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前几天,和我一起都在郑州华信学院上学的,住十一号的一名十九岁的男生突然死亡,这事瞬间传开了,这名男生的母亲一连几天都在学校大门口抱着他生前有着阳光微笑的照片苦苦等待着有人能去解决,学校一直不给予照顾,就在刚才这件事在郑州电视台时政频道上曝光,学校给予的解释是这名学生是因为突发病猝死,而且中间也有进行抢救,不过结果抢救无效死亡,这名学生的母亲看到有记者和学校领导,拉着这名学生的哥就走,走的时候还说:“我就这一个儿子了,不能再把他搭进去”!想必每个学校都出现过这类事情吧,这种情况到底该由学校负责还是由受害人自己负责呢?真不知道这该属于什么情况了!现在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学校又疏于管理,试问这样的情况下学生的人身安全能得到保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