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公用设备工程师报考条件及专业划分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①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②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或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③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暖通空调⑴ 本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⑵ 相近专业:①国防工程内部环境与设备;②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③环境工程;④安全工程;⑤食品科学与工程⑥热能与动力工程⑶ 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给水排水⑴ 本专业:给水排水工程。⑵ 相近专业:环境工程。⑶ 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动力⑴ 本专业:①热能与动力工程;②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③化学工程与工艺;④食品科学与工程。⑵ 相近专业:①飞行器设计与工程;②飞行器动力工程;③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④油气贮运工程。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①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②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或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③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暖通空调⑴ 本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⑵ 相近专业:①国防工程内部环境与设备;②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③环境工程;④安全工程;⑤食品科学与工程⑥热能与动力工程⑶ 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给水排水⑴ 本专业:给水排水工程。⑵ 相近专业:环境工程。⑶ 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动力⑴ 本专业:①热能与动力工程;②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③化学工程与工艺;④食品科学与工程。⑵ 相近专业:①飞行器设计与工程;②飞行器动力工程;③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④油气贮运工程。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