朔传第三十五》:帝聪明能断,善用人,行法无所假贷。隆虑公主子昭平君尚帝女夷安公主。隆虑主病困,以金千斤、钱千万为昭平君豫赎死罪,上许之。隆虑主卒,昭平君日骄,醉杀主傅,系狱;廷尉以公主子上请。左右人人为言:“前又入赎,陛下许之。”上曰:“吾弟老有是一子,死,以属我。”于是为之垂涕,叹息良久,曰:“法令者,先帝所造也,用弟故而诬先帝之法,吾何面目入高庙乎!又下负万民。”乃可其奏,哀不能自止,左右尽悲。待诏东方朔前上寿,曰:“臣闻圣王为政,赏不避仇雠,诛不择骨肉。《书》曰:‘不偏不党,王道荡荡。’此二者,五帝所重,三王所难也,陛下行之,天下幸甚!臣朔奉觞昧死再拜上万寿!”上初怒朔,既而善之,以朔为中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