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当的头脑发昏,他很不舒服的抿唇,一副饥渴索吻的模样,如果红眼罗曼还在的话一定会……没有一定了,红眼罗曼不在了。麦当额头都是冷汗,梦做得一个接一个,都是关于红眼罗曼的,早知道会这样,他当时就该狠狠心也这么一枪打死自己。
吻我。
红眼罗曼笑得坏坏的,总是先从麦当的下巴开始,跟大型犬类一样舔麦当满脸口水。然后他才会有一下没一下地仔细地亲吻麦当,最后带着餮足的神色侵占解雨臣的口腔。解雨臣总是在床上造反,做着做着就滚到了红眼罗曼身上,神志混沌地亲吻他。然后低低哑哑地念他的名字。
罗曼。
我在。
解雨臣更喜欢叫他罗曼,因为红眼罗曼,或者叫红眼,是其他人都能做的。而罗曼只属于他,这也是红眼罗曼给惯的。红眼罗曼给的多了,他也就越贪了,红眼罗曼太宠他,弄得最后害了两个人。
想当初红眼罗曼只是抬了抬下巴,麦当就归给了他手底下;到后来麦当绸缪十来年,连红眼罗曼的尸体都没摸到。
最后他梦到红眼罗曼给了他一个巴掌,冷冷笑着说,年纪轻轻就有壮志雄心,我替你骄傲。他被打得偏过头,张了张嘴,但是没能说出话来,只是听着红眼罗曼被人打趴下发出的闷哼,胸口撕裂一样疼。红眼罗曼不依不饶,笑道,你直接把我弄死算了,我不怪你,只怪我自己这么多年把狗当人养,被咬了都是自己贱。
麦当不知道该说什么,依稀记得有个声音很陌生,开口便来了一句,带他下去。
然后直到枪响了他才回过神来自己到底干了什么。他杀了红眼罗曼,在一个月亮很圆的日子里头。麦当记得那天的月亮颜色猩红猩红的。
然后麦当终于醒了。
“罗曼。”没有人回应。
“红眼罗曼!”他似乎听到脚步声逼近,连血液都要凝固了。
麦当挣扎着走到房门口,打开门之后还未看清什么就听到了一声枪响。然后他就倒下了,眼前模糊得只能看到一双熟悉款式的布鞋。
“太可惜了……”头顶那个人嘲讽地笑道。
麦当凝视着眼前的那双鞋子,手指又靠近了一些,那人退了一步。太可惜了……
“麦当,你没有机会了。”
那人没有停顿,收起枪后就转身下了楼,麦当闭上眼睛,有些吃力地想,再也没有机会了。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